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西柳工集团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16:38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1月20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2017年3月1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柳工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柳工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立行立改, 4月底前已完成整改任务25项,监督执纪问责的3项问题将于6月底前全面完成,柳工党委将于2017年6月、7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柳工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情况和对所下发的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巡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柳工党委以实际工作的开展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以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2017年一季度,柳工集团积极把握行业回暖机遇,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营业收入31.6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海外业务收入5.8亿元,同比增长18%;利润总额3376万元,工业总产值31.5亿元,同比增长33.3%;整机产量8468台,同比增长47%;整机销量8337台,同比增长38%。

 

  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一)增强担当意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柳工党委领导班子及各子公司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领导责任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整改工作,既指导好本单位的全面整改,又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成立了以柳工党委书记为组长,各职能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部署整改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梳理,细化分解为“两个核心”作用、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出国管理、下属企业监管、监督执纪问责六大类共28项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推进整改工作

 

  柳工党委分别在2016年12月9日、12月17日、12月26日、2017年1月12日和3月22日共5次党委会上专题讨论巡视整改问题及相关情况,其中3月22日还召开了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所提问题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的问题,以及自治区第七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柳工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紧密结合柳工实际进行查摆,主动认领责任,并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的具体措施。并于4月25日,向自治区国资委进行了巡视整改阶段性情况汇报。

 

  二、立行立改,全面完成巡视整改工作任务

 

  (一)“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1.进一步发挥党组织“两个核心”作用。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柳工党委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印发了《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党委决策前置的方案》、《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置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沟通和决策机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党委会研究通过。2017年6月、7月,柳工党委将通过开展巡察工作,督查柳工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巡视整改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公司办公会、党委会和董事会的研究决定,2016年12月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完善,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2017年一季度,还在各级全资和控股子企业中深入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相关内容增补进入子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三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完成对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与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分设情况的梳理,按实际情况提出“一肩挑”设置建议并制定调整方案,加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对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参与度。制定印发了《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民主集中制制度》,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对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程序以及党组织书记和成员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避免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到位等问题的出现。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一是柳工党委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通过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并印发至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工作任务目标。2017年4月5日,召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廉洁大会,柳工党委书记与下属28个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内容与个人绩效挂钩,全面压紧压实责任。

 

  二是印发《关于转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广西柳工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并通过开展2016年度各基层党组织党建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估工作,对本地32个、异地6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党建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估验收,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强化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根据《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子公司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组成由柳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领导小组,以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等7项内容为核心对柳州本地的13家子公司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进行了个别谈话,并设立了信访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没有收到对巡察对象的相关举报信件和电话,没有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巡察,在各公司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方面分别收集到139条和264条意见建议。目前被巡察的13家子公司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整改,领导班子已完成整改125条,正在整改14条;班子成员共收到264条意见建议,已完成整改248条,正在整改16条。

 

  3.加强纪委监督执纪力度。

 

   一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明确职能职责,重新梳理完善各级纪检监察岗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要求基层纪委将修订完成的纪检监察人员岗位职责提交柳工集团纪委备案。同时,制定完成2017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下发基层纪委执行落实。

 

  二是健全纪委设置,完善人员配备。配齐集团纪检人员,集团公司配备7名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岗位编制已经柳工集团党委会讨论通过,目前在岗4人,计划招聘3人,已进入招聘程序,计划6月30日前完成。健全基层纪委设置,配齐专职纪委书记。设立基层党委同步设立基层纪委,柳工集团下属5个二级基层纪委,其中1个已设置专职纪委书记,其余4个经柳工集团党委会讨论,根据企业情况设置专职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目前正在物色人选。健全基层纪委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全纪检监察人员。柳工集团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柳工集党[2017]10号),要求基层纪委建立纪检监察机构、配1-2名纪检监察人员,对配备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按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梳理2014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重新研究处理方式。完成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调查工作,共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16件,已调查核实16件,其中了结15件,拟立案1件。函询2人。对自治区党委巡视中发现的子公司接待管理方面的问题,专门组织党委工作部、审计风控部、资财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初步检查,计划5月份深入调查核实。因正处于调查核实阶段,目前问责追责1人,挽回部分经济损失。

 

  4.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工作。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的问题,柳工党委推进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根据《柳工关于进行年度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持续开展党建工作评估,2017年3月27日至28日,柳工党委对本地的32个基层党组织2016年度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4月9日至16日,对6个异地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了2016年度评估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了柳工党委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监督管理。4月17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2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评议、13名进行了书面述职评议,柳工党委书记对现场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逐一点评。下一步,柳工党委将加大对各基层党组织的考核频次,加强对基础性工作的检查,特别是对党小组工作的检查。

 

  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梳理集团及下属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中层经理人员的党员情况,加强双培工作力度。针对党员身份不够突显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攻关活动”,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制定印发2017年度攻关承诺活动方案,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继续开展攻关承诺活动,2017年,各基层党组织承诺123项,党员承诺2659项,并全部公示上墙,接收党员和群众监督。制定印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亮党员身份、争八桂先锋”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下一步,柳工党委将深化运用党员评价机制,建立正向、负向党员清单,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

 

  三是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重新梳理柳工党委下属党组织的设置情况,完成了对各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并于2016年12月26日的党委会讨论通过,原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调整为党总支部,原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党总支调整为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修订)》以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对各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共12个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其中10个党组织正在按照换届要求进行换届,其余2个党组织也将于2017年完成换届,各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情况于2017年3月22日党委会讨论通过。

 

  四是促进党组织生活正常化。针对“党员管理松散,有的基层党支部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柳工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桂组通字〔2016〕141号),制定印发了《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以制度的形式规范“三会一课”、书记上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统一订制“三会一课”记录本发放至各基层党组织,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记录的通知》,明确对原始手写记录的要求,形成系统、完整、规范的记录。在离退休党员管理方面,按照《离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2月21日,召开了关于如何过好离退休党员党组织生活的座谈会,社会工作部党支部各党小组组长、党员代表以及社会工作部、党委工作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根据调研走访情况及座谈会讨论结果,拟定了关于过好离退休党员党组织生活的改善工作计划及做好离退休党员“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从“三会一课”、“七一”主题活动、重阳节活动及民主生活会等方面对离退休党员的组织生活作了详细的计划规定,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的管理。

 

  五是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对于“存在不足额、不按时缴纳党费情况,有的党员甚至长期不缴纳党费”的问题,2015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要求,柳工党委制定了《柳工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方案》,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按照中央标准缴纳党费。2016年11月,对2008年4月至2015年12月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顺利完成了属地化管理的47个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1700余名党员积极主动补交党费,共补交党费200余万元。同时,柳工党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要求,严肃对离退休党员党费交纳的管理。社会工作部党支部全面梳理出长期不交纳党费的退休党员21人,对长期不交纳党费的退休党员,社会工作部党支部在2017年5月底前全部给予谈话提醒。经谈话提醒仍不主动交纳党费的党员,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要求,社会工作部党支部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柳工党委将根据党员表现和态度按照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的方式进行组织处置,以上工作将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

 

  六是严格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154号)要求,重新核定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工资职级,制定调整方案,并已经2017年3月22日党委会批准通过,总部的在4月份工资中已实施,子公司因为需要走内部流程,在5月份工资中实施,全部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

 

  (二)“集团和下属企业部分班子成员不遵守有关出国(境)管理规定”整改情况

 

   1.加强因公出国证件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柳工经营班子成员的因公出国由柳工党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国资委,经同意后,由国际营销事业部统一办理,因公出国证件在使用人回国后由国际营销事业部收回,按要求归还自治区外办。柳工中层经理人员的因公出国由柳工党委根据要求审批,由国际营销事业部统一办理,因公出国证件在使用人回国后由国际营销事业部收回,按要求归还自治区外办,严禁使用因私护照因公出国。

 

  2.加强因私出国证件管理。

 

  针对原退休班子人员没有启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问题,柳工党委按照《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2〕95号)、《关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党发〔2013〕26号)、《关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桂国资党发〔2014〕36号)等文件精神,已于4月19日收集6位退休企业领导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移交至党委工作部进行统一终身管理。

 

  3.修订出国(境)管理办法。

 

  柳工党委将严格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出国(境),尤其是离退休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及审批。已组织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相关人员对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所有文件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认真领会文件要求。同时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12〕95号)、《关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党发﹝2013﹞25号)、《关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桂国资党发〔2013〕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修订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加强对柳工中高层管理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管理、以及对退休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目前,共有101名中高层131本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党委工作部统一管理,并严格按审批流程进行管理。

 

  (三)“违反规定返聘任职本企业退休领导”整改情况

 

   1.加强返聘人员管理。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厅字〔2013〕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返聘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已停止发放返聘人员工资待遇,二是与返聘人员解除所签订的劳务协议,三是开展清算返聘人员已发放薪酬待遇工作,返聘人员现在集团使用的办公室已全部退还。

 

  2.落实党管干部工作流程。

 

  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并印发了《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条例》、《中层管理人员聘免流程》、《中层管理人员民主推荐流程》,通过流程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强化党管干部原则。

 

  二是严格中层经理人员民主推荐工作,在新修订的民主推荐流程中增加了党群序列岗位民主推荐流程、明确中层副职晋升至中层正职需进行民主推荐,对动议环节进行了规范,并进一步明确民主推荐方式与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对晋升的26名经理人员,全部严格按照动议、组织推荐会议、确定考察对象的流程步骤开展民主推荐,认真做好谈话、考核等工作。

 

  三是顺利完成了对欧维姆公司、压缩机公司、股份公司董监高的换届工作,在换届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整个换届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整改情况

 

  1.完善接待管理制度。

 

   针对“有的下属企业及子公司财务管理不严,存在超标准接待、每年业务招待费额度大”等问题,组织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风控部、资财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柳工制定了《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柳工党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贯彻执行。欧维姆公司发布了欧维姆公司《商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OVM-XZ-2017-001)》,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

 

  针对“部分下属企业存在资产评估和并购、产权转让等未经报批,有的重大项目建设未经招投标”的问题,2017年1月,柳工成立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对2013-2016年的经营投资活动的9大方面事项进行自查,其中包含对资产转让程序与权限的合规性、审计评估的真实合法性进行检查;同时对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性进行自查。要求子公司按照集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流程》及相关招投标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将招投标评审结果报集团备案。对于柳工·颐华城项目招投标问题,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讨论、修订《柳工·颐华城项目部招标(议标)管理制度》,规范柳工·颐华城项目招标、议标活动。

 

  三、开展巡察工作,全面督察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在2016年开展巡察工作的基础上,柳工党委将持续开展2107年巡察,组成由柳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巡察组,于2017年6月、7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巡察工作将重点围绕巡视整改情况、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四风”问题和党组织履行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经理人员落实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一岗双责”等方面开展,确保巡视整改问题整改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四、统筹兼顾,深化巡视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

 

  下一步,柳工党委将加大对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更好地推动柳工改革发展稳步前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进一步发挥党组织“两个核心”作用,提高党委前置把关能力

 

  柳工党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尤其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和在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旗帜鲜明地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工作,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将党的领导融入柳工治理各环节,进一步突显党委的前置把关作用。

 

  (二)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党建工作体系,用责任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发展。党委书记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不忘自己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经理人员切实做到“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积极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形成抓党的建设的合力,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严防“四风”问题变相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深化对巡视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推进柳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柳工党委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经济发展,紧抓国家“十三五”时期各项改革措施和“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期,重新调整发展战略、产品结构和技术要求。一方面,不断把供给侧改革推向深入,持续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三去一降一补”,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效率提升,进一步提升柳工产品和服务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放眼全球,全面拓展国际业务,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为柳工赢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在今后的工作中,柳工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两个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巡视整改的成果与柳工的重点工作目标有机结合,更好地推动柳工改革发展稳步前进,争做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排头兵、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和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排头兵,争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3888390;邮政信箱柳州市柳太路1号名人大酒店15楼柳工集团党委工作部;电子邮箱lgjtdwb@liugonggroup.com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