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上半年“点穴式”专项巡察立案49件
今年以来,宾阳县纪委以“政治体检”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用“点穴式”巡察方式,深入被巡察单位并延伸巡察,注重发现被巡察单位自身没有注意和掌握的“隐形”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机动灵活,定点突破。今年上半年,针对扶贫领域项目、农村基层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提出巡察整改事项65条,共立案49件,有16名乡镇站所负责人、26名村“两委”干部被查处,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积极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选准目标,“点”好巡察对象。制定出台《宾阳县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和《在全县扶贫领域开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方案》等文件,选择全县农业、住建、国土、教育、文化等12个系统85家单位,和全县16个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村建管理所、各行政村村委会及农村危房建设对象农户、农村住房风貌改造对象农户和违章建房的农户为专项巡察对象。
选准内容,定好巡察方向。巡察主要是对各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未发放到人等问题,是否存在被挤占、挪用、贪污、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资金,以及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多种方式, 用好巡察方法。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组,每组由一名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分片负责,结合执纪审查片区合作机制开展巡察工作。通过个别谈话、明察暗访、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巡察,做到不漏户、不漏项、不漏人。
总结提高,开好整改“处方”。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分类处置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对普遍性问题,提出巡察建议,分送职能部门后续跟进;对被巡察单位具体问题,以专题报告形式反馈,督促落实整改。集中巡察后,县委巡察组以“回访”形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形成持续震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