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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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5日对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以及广西驻北京、广州、上海3个办事处,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边海防办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29日下午,巡视组召开会议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及目标、整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整改时限要求等逐项分解落实。经过近2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存在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落实,层层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一是印发了办公厅《关于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二是厅党组书记与分管厅领导、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处室(直属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研究加强了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对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落实,层层强化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一是印发了办公厅《关于2016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二是厅党组书记与分管厅领导、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处室(直属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研究加强了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厅直属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加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对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派驻纪检组突出主业,多举措强化监督。一是通过与综合监督单位主要领导个别谈话,与单位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调研座谈,在单位党组班子会议或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强调等多种方式,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班子及成员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突出主责主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自治区管理干部和处级干部的监督。三是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或纪律检查委员开展纪检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积极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如在纪检组纪检室设置信访举报电话,在政府机关大院1号办公大楼一楼设置纪检组信访举报信(意见)箱,在政府办公厅办公业务资源网反腐倡廉网页开设信访举报电子信箱等。
二、关于“在干部交流、培养、任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加强会前沟通,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把动议阶段的工作做足做实,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准、用好干部。二是坚持人岗相适原则,继续加大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驻外办事处干部双向交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多岗(挂职)锻炼,把年轻干部、女干部、非党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多压担子,提高能力素质,对表现突出的,及时选拔任用。四是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领导力量薄弱的班子及时配强补齐,对个别不讲团结的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进行调整。
三、关于“在执行‘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在深入基层调研服务群众方面。一是厅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其他厅领导都能按照整改要求主动深入基层、厅直属单位及分管联系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帮助分析和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能及时通气、共同研究、协调解决。二是从2016年开始,探索实施厅领导以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制度,厅领导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调研课题,组织课题组开展深入调研,注意及时收集上报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和呼声,精心撰写调研报告,为自治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建议。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厅党组将贫困村脱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厅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要到贫困村开展1次调查研究,每个季度派1名厅领导带队到帮扶村督办解决困难和问题,明确了1名副秘书长负责、1名副巡视员协助抓好定点扶贫工作。
在深入基层调研服务群众方面。一是厅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其他厅领导都能按照整改要求主动深入基层、厅直属单位及分管联系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帮助分析和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能及时通气、共同研究、协调解决。二是从2016年开始,探索实施厅领导以课题研究开展专题调研制度,厅领导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调研课题,组织课题组开展深入调研,注意及时收集上报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和呼声,精心撰写调研报告,为自治区领导决策提供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建议。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厅党组将贫困村脱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推进有关工作。厅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要到贫困村开展1次调查研究,每个季度派1名厅领导带队到帮扶村督办解决困难和问题,明确了1名副秘书长负责、1名副巡视员协助抓好定点扶贫工作。
在公务接待和经费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接待政策规定,强调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凭公函接待,及时提醒严格控制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无公函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同时已修订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规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不规范的支出项目一律予以清理。
四、关于“对管理单位、驻外机构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管理单位、政府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有关工作管理意见》,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调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财务资产管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三重一大”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报告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权限。二是严格落实办公厅印发的《加强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单位日常管理若干细则》,督促和指导管理单位、政府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习、人事、财务、采购、考勤、应急值守、保密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加大对管理单位、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建立了对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系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财务检查力度,每年对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收支状况进行一次财务检查,每年委托自治区审计厅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审计,每两年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对财政拨款的驻外机构、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审计。四是厅党组及派驻纪检组加强督促办公厅管理单位、驻外机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追责问责。
四、关于“对管理单位、驻外机构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管理单位、政府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有关工作管理意见》,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调配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财务资产管理、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三重一大”报告、领导班子工作报告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权限。二是严格落实办公厅印发的《加强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单位日常管理若干细则》,督促和指导管理单位、政府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习、人事、财务、采购、考勤、应急值守、保密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三是加大对管理单位、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建立了对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系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财务检查力度,每年对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和收支状况进行一次财务检查,每年委托自治区审计厅或会计师事务所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审计,每两年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对财政拨款的驻外机构、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审计。四是厅党组及派驻纪检组加强督促办公厅管理单位、驻外机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强化追责问责。
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单位、驻外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各单位都能按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单位党组书记与各处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关于“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各单位都能按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能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各单位党组书记与各处室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关于“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坐收坐支,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问题”的整改。各单位都能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清理不规范支出,规范发放津补贴。北京办事处从2016年2月起已规范发放津补贴;广州办事处从2016年3月起停止发放通讯费补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清退违规报销的在职学历培训费;自治区政府汽车队加强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从制度和管理上根本解决坐收坐支的问题。
(三)关于“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工作纪律方面,存在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的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如北京办事处对执行接待规定不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制度;上海办事处制定了公务接待工作流程、接待标准等制度和办法,较好地解决无函、无单接待和人情消费等问题;自治区边海防办集中全体干部职工专门学习财务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补办了一批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要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和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意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用正面典型鞭策自己,用反面教材警醒自己,带头筑牢党纪国法防线,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建设勤政廉洁、风清气正的班子和队伍。同时把抓党建和抓业务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好主管单位、分管单位、处室的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全体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把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纪规定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驻京办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资金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台帐不撤,继续整改,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如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要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二)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放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需要长期坚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把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纪规定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驻京办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资金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台帐不撤,继续整改,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如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要建立机制,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三)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尽快完成办公厅系统各项制度的修编、汇编,对一些已不适用的制度要及时废止或修订,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的督促检查,突出强化刚性约束,提高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切实加强办公厅对管理单位、驻外机构、直属单位的领导监督。厅党组要增强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严格落实印发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管理单位、政府驻外机构及直属单位有关工作管理意见》,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的管理。同时注意与派驻纪检组共同督促管理单位、驻外机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2858651;邮政信箱:广西南宁市民乐路1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巡视工作联络组;电子邮箱:bgtrsc@gxzf.gov.cn。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4月21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