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85个 涉及124人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黄丽娟 黎泳霜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0:32 打印

  2016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推进市县巡察监督常态化以来,桂林市通过向中央看齐、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整改和创新完善机制等方式,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全覆盖。


  坚持向中央看齐,确保巡察方向不发散


  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及时向中央巡视工作对标看齐,深化政治巡察定位。桂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政治纪律、对党忠诚的高度去审视和检查各单位是否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截至2017年2月28日,巡察组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285个,问题线索涉及124人,针对执行政策不力等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工作成效


  巡察之前最重要的是做好功课、“备足弹药”,带着问题去巡察。一是从非常态渠道中寻找突破口。通过开展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交换意见、公开大接访、设置“坐诊台”等方式 “零距离”收集信息,做到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尤其盯住“一把手”,关注干部提拔、调动后出现的“马桶效应”。比如,在开展专项工作中,开展市、县、乡三级公开大接访,在各社区、街道、村委设置“坐诊台”,收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二是从审计结论中寻找突破口。主要关注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地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等情况。比如,2016年聚焦大扶贫领域,对18个民生部门监管的民生政策资金开展审计,查访核验了22个重点系统监管的民生资金59.37亿元,查处问题金额5.39亿元,归还、纠正、追缴金额1.85亿元,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310件,处分1171人,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从个性问题中寻找共性突破口。见微知著,善于从一个问题线索中,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的普遍问题。比如,从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民生资金查访核验的个案中,发现冒领骗保、违规低保、退耕还林补助等共性问题,集中开展了人社、民政、住建、林业等系统排查。


  坚持深化巡察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巡视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坚持以改革作为动力,不断推进巡视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一是强化成果运用。针对所发现问题而制定的整改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出台《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坚持“分段立尺”践行“四种形态”,提出了落实“四种形态”的15项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挺纪在前,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一方面,注重自治区、市级和县(区)级的上下联动。主动对接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组进行专门培训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桂林市实际,拟订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一批制度规定,为桂林市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性规范。三是深入开展“回头看”。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巡察工作,确保届内巡察全覆盖目标的实现,研究制定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计划在五年内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交叉巡察,确保届内实现对全市113个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并适时按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