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四措施用好巡察利器问责35人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黄宁 邬振冲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10:24 打印

  今年以来,天等县以“高位统筹、部门联动、多措并用、狠抓整改”等四措施为抓手,充分用好巡察利器,先后对13个乡镇和12个重点县直单位开展了专项巡察,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位统筹,着力后盾保障。巡察工作在天等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项巡察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在巡察中,天等县委及时听取25家被巡察单位的重要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亲自对巡察工作做出安排部署,8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为巡察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部门联动,着力形成合力。巡察工作抽调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4个工作小组分别开展。其中,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纪律作风和信访举报问题开展巡察,县委组织部对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开展巡察,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发挥专业优势,围绕重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通过各部门共同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了推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的合力。

  多措并用,着力问题发现。为确保能够发现问题、找准问题,巡察组采取了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设置举报箱、专项审计、明察暗访6种方式开展巡察。先后进行个别谈话250余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2000余份,开展明察暗访25余次,发现问题86个,目前已对86个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改正。

  狠抓整改,着力结果运用。坚持有始有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立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办,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同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截至目前,3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6人被诫勉谈话、6人被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