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6日 10:53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6年5月5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组长梁炳巨、副组长蒋国鸿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韦茂繁反馈了巡视情况;5月5日,梁炳巨同志代表巡视组向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韦茂繁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4日至4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梁炳巨指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启动“学风建设工程”,促进学风转变,努力解决办学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但在巡视中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纪检监察主动监督、事前监督不够;科研经费开支审核把关不严,套取和违规使用经费时有发生;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未执行回避制度,个别岗位长期未轮岗;公务接待费管理薄弱,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不到位。
 
       梁炳巨代表巡视组提出了4条意见建议。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学院党委要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建立问责追究机制,确保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学院纪委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二是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强化管理部门职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报账程序,严把审核关。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回避、交流轮岗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尽快解决教职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权益。

       梁炳巨强调,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韦茂繁表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对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未来很长一断时间的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院要根据反馈意见即知即改、力行力改,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深刻认识巡视作用,高度重视巡视成果。巡视工作体现了党中央依规依纪治党管党的战备部署,根据巡视的意见和建议来改进和推动我们的工作,使之形成物化和固化成果。二是认领问题责任,即知即改,力行力改。对巡视组提出的“几大问题”中的各个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账、责任分解、任务到人、限期整改。三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整改倒逼建章立制,推进新一轮的“废、改、立”工作,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有关成员、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