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学习新修改巡视条例 推动巡察工作上新台阶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并全文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桂林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月14日上午,桂林市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传达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简称《条例》)。赵乐秦指出,《条例》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释放出党中央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强烈信号。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要结合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加强和改进我市巡察工作,切实用好巡察这把利剑。
为贯彻市委中心组学习要求,7月26日,在桂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暨巡察业务培训会上,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洪安再次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会议强调深化政治巡察是推动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地生根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量水平的现实需要。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政治巡视写入条例,为市县巡察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功能,要注重在巡察监督内容上再聚焦,在巡察监督功能上再深化,在巡察监督形式上再创新。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