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用好巡察利剑 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
10月27日,梧州市委召开市委巡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方针以及全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市、县巡察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监督常态化。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俊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以实施《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为抓手,扎实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既是中央明确要求,也是形势所迫和现实所需。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通过巡察,逐级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唤醒党的意识和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四个着力”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
二要准确把握定位,严格要求,全力推动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明确巡察基本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遵循挺纪在前的工作原则,着力用巡察工作强化和推动纪律建设,用纪律建设规范和引导巡察工作。二是要完善领导机构,抓好整体谋划和协作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三是突出监督重点,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时限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并强化巡察工作成果的运用。四是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抓好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的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管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巡察干部工作热情。
三要积极探索,真抓实干,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巡察工作的领导,统筹谋划巡察监督,及时了解巡察进展,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巡察办要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建立与纪委和组织部门的协调机制,建立与有关单位的信访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等工作制度。积极借鉴巡视经验,大力探索,开拓创新,认真总结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中贤在主持会议时,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开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以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关于开展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动巡察工作的开展。二是要紧贴实际,突出重点。要以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以及《梧州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为抓手,紧贴工作实际,创新开展巡察方式,突出巡察重点,确保取得实效。三是要善于总结,协调推进。要认真总结分析第一轮巡察工作以及第二轮“巡视+巡察”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与不足,工作过程中要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不断的改进与完善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并实现巡察工作“三结合”即:巡察工作要与巡视工作相结合,巡察工作要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结合,巡察工作要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积极构建巡察工作新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各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