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秀传统文化谈廉洁自律
古人云:“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修身立德、廉洁自律不仅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品格和科学精神,还蕴含着中华文化关于修身律己的优良传统,是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修齐治平”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占有重要地位。修身是一种由内及外的过程,强调先有修心治身的道德,后有经世治国的政德。
我国传统文化中,古人修身的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修德和修智,并且认为“先莫先于修德”,厚德才能载物,修德永远是第一位的。党员干部修身的内容与传统意义上的相比,具有更加立体的层次和丰富的内涵,涵盖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和追求高尚情操四个方面,为干部立德、立言、立行提出了具体要求。只有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理想信念上打造“金刚不坏之身”,任凭外界环境的变化和滋扰,都能做到“我自岿然不动”。
廉洁自律,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不能胜寸心,安能胜苍穹?”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西花厅是清朝乾隆年间修建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身边工作人员多次提出修缮,他却总是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严、立身正,才能脚跟站得稳、腰板挺得直,赢得尊重,树立威望,也才能做到“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
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笔者认为自律的关键在于“律”。
律是法律之律。“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明太祖朱元璋一天早朝时突然问大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一名叫万纲的大臣回答:“畏法度者最快活!”深得朱元璋赞许。大凡畏惧法度者,必然遵纪守法,令行禁止,不会因为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而担惊受怕,自然吃得香、睡得稳,生活得快活。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不仅仅要敬畏法律,更要积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律是纪律之律。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党规党纪体现党组织意志,是党员干部的底线。我们加入党组织就是以身许党,“许”就是牺牲、奉献之意,就是要接受党组织一切纪律规范的约束,在政治上更讲忠诚、在组织上更讲纪律、在行动上更讲规矩。王岐山书记到浙江调研时强调“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律是心律之律。心律,就是高度自觉,建立在坚定理想信念基础之上的自我之律。东汉杨震“暮夜却金”的故事被世代传颂。“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昭示的就是心律的力量。古人讲,“吾日三省吾身”“君子勿欺于暗室”“君子慎独”。心律,方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如果说法律之律是解决“不敢”的问题,纪律之律是解决“不能”的问题,那么,心律之律是解决“不想”的问题,是根本之律。正如政才书记所说,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脑子里时刻要有一盏“红绿灯”,清楚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饭能吃什么饭不能吃,什么人能交往什么人不能交往,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常思贪欲之害,常存敬畏之心。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