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到桂林调研指导市县党委巡察工作

来源:桂林市纪委 作者:桂林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25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11月15日至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组长于洁一行到桂林市指导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召开桂林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并实地了解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会上,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听取了桂林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所遇到的问题,并对桂林市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桂林市在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上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统一推进、措施有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于洁强调,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决战决胜”的坚强决心和对巡视“利剑”作用的高度倚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要扛起主体责任,吃准中央精神,摸透情况,抓住关键,精心谋划,稳步推进,在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工作布局和制度建设上逐步构建起市县巡察工作格局。要突出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巡察的职责定位,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突出巡察重点,剑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探索创新巡察工作方法,规范巡察程序、巡察方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坚持巡察利剑高悬,充分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队伍。


  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洪安表示,对于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桂林市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传达和贯彻落实,坚持把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抓落实、抓深入、抓成效上下功夫,确保取得实效。


  调研指导期间,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还查阅了该市党委巡察工作台账等相关材料,并深入永福县、灵川县进行实地调研指导。桂林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