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曾云夏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1日 17:33 打印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在北海市召开巡察工作座谈汇报会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黄远山(左一),北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缪佃江(左二)查阅巡察工作台账等相关材料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检查北海市委巡察组办公场所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举办巡察业务培训会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11月15日至1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黄远山率队到北海市调研指导巡察工作,实地了解北海市委巡察组及一县三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北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缪佃江全程陪同调研。


  在北海市巡察工作调研座谈会上,黄远山一行听取了北海市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北海市在巡察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巡察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黄远山指出,巡视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和工作方式,落实巡视工作条例要求是开展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关键。黄远山强调,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进一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推进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县区领导小组组长、各巡察小组组长要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要扛起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定位。黄远山要求,要建立机构,完善制度。组建稳定的巡察干部队伍,把巡察工作真真正正动起来,做起来。要规范操作,程序到位。市县区党委明确巡察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制定详细的巡察工作计划,推进市县巡察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发现“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发现问题。


  调研期间,黄远山一行分别到一县三区实地了解北海市委4个巡察组及一县三区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并查阅了巡察工作台账等相关材料,检查巡察机构建设、办公场所等情况。


  此外,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还在北海市举办巡察业务培训会。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孟民围绕巡视要求、程序、方式和权限以及主要重点和内容等方面内容给市、县区领导小组成员,各巡查组组长,市、县区巡察办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巡察业务培训课。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