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金融集团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谋划,不断探索实践,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3月6日,由16名巡察人员组成的集团党委首轮巡察组分2组,统一进驻南宁办事处、贺州办事处2家单位,开展为期10至15天的巡察,标志着金融集团2017年度巡察工作已全面启动。
健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党委制定下发《金融集团2017年度巡察工作方案》,明确巡察对象、内容、时间、方法和步骤,从集团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金融风险管控部、稽核审计部、法律与合规经营部等部门及相关办事处、直属公司抽调人员组成2个巡察组开展巡查,为巡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培训,抓实队伍建设。在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上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让巡察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和程序,切实提高巡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明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干部要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突出重点,提高巡察效果。巡察工作结合金融集团实际,将各市办事处、各直属公司纳入巡察范围,实现巡察全覆盖。巡察组紧紧围绕“六大纪律”和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以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内容开展,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巡察过程中,坚持个别谈话与专访、暗访相结合,听取反映与了解核实相结合,加强对信息的收集研判,以“抓早抓小”为着力点,争取第一时间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
运用成果,强化巡查功能。巡察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基层走访、咨询核实等方式,深入各市办事处、各直属公司发现问题。将立行立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反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找原因、查根源,督促被巡察单位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健全制度。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