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专项与常规巡察相结合 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去年9月份,随着县委巡察办的成立与正常运转,在首轮针对9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和1个乡镇党委开展的专项巡察之后,为了更好地按照自治区党委、来宾市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和部署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工作,我们率先在全市设立了第一个乡镇级巡察办,这对于推进巡察工作向村屯延伸,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武宣县委书记高贤斌表示。
2016年12月以来,武宣县委修改和完善了《中共武宣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对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五年规划,在县委换届前,实现县委管理的乡镇党委、县直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工作全覆盖。
“我们每年都将按照预定的方案和规划,选取18个左右的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着重突出政治巡察,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具体情况,突出对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权力运行、事关社会民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巡察……”武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肖修建告诉笔者说。
据了解,武宣县切实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不断创新巡察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坚持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专项督查与暗访检查相结合,以二塘镇为试点,设立乡镇级巡察办,形成巡察监督总体合力,修订巡察工作流程,逐步推动巡察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形成管用有效的巡察监督工作保障机制。
巡察规划列举了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是被巡察的对象,对巡察的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围绕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进行。通过检查巡察对象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清理、检查和纠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等,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为了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巡察规划对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准确定位,强化组织领导,又要明确责任,注重分类指导;既要严明纪律,把握好巡察与纪律审查的区别,又要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巡察工作震慑力。通过发现和督促整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目前,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在按照规划制定方案,完善基础性工作,将于2月中旬与来宾市委巡察办同步启动。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