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交叉巡察”破解“地盘小、人头熟、难下手”问题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蔡德仁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16:22 打印

  “这些制作广告票据都是同一个公司开出,是否有问题?把公司名称、法人代表都记下,下午正好利用谈话进一步了解情况。”从合浦县到银海区进行“交叉巡察”的巡察员小骆通过谈话询问和调取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最终证实侨港镇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的妻子正是这家广告公司的老板,租赁政府铺面长期与镇政府“合作”,多年未交租金的问题。事后小骆感叹,“以前开展督查工作,都是在本辖区内,‘地盘小、人头熟、难下手’,现在可以放下思想包袱,大胆‘挑刺’了。”


  2017年2月以来,北海市根据自治区纪委“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开展设区市内‘交叉巡察’工作模式,努力锻造巡察监督利器”的指示精神,启动县区第一轮“交叉巡察”,有效解决了操作流程不规范、回避制度制约选调巡察人员、受人情所困部分党员干部不愿参加巡察组、巡察人员在工作中不敢碰硬、巡察工作成果不明显解、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各自为政”等问题,充分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


  为稳步推进“交叉巡察”工作,保证巡察质量,北海市坚持“市委统一组织协调、县区党委具体负责实施”原则,强化对县区“交叉巡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制定《北海市辖县区2017年第一轮“交叉巡察”工作方案》,明确“交叉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巡察组的人员组成及组织授权、经费保障等。实行“方案统一谋划、时间统一安排、任务统一部署、动员统一进行”的措施。“交叉巡察”主要做法是,市辖一县三区各组建一个巡察组,由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由A县(区)组建的巡察组,接受B县(区)党委的授权,对B县(区)的乡镇(街道)进行巡察;由B县(区)组建的巡察组,接受C县(区)党委的授权,对C县(区)的乡镇(街道)进行巡察,依次循环交叉,异地受权巡察。同时,市委巡察办组建两个督导组,对巡察组进行督促指导。巡察人员均表示,巡察工作中不再受人情困扰,亦无工作阻力,对深挖细查问题完全没有顾虑。


   “交叉巡察”有效促使县区党委唤醒责任意识,重视巡察工作,形成各县区巡察工作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如,在合浦县开展“交叉巡察”的同时,另外再组织了2个巡察组,同时对辖区内6个乡镇、2个县直单位进行巡察;铁山港区在落实“交叉巡察”组进驻工作后,立即启动了新一轮的巡察工作,共组建2个巡察组,对其他乡镇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实现对乡镇巡察全覆盖。目前,“交叉巡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32条,对25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其余的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在巡察成果运用上我们还要坚持‘巡察、整改、移交、审查’同步。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出‘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开出‘药方’、进行‘回访’,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该市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