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坚持“四有”原则 “磨亮”巡察利剑

来源:江州区纪委 作者:韦杨健 卢华艳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0:10 打印

  为更好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江州区坚持把握“四有”原则,从严从速开展巡察工作,“磨亮”巡察这把利剑。


  机构健全有保障。为确保江州区委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江州区结合实际,成立了由江州区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的江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巡察工作办公室,核定了人员编制。同时,制定出台江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察工作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方式、成果运用等重要内容,为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队伍过硬有素质。坚持超前谋划,统筹协调,严把队伍“入口关”,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通过组织推荐和遴选的方式,把政治过硬、敢于监督、业务扎实的优秀干部选配进巡察队伍统筹使用,从江州区遴选了47名纪检、组织、检察、审计、财会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组建江州区委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为提高巡察工作水平,江州区还组织举办巡察业务培训班,编发《巡察工作手册》,不断提升巡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有效性。


  目标明确有方向。江州区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上级关切、群众关心、舆论关注等各方面情况,运用财务审计、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梳理薄弱点,找出侧重点,筛选切入点,紧盯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禁而不止、纠而复生的倾向性问题,精准发现问题不跑偏。


  从严纪律有要求。江州区对巡察组提出“五项严禁”要求:严禁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严禁插手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的礼品、现金、宴请以及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严禁跑风漏气。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人或事,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同时,为加强对巡察组人员的监督,江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江州区委组织部还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有效保证巡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目前,江州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5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水库移民局、信访局等10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