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崇左市积极探索实践,采取“市巡察到县延伸到乡,县巡察到乡延伸到村”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市本级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换届纪律、扶贫领域资金监管等专项巡察,覆盖7个县(市、区)、75个市直部门、142个县直单位和56个乡镇260个村,巡察发现有关问题156个,其中督促整改落实75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件,梳理归类群众诉求、政策咨询类问题83个。
坚持党委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把推进巡察全覆盖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巡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建立了“市委决策领导、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巡察组具体实施、各方协作配合”的巡察责任落实机制。市委书记刘有明在市四次党代会和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等重要会议上专门部署巡察工作,交任务、压担子,6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
注重部门联动,形成巡察合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公安、检察、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巡察工作联系制度,强化市、县、乡三级同步巡察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力量互补、成果互用。按照巡察组长不固定、巡察组和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的原则,每次巡察根据巡察对象特点,除了抽调纪检监察干部之外,还根据工作需要从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形成了巡察监督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巡察。坚持在巡察对象上,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确定巡察对象,并将巡察对象延伸到下一级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巡察内容上,围绕“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根据不同的巡察对象和行业分类确定巡察内容;在巡察方式上,扩大巡察覆盖面,就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开展同类同步巡察,集中发现倾向性、规律性问题。注重做好巡察基础工作,开列被巡察单位业务范围清单,被巡察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换届选举、精准扶贫等工作材料清单,收集整理巡察对象易发多发问题倾向清单和信访反映问题清单等“三份清单”, 理清巡察方向,带着问题去巡察。坚持多方面听取反映,多渠道发现问题,走村入户收集民情民意,变“表层监督”为“深层监督”,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其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情况。特别是针对扶贫领域乡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虚报冒领惠民资金等问题,开展扶贫、民政、新农合、教育、保障性住房补助、涉残疾人补助等六类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排查出问题线索266条,涉案金额达584.97余万元,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4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强化成果运用,着力形成震慑。把巡察作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反腐倡廉的利剑,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查快办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尤其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巡察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倾向性问题,找原因、查根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农领域资金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完善43项监管制度,从源头上堵住了涉农资金审批漏洞。对村屯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混乱,村屯干部乱花乱支、贪污挪用、大吃大喝、侵占集体资产等易发多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推广建立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推行“村财乡管”、“屯财乡管”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