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8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5月1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吴海琴就即将开展的专项巡视工作作了讲话,党史研究室主任陈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副组长蒋国鸿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厅级干部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干部,以及2011年以来退休的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吴海琴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吴海琴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定位和要求,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发现问题,我区巡视工作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深化,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明显提升,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增强。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完全正确,巡视工作顺党心、合民意,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实现方式。

       吴海琴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巡视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区《实施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陈平表态发言中指出,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党史研究室开展专项巡视,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和爱护。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坚决拥护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党史研究室的决定,全体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诚恳的态度、规范的工作全力配合巡视组的工作,把这次巡视工作当作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陈平强调,党史研究室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把配合开展巡视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政治立室、从严治室、依规治室和能力强室。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解决好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室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干部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各项工作有新发展。
 
       据悉,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将在党史研究室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078134528(可接受短信),专门邮政信箱:南宁邮政21号专用信箱。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此外,巡视组还在党史研究室(南宁市七星路128号大院内)办公楼一楼门口设置了巡视意见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