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广西法学会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6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5月10日下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专项巡视广西法学会工作动员会召开。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组长于洁就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作动员讲话,广西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于娃宪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韦云忠及巡视组全体成员,广西法学会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广西法治日报社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2011年以来退休的厅级干部列席会议。


       于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广西法学会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于洁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创新组织制度和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巡视的定位和要求,深化政治巡视,聚焦发现问题。我区巡视工作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深化,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明显提升,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持续增强。实践证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完全正确,巡视工作顺党心、合民意,是党内监督的有效武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支撑,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实现方式。

 

       于洁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巡视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我区《实施办法》和有关党内法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于娃宪表示,广西法学会党组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这次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接受巡视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全区法学会事业发展的机会;强化纪律,领导带头,如实反映情况,不夸大、不隐瞒、不回避、不遮遮掩掩,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查,全力配合好巡视组的工作;要正确对待巡视发现的问题,做到边巡视、边整改、边提高,全力推动全区法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将在广西法学会工作一个半月。巡视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短信手机:18877102055,专门邮政信箱:南宁邮政13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530028)。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2:00,15:00--18:00。此外,巡视组还在广西法学会设置了巡视信箱。根据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广西法学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广西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