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首轮巡察“利剑”显锋芒 发现问题31个

来源:兴业县纪委 作者:杨传霞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11:44 打印

  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兴业县委组织3个巡察组分别对6个单位进行了首轮专项巡察,在巡察中,该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首轮巡察发现问题31个,巡察工作初显成效。


  以特点扣重点,发挥利剑作用。根据短、平、快“直奔问题”的专项巡察特点,把目光聚焦到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民生资金发放使用、工程物资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并结合换届工作,检查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以问题为导向,点穴精准发力。采用“告、听、谈、查、访、评、询”“七步工作法”,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注重统筹,抓住要害、从严反馈,积极探索巡察工作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机结合,推动巡察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以整改促落实,提成巡察实效。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及时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1月22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6个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及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通过严格问责推动巡察整改有效落实。被巡察单位要在反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市委巡察办,两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