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6:05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南宁高新区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南宁高新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高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工委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要聚焦问题,明确措施,狠抓落实。多次召开党工委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巡视反馈的意见逐条加以认真研究,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会议,专门部署整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督查,跟踪问责问效,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经过2个月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切实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高新区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3月17日,召开高新区党工委中心组(扩大)2016年第一季度专题学习会。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的“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系列党内规章,紧密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工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辅导会方案,邀请区党校有关专家教授现场授课。

 

  (2)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高新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组织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方案,细化制定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监管体系。党工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全年计划,年内计划开展4次以上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确保每个党员干部至少参加学习2次以上,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3)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党工委全面推进《关于落实南宁高新区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高新党发〔2015〕10号)落到实处,3月7日-18日,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3个检查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26个机关党组织、2个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深入检查督导,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2.关于“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受影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探索干预纪律审查备案制度。试行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或插手纪律审查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

 

  (2)党工委全力支持纪检部门深化“三转”,结合高新区即将开展的2016年新一轮全员聘任(用)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聘请特邀监察员的办法,不断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纪检监察部门不再参加网格责任巡查工作。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财务监管严重失察,公务接待费巨额开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加强财务审核环节。2015年12月10日,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高新党办发[2015]89号)。财务部门按新制定的管理制度,严格审核报账凭据,对发票的真伪、名称、日期、印章等会计基础规范化内容的完整性签字负责。

 

  (2)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目前高新区管委会已经全面实行公务支出在公务卡结算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公务开支,对公务支出进行动态监管,杜绝违规公款开支。

 

  (3)严格依法依规加强资金监管。高新区财政部门结合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工作,于2016年3月组织了自查工作,组织财政部门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政策及《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培训,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

 

  (4)加大离任审计,加强干部监督。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本级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在工作中坚持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内部审计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完成对南宁市相思湖湿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负责人离任审计,已督促被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正在进行南宁市和思置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广西南宁高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及积极配合南宁市审计局对高新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

 

  (5)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建设法治政府。高新区财政部门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编制2016年度预算,通过市人大批复,并将预算信息在高新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开,同时单独披露“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在实际预算管理过程中,做到每项支出先有预算后安排支出,坚决制止超预算、超范围用款。预算的审查、批准、监督、调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程序、手续执行。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两项指标增长,确保大额资金管理符合“三重一大”要求控制经费支出。

 

  2.关于“小官大贪问题触目惊心”和“一些领导干部索贿受贿,贪污挪用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预防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案例剖析和教育工作。根据区、市两级纪委和南宁市、西乡塘区两级检察机关的要求,结合去年查处的案件,协助检察机关就各发案部门开展自查和剖析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今年3月组织了管委会39个部门900多人,以部门为单位进行了廉政知识测试,通过廉政知识测试,使每一个干部接受了教育,实现了廉政知识培训和测试全覆盖。三是紧紧围绕近期发生在高新区的典型案件,紧扣“六大纪律”,通过创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方式方法,将廉政意识不断根植到干部职工的内心。

 

  (2)严格按程序和标准选人用人。一是将在2016年高新区全员竞聘上岗工作中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合理规范地设置岗位,公开、公平、公正地选人用人,防止暗箱操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定期交流轮岗。严格把好廉政关,认真调查核实人选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深入考察了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二是健全完善了《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南宁高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南宁高新区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持续加大对重要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探索聘请特邀监察员参与监督的管理办法。试行在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群众代表中聘请特邀监察员,拓宽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行政效能等情况的监督,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切实抓好纪律和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和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尤其是选人用人、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5年11月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整合力量,集中精力投到“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在责任落实、问责处理上加大力度。严肃查办了丘朝阳“小官大贪”、杨燕等索贿贪污挪用等问题。2016年1月至今,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问题立案6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按“一岗双责”要求问责2人;挽回损失67260元。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违反民主集中制,会议纪要弄虚作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修改《南宁高新区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工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修改完善了《南宁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明确了议题范围、参会人员、会务规定、会议要求、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为提高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的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会议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

 

  (3)严格审核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起草后均严格按照程序办文,落实专人负责会议纪要的办文工作,首先经过办公室核稿、有关部门会签,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呈送主要领导签发。会议纪要走发文程序时附上会议签到表、议题表,确保会议议题目录、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所列议题一致。

 

  (4)完善会议材料整理存档。按规定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议题列表。在每份会议纪要签发后,本次会议议题目录、会议议题材料、会议签到表3份原始资料要与会议纪要交档案室归档保存。会议记录本按年度交档案室归档保存,确保会议记录内容有据可查。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严肃处分违纪领导干部。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原党支部副书记、原常务副局长刘慧敏和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原党总支委员、原副局长刘智云,隐瞒不报和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有关规定,行为构成违反组织纪律错误;未经批准多次私自出国,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

 

  (2)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程序,高新区党工委制定了《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党发〔2015〕11号),将高新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含聘任在领导岗位的人员),两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挂任在相当于乡科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直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高新区各中小学校、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纳入管理范围,统一集中管理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一律严格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办法》自2015年7月实施以来,高新区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一律按照市委有关规定上报审批,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严格上报党工委审批同意后才发放因私出国(境)证件。截止目前,高新区党工委审批办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手续46项,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

 

  (3)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目前,南宁高新区2016年体制内科级个人有关事项集中报告工作已全部完成。应报告人数126人,实际报告人数126人,报告率为100%。结合自身实际,将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对象扩大到聘任(用)干部。将聘任(用)在内设机构副职、二层机构正职领导岗位的干部职工及直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也纳入报告范围,此次高新区共有47名聘任(用)干部也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南宁高新区干部职工请假制度》(高新党办发[2014]24号)的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干部职工请假申请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2016年1月至今,审核批复同意干部职工请假219人次,目前未发现未经请假擅离职守的现象。

 

  3.关于“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体制内超职数配备问题。由于原高新区与原相思湖新区合并后,科级领导超过了重新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高新区党工委将按规定努力逐步消化因两区合并后科级领导超职数的问题。

 

  (2)关于全员聘任(用)内设机构副职领导较多的问题。2016年2月,高新区人社局组成全员聘任(用)综合研判工作小组,走访调研了各部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运行情况。通过一对一谈话和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掌握全员聘任(用)以来各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工作表现和实绩情况,为制定2016年全员聘任(用)方案,优化设置各部门领导岗位职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止目前,《2016年南宁高新区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和《2016年南宁高新区全员聘任(用)实施方案》已经过高新区党工委会议4次专题讨论,待最后审定通过并予以实施。正式实施后,各部门聘任的副职领导将有较大幅度缩减。

 

  4.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外聘人员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和全员聘任(用)制。近几年来,高新区党工委在体制内仅在2014年提拔任用了1名科级干部。体制内提拔任用干部,高新区党工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于全员聘任(用)干部程序问题,目前,高新区党工委正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员聘任(用)制工作。为确保全员聘任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让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脱颖而出,高新区党工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16年全员聘任(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方案》已经高新区党工委4次专题研究讨论。《方案》详细规定了聘任岗位数量、聘任资格条件、聘任的方法步骤等方面的内容。

 

  (2)加强和规范外聘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聘人员的管理,2015年11月,高新区党工委出台了《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新管发〔2015〕4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外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聘用的基本程序、外聘人员合同的签订解除、考核管理和奖励处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2015年11月至今,高新区党工委组织开展了10个外聘人员岗位的招聘工作;办理了7名外聘人员按期转正手续;办理107名外聘人员续聘手续。

 

  (3)加强外聘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高新区党工委制定了2016年度全员培训计划,统筹培训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干部(含外聘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预计全年培训干部职工2027人次。

 

  (4)加大外聘人员违纪处分工作力度。在加强外聘人员作风教育、考核考勤等方面制度执行的同时,高新区党工委也加大了对外聘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问责力度,2015年11月份以来,共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外聘人员5人。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关于“有的领导干部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高新区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解决征地迁户的安置问题,各工作组已经梳理安置小区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工作对策,逐项解决回建安置征地拆迁问题,推进振华公寓、振安公寓、振兴新村安置小区的建设。

 

  (2)高新区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快推进高新大道E标道路建设,党工委主要领导到现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并于3月3日印发了建设整改工作方案,协调和指挥建设工作。

 

  (3)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从3月份起每月安排1000万元,分期分批逐步兑现给企业的优惠政策。

 

  (4)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的绩效考核体系,更加体现工作实绩,更加体现各部门的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杠杆作用。一是突出部门职责量化考核,对《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系统修改。二是重点工作重点考核。三是按实绩奖优罚劣,实行绩优加分绩差扣分。

 

  (5)为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按时按标准落实整改工作,绩效考核和督查局成立了2个工作组,实时跟踪督查各项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整改。

 

  2.关于“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增强为民便民服务意识。出台了《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试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作风效能问责办法(试行)》三项制度,严格依据制度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各项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办事程序。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简化办事程序,切实落实《南宁市政务服务窗口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南宁高新区容缺受理制度》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试行)》。

 

  (3)加强服务管理。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安排业务骨干对服务窗口人员开展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窗口人员的履职能力、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定期开展高新区行政审批政务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进行限期整改。

 

  (4)加强调研工作,积极做好重大项目落地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坚持和完善调研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完善联系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结一联五”制度,实行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挂帅、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项目建设服务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针对自治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高新区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治区的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党工委将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巡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的要求,继续严格对照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聚焦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主体责任,逐项抓好整改。坚持制度建设,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做到标本兼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切实把整改的过程变为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变为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用干部群众的满意度、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806013;邮政信箱: 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党工委办公室2304室,邮政编码:530007;电子邮箱:nngxqkfb@163.com


                      中共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27日


 

 

 

 

 

编辑:刘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