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6:24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于对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局)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司法厅党委(监狱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司法厅党委认真对照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认真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

       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之后,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把落实整改建议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宣传动员,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迅速行动,动员部署。1月27日,司法厅党委召集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戒毒管理局相关领导以及退休处级老干部代表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同志通报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及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领会,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内容、措施。对马上能解决的,立即整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期整改;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集中力量整改。

     (二)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为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司法厅党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纪委,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整改。监狱管理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戒毒管理局及各基层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

      (三)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领导讲话精神和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对照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问题,反复研究、修改,制定印发了《司法厅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整改时间和整改具体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整改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司法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全文转发了《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关于对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下发了《关于印发<司法厅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整改任务的厅各处室、监狱管理局、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戒毒管理局认真对照学习、深入研究、制定方案,彻底整改。二是厅领导深入基层检查调研,提出整改要求。赵波厅长和卢万兵副厅长亲自带队,分别到桂林、英山、中渡、鹿州监狱及河池市司法局等基层单位调研,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工作。三是厅纪委监督巡视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厅纪委召集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各处室、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汇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部门提高政治责任感,全面、从严、从实进行及时整改。

       二、直指靶心,从严从实,逐条落实问题整改

       司法厅党委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次重大的政治考验,坚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举一反三抓问题的全面清查,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关于“党委班子自身管理、监督不严、作用发挥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责任,严格维护党的纪律。一是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司法厅、监狱局党委深刻汲取梁振林、钟世范、曾爱东腐败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领导班子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及对自身管理、监督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原因,列出整改清单,逐条整改。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司法厅党委修改完善了《厅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厅务会议规则》,监狱局、戒毒局也分别印发了《党委会议规则》、《委员会书记专题会议规则》和《行政会议规则》。监狱局正制定《全区监狱系统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评细则》、《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工作规则》,以更细化、更具体、更严格的标准和要求,规范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司法厅党委印发了《2016年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点》,与下属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以过硬的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真正在管党治党工作上紧起来、严起来。四是开展学习活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巡视组关于加强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和“十个一”遵纪守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解决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2、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力聚焦主责主业。一是抓好“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为落实“三转”要求,确保纪委书记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经厅党委研究决定,重新规范了纪委书记在党委委员中的排名顺序,并明确全系统各级纪委书记在党委班子的工作分工只负责纪检监察业务,不分管其他工作。监狱管理局正制定《广西区监狱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执纪问责的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要求,聚焦主业,抓早抓小,担当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二是开展集体约谈,严肃追究问责。司法厅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两批对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及19所监狱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戒毒管理局领导班子及8所戒毒所党委、纪委书记、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不履行责任或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及问题多、群众反映强烈、连续三年不办案的基层单位点名批评、传导压力、提出要求,增强他们尽责履职、抓早抓小和执纪问责意识。监狱管理局对不敢于担责,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长期不查办案件,且所在单位警察队伍存在违纪问题较多的中渡监狱纪委书记予以免去纪委书记职务,对收到举报线索不深入调查的南宁监狱纪委书记进行问责,以此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担当意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三是认真开展信访核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司法厅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程序规定对巡视组转来的75封举报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一些违纪问题展开调查,现已初核46件,暂存3件,函询4件,了结29件,立案4起,其中已结案1件,处分4人。厅纪委责成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纪委对涉及本局的一些违纪问题进行核查。戒毒管理局对群众举报的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存在私车公养问题初步查实,完成初核报告,相关人员在初核期间已清退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款33604.36元。

      (二)关于“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一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败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清查存在问题。监狱管理局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对监狱单位罪犯“减假保”、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是采取基层单位自查和监狱局组织抽查相结合,对2011年以来“减假保”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了9个存在的问题。已责成出现问题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整改。对清查出来的问题线索,由纪检部门查实情况,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是成立两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区19所监狱2011年至2015年罪犯日用百货、肉类、蔬菜等大宗物资采购全面清查存在问题。经检查发现,在2015年7月监狱局实行统一公开招标以前,基层单位存在研究罪犯生活物资采购没有相关会议记录等7个罪犯大宗物资采购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2013年、2015年监狱局不断推进罪犯生活物资统一公开招标,已逐步得到有效整改。目前仍然有5个监狱存在罪犯物资招标采购,发布信息不广,公开透明度不够,存在不公平竞争等3个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监狱局已列出整改清单,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立即进行整改。监狱管理局已决定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深挖未发现的问题,自上而下全方位进行彻底整改。从2016年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罪犯物资采购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加大问责力度。三是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对全区监狱系统24个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清查。通过检查发现有14个监狱分别存在工程结算资料不齐全、工程款支付无审计和监理审核等6个方面的问题,监狱局已责令以上14个监狱成立整改工作攻坚小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限期于2016年年底完成整改,监狱局将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目前,南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已完成了工程结算资料不全问题的整改,经核实宜州监狱已结算项目,未出现超合同价现象,其余项目正在结算。

       2、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是修订和完善《罪犯特定岗位罪犯管理规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诊断相关辅助资料的工作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标准化工作手册》,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修订《广西监狱系统罪犯生活卫生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实现物资采购公开化、规范化。将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纳入绩效考核工作指标,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三是尽快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项目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改《广西监狱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办法(试行)》、《建设工程全过程审计监督实施方案》、《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编制《监狱系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形成监狱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严格各项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执行警察直接考核罪犯的规定,严格落实评审鉴定工作制度,按规定要求、工作流程,逐级报批。严格执行《关于罪犯年终评审及激励机制的补充规定》,按条件、规定开展各项奖励和评比工作,从源头上杜绝个别“有权、有钱”罪犯获得“减假保”机会比例大等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深入开展特定岗位罪犯管理使用专项整顿活动,认真核定特定岗位罪犯、岗位设置,对符合条件的,定期进行岗位轮换、调整;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撤销。二是加强对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的组织领导,监狱管理局和各监狱单位成立罪犯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罪犯生活物资采购的廉政问题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办理罪犯生活物资采购业务。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深挖未发现的问题,自上而下全方位进行彻底整改。从2016年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罪犯物资采购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加大问责力度。

       4、严格核查,严肃问责。监狱局成立两个专案小组,进驻南宁监狱、柳城监狱、鹿州监狱、钦州监狱,对个别监狱警察利用职权索取或收受罪犯亲属好处的情况进行核查,按照规定对违纪违法警察进行严肃问责。柳城监狱处理警警察7名: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1名,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1名,免职1名,诫勉谈话4名。鹿州监狱处理警察4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2%基本退休金1名,行政警告处分2名,行政降级处分1名。
 
       5、规范干部调动管理。司法厅政治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厅局机关尽快启动科级干部竞争性选拔调入机制,尽快研究制定警察调动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的决定审批程序和纪律要求,防止买官卖官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在干部调动中利用职权收受财物等行贿、受贿违纪行为。

      (三)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仍然存在一些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补贴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清查问题。司法厅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了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向社会组织划拨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广西公证协会、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厅机关“三公”经费已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进行预算、决算公开。监狱管理局成立了4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分别到各基层单位,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补贴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责成相关单位写出书面检查,按照规定清退报销款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15年下半年,全区监狱系统已全部停止发放通讯费、误餐费和其它生产夜班费,并全部收加了已经发放的通讯费。戒毒管理局由局领导带领检查组,对各单位2013年以来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部分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备、相关费用未在规定科目列支等问题现场给予指出并纠正,对把握不准的问题,经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后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司法厅计划财务装备处结合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对经费开支、国内差旅、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司法厅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自治区司法厅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戒毒管理局制定了《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机关财务审批规定》、《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务用餐管理规定》、《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西戒毒管理局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不断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严格财务监督。

      (四)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明,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清房工作。一是司法厅机关目前还有1套尚未完成清退,对该违规多占住房的户主,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现已交由厅纪委立案处理。二是监狱管理局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成立了4个清退多占住房攻坚工作小组,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硬性措施,对未完成清退的人员,由监狱局清房办将名单报区直清房办、抄送房产登记部门,停止其名下的其它住房产权证的申报和该家庭所有政策性房产的登记、交易等手续办理,直至完成清退整改为止。戒毒管理局做好督促采用分期付款补差价退房的户主须在时间截点(2016年6月30日前)缴纳完剩余房款。

       2、严格补交房款。监狱局成立专项工作整改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聘请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盛华苑工程造价及相关建设费用进行分类和划分,确定应补交款项,限期于4月30日前全额补交应交房款。

       3、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落实。一是司法厅政治部对这次巡视发现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11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督促他们向组织作说明和纠正,按要求及规定进行补报、重报,并将这11名同志的相关材料纳入领导干部个人诚信档案进行管理,对这11名同志2016年填报情况进行重点核查。二是监狱管理局党委召集全区监狱系统各单位党委书记、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布置领导干部有关个人事项报告填写工作,要求处级以上干部按照首次填报的标准进行填报。1月底,全区监狱系统处级干部如期完成填报,并全部签订承诺书。三是监狱管理局对2015年抽查发现个人事项报告存在问题的15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督促其向组织作出书面说明,严肃纠正有关行为。

      (五)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规范,用人存在优亲重友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纠正监狱管理局党委研究干部调动一次上会数量大,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监狱管理局重新修订了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集团公司董事长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讨论必须人人参与讨论、决策,逐个表态,充分体现民主和集中。明确规定局党委会议记录由指定专人如实记录,每次会议后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由局党委书记审签,会议纪要由参加会议的党委委员集体审签印发;局务会议、华盛集团公司会议等各种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明确规定研究干部调动一次上会原则上不超过30人,不严格执行制度的予以问责。

       2、加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偏差,推荐干部自定权重计票法不符合条例要求。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超职数配备超职数干部”的问题的整改。一是今年2月至3月,厅党委在厅局机关及部分监狱戒毒单位开展的民主推荐处级领导干部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推荐考察等工作环节,坚决纠正民主推荐环节“唯票”的做法;坚决做到选拔任用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进行廉政审查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未做廉政鉴定和未经过个人事项报告审查的,不提交厅党委研究。目前,厅政治部已将厅机关6名考察对象及监狱戒毒系统12名考察对象的个人事项报告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核查。二是司法厅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监狱管理局、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戒毒管理局和各监狱戒毒单位3月底前,开展一次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以来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情况自查,重点检查是否能够严格执行选人用人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是否齐全规范,推荐干部是否存在自定权重计票法等不符合条例要求的现象。三是司法厅政治部正在积极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等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探索运用多种方式加快消化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这一由正处级干部在副处级领导岗位上任职的历史遗留问题。

       3、对“监狱系统沾亲带故关系普遍,存在优亲重友的现象”的整改。司法厅党委将有计划地对部分监狱戒毒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以及巡视反映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异地交流任职。监狱管理局对全区监狱系统警察的亲属情况进行摸排,开展数据分析,掌握基本情况;对全系统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明确各单位纪委书记、政治处主任不在成长地提任;对一些群众反映突出、亲属关系比例较大的单位,将加大干部流动力度;同时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逐步改善警察队伍结构,逐步打破监狱系统的“亲属圈”和“地域圈”。

       三、锲而不舍,持之以恒,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司法厅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盯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着力在推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下功夫,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营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单位、部门,责令其继续整改;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整改;对未整改彻底的,将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不懈,一查到底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整改工作。以这次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点带面,深入查处各级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遵守政治纪律、选人用人上的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的成效。
 
       (三)建章立制,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真正发挥作用;对正在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建立时间表,明确时限,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转化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中纪委历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新台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动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832106;电子邮箱:956568924@qq.com联系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一号司法厅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0022。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