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7:46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6年5月3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肖祥华、副组长王新力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梁远海反馈了巡视情况。随后,肖祥华代表巡视组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梁远海主持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4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肖祥华指出,2011年以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党委能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基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执行六大纪律,组织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学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精神不够及时,层层传导压力的主动性不够强。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不够,职责定位不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程序不够规范。存在公款旅游、公款购买土特产和高档工艺品送礼、无公函接待等问题。巡视期间,巡视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肖祥华代表巡视组提出了3条意见建议。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委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抓好抓实廉政防控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学院党委要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任用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的规定,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工作的违规行为。三是切实整改违规行为。学院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严肃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反弹。

  肖祥华强调,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梁远海表示,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坚决落实和整改。并代表学校党委作了表态:一是充分认识巡视工作对学校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深化巡视成果。将认真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了解和解决广大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务实工作,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深化巡视成果,促进全校各项工作迈上新水平。二是把落实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完成。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和评估整改任务结合起来,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整改,以抓铁有痕的韧劲落实整改,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全面完成。三是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梁远海表示要认真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主动履责、全力担责、严肃追责,从严从实抓好党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党委班子要把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抓业务与抓党建相结合,抓工作检查与纪律监督相结合,管人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相结合,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制度和机制建设推进整改落实。

  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有关成员、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