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三坚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邕宁区纪委 作者:叶旭春 杨孟春 梁沛亮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6:28 打印
  邕宁区纪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积极探索实践县区开展巡察工作新机制,巡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巡察震慑效果。把近几年责任审计问题较多、信访举报反映频繁及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行政审批等岗位廉政风险大的单位部门作为首轮巡察对象。综合运用听汇报、看台账、核事实和单独约谈等方式挖掘问题线索,带着问题开展谈话,开门见山切中要害;带着问题调阅材料,直奔主题锁定事实,对巡察对象合理施加压力、形成震慑,促使更多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在对某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巡察时,一个小时内就核实3个问题线索,并新发现1条重大问题线索。近半年,有74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违法问题,主动退还违纪款43.78万元。

  坚持抓早抓小,发挥巡察遏制作用。在巡察工作中,注重四种形态的把握和运用。前移关口、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动辄则咎,重拳出击,对巡察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不护短、不走偏,绝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1-6月,开展11次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5件,提出整改意见12条,开展廉政谈话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跟踪问效,发挥巡察治理功能。注重查根源、挖病灶、找病根,针对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强化跟踪督办、回访检查,进行动态监督,直至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制度完善到位。针对前期开展巡察中发现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以及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督促指导教育、住建、民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目前已研究制定完善4个体系18个方面的制度,筑牢扎紧制度“篱笆”,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