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6:07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进行巡视。2016年1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部署巡视意见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整改,及时部署落实

 

  2016年1月27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科技厅党组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全厅干部大会上,科技厅党组书记曹坤华代表厅党组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强调对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照单全收”、坚决照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谢迺堂厅长在具体的整改工作当中,就如何抓紧、抓实、抓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成立整改小组,加强督促检查

 

  2016年1月28日,科技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曹坤华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机关纪委牵头主抓整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和第一巡视组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 驻厅纪检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厅机关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责任到人,严格督促,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三)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在对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后,制定《自治区科技厅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分为45个问题清单,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督办人、整改任务、整改期限和整改工作要求。方案对整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的,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对需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工作任务明确写入2016年全区科技工作报告、科技厅党组1号文、年度任务分解表等文件,作为2016年科技厅年度重点工作来抓。

 

  二、聚焦巡视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1.关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重布置、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自治区科技厅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工作规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明确厅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

 

  二是签订《2015—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自治区科技厅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暂行规定》、《自治区科技厅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

 

  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科技厅党组明确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工作汇报。每年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把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参考依据。

 

  四是成立机关纪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2)针对一些规章制度仍形同虚设,没有很好落实的问题。

 

  重新修订《科技厅工作规则》,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强化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专人督查督办,建立问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聚集主业不够的问题。

 

  一是驻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不再兼管厅绩效办业务,不再参与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管理检查等工作,全面聚焦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制订《廉政谈话制度》、《廉政鉴定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督促研究提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手册》修订工作方案。

 

  (2)针对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驻科技厅纪检组通过查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了解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管干部个人及家人、“朋友圈”等情况,坚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

 

  二是驻科技厅纪检组加强对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等会议监督和专项检查。

 

  三是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向驻科技厅纪检组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驻科技厅纪检组发现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有关情况变化和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自治区纪委报告。

 

  (3)监察室人员编制未配足的问题。

 

  科技厅党组两次专题研究,向自治区纪委推荐一名同志到派驻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关于存在酒风盛、玩风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打高尔夫球、聚在酒店打扑克;一度吃喝风盛行,八项规定后仍不收敛,私人垫支烟酒款等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2015年度“三公”经费同比减少33%。严格考勤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是对私人垫支烟酒款的问题,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资金用途要求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用于专项业务活动开支的,由相关承办单位列支;用于公务接待开支的,由厅机关财务依法依规列支;属于应由个人支付的和超标部分已由个人结算。

 

  四是修订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本级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同时,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车费用、公务招待费的管理。

 

  4.关于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1年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出纳挪用公款、2009年广西山区综合技术开发中心挪用项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3年广西科学活动中心出纳挪用公款的问题。

 

  一是立案审查,对涉嫌违法人员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纪律规定给予处分。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出台《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报账发票管理的规定》、《专家评审费支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广西科学活动中心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广西山区开发中心规范审批流程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三是全面自查自纠,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6年3月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重点对直属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等进行自查自纠,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二)科技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力方面

 

  1.关于存在把关不严,科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科技项目安排和经费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相互沟通协调不够;一些业务处室原则性不强,把关不严,为科技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开了“方便之门”的问题。

 

  一是狠抓科技计划改革。科技厅牵头起草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57号文),把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为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地和人才专项等5大类计划,从源头上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申报。

 

  二是建立厅际联席磋商机制。2月16日,科技厅牵头组织召开了第一次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自治区科技发展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委员会方案、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机构遴选的原则及标准,增强科技项目管理的科学性。

 

  三是建立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和科技报告制度。对科技项目申报、立项和结题等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出台了《关于广西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大项目查重力度。

 

  2.关于存在科技经费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单位和个人拿了科研经费不搞科研,项目经费不知去向;有的民营企业濒临破产仍获大额项目经费;有的单位违反项目经费使用规定,没有专款专用等问题。

 

  一是对濒临破产仍获得科技项目的企业进行了重点调查,在查清“企业濒临破产仍获大额项目经费”的事实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

 

  二是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后补助”改革实施力度,科研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的,对取得的成果绩效,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评后,给予经费补助,从源头上杜绝濒临破产的企业获得科技项目。

 

  三是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监督检查,建立科技项目资金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机制。

 

  四是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近三年实施的重点科技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承担单位立即整改。

 

  (2)针对有的单位将项目经费转入个人账户,科技项目经费挪作他用问题严重,有的把项目经费直接拨到私人存折等问题。

 

  一是对涉事单位、项目进行核查,撤销了项目立项,已追回科研经费120万元。

 

  二是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进一步严格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堵塞漏洞。

 

  3.关于存在项目验收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3个项目虚报投资总额和委托中介机构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问题。

 

  一是组织专人开展核查工作。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其他地方财政专项经费视同这3个项目配套的自筹经费。2013年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也把该资金作为项目配套的自筹经费。

 

  二是从2016年开始,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明确配套资金来源和使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2)针对科技影视研究会项目未实施却通过验收的问题。

 

  一是已撤销 “《石漠化治理》和《山歌唱科技》电子科普读物制作” 项目通过验收结论,收回项目验收证书。

 

  二是终止项目实施,责成承担单位退回结余或违规使用的项目经费。在查清“项目未实施却通过验收”问题的事实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

 

  (3)针对我区4家企业承担的4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涉嫌以假发票通过验收的问题。

 

  一是组织项目所在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对4个项目进行核查,对涉嫌以假发票通过验收问题,责成涉事企业立即整改。

 

  二是建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撤销4个项目通过验收的结论,停拨项目余款、追回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并配合做好追缴经费等相关工作。在查清“以假发票通过验收”问题的事实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针对柳州某企业伪造检验报告通过验收的问题。

 

  一是科技厅组织开展了3次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撤销科技厅管理的2个项目“通过验收”结论;涉嫌造假的国家项目移交科技部处理;取消涉事企业和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资格;对应追回经费,已制定了依法追回经费的方案。在查清“伪造检验报告通过验收”问题相关人员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追究。

 

  二是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监管,堵塞漏洞。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近3年实施的科技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工作。

 

  4.关于存在科技项目不结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科技计划项目历年逾期不结题数量较多的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历年科技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方案》,开展项目清理清查工作,整治历史遗留项目结题验收问题。

 

    二是面向全国征集科技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择优委托一批专业机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

 

  三是印发了强化制度执行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通知,对超过规定时限不申请验收的逾期项目,从严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坚决处理逾期不申请验收项目。

 

  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强化项目主管处室责任,对项目结题进行量化指标考核,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处室和人员进行严厉问责。

 

  (2)关于突击验收仓促结题,虚假结题成了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排查,对单项金额在80万元以上(含80万)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对弄虚作假的一律撤销验收结论,坚决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二是对项目验收申请材料,一律交由规划财务处受理、审核,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已制订。

 

  三是印发《关于启动科技项目管理新机制组织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开展项目验收结题机制改革,建立科技项目验收结题工作新机制,确保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质量。

 

  (三)内部管理不力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14年以前,一些项目计划、资金分配、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不经会议集体研究,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不议而决;2014年后,虽经集体研究,但督促检查不够,执行不到位,决而无果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科技厅党组会议规则》、《科技厅工作规则》,出台《自治区科技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内部制度,进一步推动科技厅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凡是涉及重要干部任免、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大额资金预算调整、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要经过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完善督查和问责机制。对重大决策部署明确责任人,办公室指定专人督查督办,切实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健全责任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责任追究。

 

  2.关于机关管理存在“软、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谨小慎微,求稳怕乱,不敢负责,不敢批评,当“好好先生”;有领导干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片面维护分管处室利益;各业务处室协调配合不够,有各自为政的现象等问题。

 

  一是对厅党组会或厅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事项,落实党组书记和厅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权责对应工作制度,设立厅党组秘书,由办公室领导担任,加强监督落实。

 

  二是厅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带头树立和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是完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或务虚会,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处室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全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四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围绕内设机构职责调整,从严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有关规定,在科技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推进干部交流和轮岗工作,努力做到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激发个人潜能,提高整体效能。

 

  (2)针对内部管理不严格,未经批准私盖公章的问题。

 

  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章管理与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印章管理,严格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清理收缴各种印章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针对少数处级干部外出不报告的问题。

 

  重新修订科技厅机关干部职工请假(休假)制度、科技厅系统领导干部离桂外出请示(请假)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正处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厅党组书记审批,其他处级干部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4)针对外聘人员管理不到位,混岗混编和使用聘用人员多的问题。

 

  一是清理过多借用人员并加强管理。对科技厅机关使用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规范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逐步减少编外人员。

 

  二是利用空余编制及时配置人员,拟通过遴选选调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等方式充实机关干部队伍,逐步解决混岗和使用聘用人员多的问题。

 

  (5)针对二层单位聘用人员多,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多数来源于项目经费,存在“靠项目吃项目,以项目养人”的问题。

 

  一是各二层单位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的情况进行梳理,逐一对应查找本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根据有关规定,规范用工管理,逐步清退冗余的编外聘用人员。通过整改,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完善用人程序,严格合同管理。

 

  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支付聘用人员薪酬。尝试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聘用人员薪酬发放渠道。

 

  3.关于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科技厅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问题。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科技厅本级完成了从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向行政单位会计核算科目过渡转换工作,全面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不坚持原则、不严格审核把关(包括“报销无发票、票据后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超标”、“以委托合同和同一事项重复报账”、“凭证和原始票据不符”、“制单、复核、记账均为同一人等”、“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的问题。

 

  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科技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对于已支付款项未附发票的事项,责令完善相关手续;已退回以同一事项重复报账的款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制单、复核、记账均为同一人的,已按有关会计核算要求,改由不同的人负责;已退回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的款项。

 

  二是建立完善《科技厅机关财务规则》、《科技厅内部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防止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超标、凭证和原始票据不符等现象发生。

 

  (3)存在“小金库”问题。专项审计发现科技厅和下属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有两个分别于2014年9月、8月销户的银行账户资金未纳入决算报表,属于单位“小金库”的问题。

 

  科技厅组织开展了银行账户的清查工作,对未纳入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研发资金账户进行销户、归并资金整改,已将资金全部划入事业费账户,纳入科技厅本级报表管理。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取消账户并把资金纳入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的预算、决算报表,统一管理。今后,我们将按规定严格账户管理,杜绝“小金库”现象。

 

  (4)2013年5月科技厅将研发专户25万元拨给机关作为职工健身活动开支的问题。

 

  2013年5月,将研发账户中的25万元划拨给厅机关财务室,用于全区科技系统职工运动会开支,由于当年没有编制此项支出预算,属于无预算开支。已和财政部门沟通,拟去函按原资金渠道退缴国库。同时,今年遴选1名财经专业人员,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

 

  (5)针对旧办公楼改造设计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

 

  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凡是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由政府采购执行处室(单位)提出申请,经科技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

 

  (四)关于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方面。

 

  2016年2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驻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移交信访举报件共7件,要求科技厅和驻科技厅纪检组抓紧处理并将结果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和自治区巡视办。科技厅党组和驻科技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厅党组曹坤华书记专门听取了核查情况汇报并作批示,要求机关纪委配合驻厅纪检组对信访件逐项及时审查审理,发现和甄别问题,该立案的立案,该处理的处理,不手软、不留情,切实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驻科技厅纪检组监察室迅速组织力量,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

 

  一是深入核查核实。驻科技厅纪检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集体研究梳理,分别对反映的财会管理、工作作风、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问题,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核查小组采取现场调查核实、调阅合同档案、组织人员谈话等多种形式,走访调查了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解剖分析,认真核实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驻科技厅纪检组认真组织调查巡视组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7件线索和巡视期间自治区纪委信访室转办信访件2件以及驻科技厅纪检组发现的问题线索2件共11件(起)。截至目前,已办结9件,还有2件正在核实处理,其中立案调查1件,拟立案调查1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8人。同时,共约谈相关问题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等10人。

 

  三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加强责任追究,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实施“一案双查”。加强科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

 

  三、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永无止境,正风肃纪永无止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经过前一阶段全厅上下的共同努力,科技厅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需继续深化、不断提高,尤其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从体制机制方面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科技厅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纪委和巡视办的要求,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巡视组反馈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开创科技工作新局面。

 

  (一)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硬措施,持续用力深化整改,不达目的绝不收兵,把整改落实工作一抓到底,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分工紧抓不放,按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将通过“回头看”进行自查,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建设,做到标本兼治,防止问题查而再来,纠而复生,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推进、作风改进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效。

 

  (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科技厅党组将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派驻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同级监督,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狠抓整改工作不放松,着力提高抓大事谋规划解难题的能力,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建设发展步伐。

 

  (三)以落实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科技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推进科技工作结合起来,聚焦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各项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以整改落实为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618700;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2;电子邮箱:gxkjtbgs@sina.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党组

                                   2016年4月27日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