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到梧州贵港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来源: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0:58
打印
2月13日至14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组长黄志伟、副组长仇仰廷率调研组分别到梧州市、贵港市开展调研,指导市县巡察工作。
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在梧州市、贵港市及梧州市的岑溪市、苍梧县,贵港市港南区、覃塘区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当地党委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和市、县两级巡察组组长的工作汇报,现场解答了市、县两级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肯定了梧州市、贵港市及相关县(市、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并取得的初步成效,并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市县巡察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黄志伟指出,建立市县巡察制度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我区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市、县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黄志伟强调,2017年的市县巡察,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上来,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二要把巡察内容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坚持纪在法前,重点查找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三要加强培训,压实责任,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巡察干部队伍。四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五年的巡察工作,努力提升巡察工作水平,增强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移交问题线索的质量。五要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巡察领导小组、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巡察汇报,及时查处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确保形成震慑。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