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信社:设立专职巡察办和巡察组 全力助推巡察工作“全覆盖”

来源: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1:24 打印

  6月16日,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区联社)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区联社现有部室(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专职的区联社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巡察办按区联社党委工作部门序列配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配备专职巡察办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2-3名。同时,成立5个专职巡察组,承担具体的巡察任务,每个巡察组配备专职组长1名,副组长1-2名,工作人员2-3名。这是区联社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8家办事处党委、91家县级农合机构党委巡察“全覆盖”工作的有力举措。

  去年12月,区联社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两位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农合机构巡察工作的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联社监察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今年5月26日,自治区纪委办公厅于下发《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强基固本“412”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区直企业党委争取每三年内实现对下属企业巡察全覆盖,结合广西农信实际,区联社党委每年需巡察30家以上机构党委方能完成工作目标,加之巡察工作已经成为区联社党委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常规性工作,而当前区联社监察室所承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量大,任务重,纪检监察人员相对较少,再继续由区联社纪委承担巡察日常工作已无法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有鉴于此,区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审时度势,研究决定设立专门部门和机构来负责全区农合机构巡察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各办事处党委、各县级农合机构党委巡察工作,自上而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

  区联社巡察办成立后,区联社党委在总结去年巡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6月20日启动了新一轮巡察工作,采取“一托二”方式,派出4个巡察组对8家县级农合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即一个组巡察2个单位,一个组长配备2名副组长,多个巡察组同类同步安排、集中汇报,进一步将巡察工作引向深入。下半年,区联社计划继续巡察10家以上县级农合机构,2018年-2019年将把办事处党委及其他县级农合机构党委巡察完毕,不断推动巡察工作在农合机构落地生根,坚决实现“三年全覆盖”的任务目标。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