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四个对标”深入学习新修改巡视工作条例

来源:玉林市纪委 作者:李维维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17:37 打印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玉林市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市县巡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对标巡视工作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对标《条例》关于政治巡视的规定,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又突出市县特点,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及时纠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跑偏走样、效果层层递减的问题,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截至目前,市县共巡察83个党组织,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647个,涉及领导干部个人问题线索共157条。


  对标巡视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条例》明确的巡视监督重点,紧贴基层实际,围绕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市县被巡察的单位90%以上属于扶贫领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条,立案15件,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1人。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13条,立案47件,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对标巡视工作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创造性地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经验,与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实现发现问题由面到点、解决问题由点到面,突出见事见人,确保巡察效果;实行县(市、区)交叉巡察,每个县派出1个巡察组,在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指导下,对其他县(市)区的1个乡镇进行交叉巡察,最大程度避免人情干扰和跑风漏气;实行市县同系统同行业上下联动巡察,实现同向发力、信息共享,互相印证,提高发现问题的概率和精准度。市本级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4条。


  对标巡视工作规定,善用巡察成果。深入贯彻《条例》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规定,立足发挥震慑遏制作用,坚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立足发挥利剑利器作用,建立市政府党组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制,由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将涉及市政府部门的整改问题移交市政府党组,由其督促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联系分管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督促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开展巡察以来,全市共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97个,重点整改问题512个,建立和完善规范基层党务、党内监督、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385项。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