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发挥巡视监督作用 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唐咸仅
7月14日,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正式公布。这是党中央继2015年8月修订《条例》后,再次作出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我们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定意志,释放出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
巡视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明确巡视工作方针,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从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从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到建立市县巡察制度、推动巡视监督向基层延伸,从深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到开展巡视“回头看”、探索开展“机动式”巡视,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具有突破性的重大成效,充分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作用。
近几年来,巡视工作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方面各环节,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这次《条例》的修改,就是把这些成果加以固化,上升为巡视法规制度。这生动体现了“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认识路线和思想路线,使巡视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定位更加精准、任务更加明晰、程度更加严格,对于进一步发挥好巡视的监督和震慑作用,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织部门在党内监督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与巡视机构加强协调协作、凝聚监督合力,从严从实刷新吏治,进一步推动管党治吏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认真学习领会,掌握精神要义。新修改的《条例》,每一处改动都体现了中央新精神、吸收了实践新成果、反映了工作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既要原原本本研读全文,又要与修改之前的《条例》进行对照学习,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的过程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的过程。政治巡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把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这次修改的重点和亮点。在学习中,尤其要深刻理解中央深化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定位、目标、任务、重点和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责任感。
聚焦突出问题,做到精准发力。《条例》明确规定,巡视工作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这些问题,都与组织工作密切相关。作为组织部门,一方面,按照职责分工,在参与巡视工作时着重加强对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的检查,认真查找和发现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查找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另一方面,运用辩证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督促各级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要等到巡视才去发现、巡视过后才去纠正。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检查,是匡正用人风气、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各级组织部门应结合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改进方式方法,按照巡视工作全覆盖的要求,在本级党委任期内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用人问题反映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探索开展“点穴式”检查。同时,注意把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与巡视监督、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年度体检”功能。
用好巡视成果,推动从严治吏。巡视重在发现问题,要真正解决问题,就必须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对于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各级组织部门应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查核,根据查实的问题程度和性质,对涉及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作出组织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巡视中发现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帮助干部改正缺点和不足,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对巡视中发现有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以及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被巡视党组织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对问题突出或整改不力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责处理。加强与巡视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注意把巡视结果与干部考核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审计等情况相互印证、综合分析,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针对巡视发现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应认真分析、深入查找干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从源头上加以治理,从思想上和制度上加强防范。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