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对我委开展了专项巡视工作。2016年1月29日,巡视组向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动员部署。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第十三巡视组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李国坚书记在会上明确表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确实让委领导“脸红,出了一身汗”,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委党组照单全收,并立行立改,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投标、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2月3日,在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的第四天,委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刻分析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统一了党组成员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方向、思路和措施。根据自治区巡视办《关于做好巡视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3月11日,委党组全文转发了《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关于对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动员全委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为了发挥处级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中的中坚作用,实行“阳光整改”,委党组及时专门召开了机关各处处长会议,李国坚同志原汁原味地传达了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各处室尤其有审批职能、招投标和干部管理职能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落实巡视整改措施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一手抓巡视问题的整改,一手抓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尤其是近期,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反馈意见,4月12日,我们马上召开党组会,对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条对照梳理整改的成效和不足,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委党组决定成立两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到问题突出的两个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问题已经完成全部清退工作;超过核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已经及时纠正,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违规兼职专项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相关同志已经主动辞去社会团体职务或办理符合兼职的审批手续。对问题疫苗事件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用1天时间对问题突出的博白县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同时提出了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当事人的问责处理意见,得到了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在4月14日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李国坚书记结合李斌主任的讲话精神,对委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驻邕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就巡视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了强调和部署,特别要求要加大对绩效工资、药品医疗器械和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问题的整治力度,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为了确保巡视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2月19日,委党组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李国坚为组长、党组副书记蒋连生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副巡视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由委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财务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等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党组明确规定: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按照“集体领导、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限时办结”的要求,把巡视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落实到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显示完成整改任务。
(三)细化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统筹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委党组制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工明细表》,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成五个方面17个主要问题,并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逐项提出整改目标要求,逐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2.开展全面清理。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意识,对巡视反馈的违规发放绩效工资、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团体兼职取酬等问题,委党组开展全面清理核查工作,及时清退违规所得,切实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3.强化专项督查。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围绕重点部门、反馈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自治区疾控中心和计划生育研究中心,对巡视中发现的挪用专项资金、违反招投标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加强跟踪督办落实。
二、逐条对照,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一)关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的问题。
1.严明主体责任,健全领导机构。去年底下发了《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明确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责任分工的制度。同时,委党组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的领导。
2.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委党组及时制定下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2016年重点工作专题研究计划的通知》,明确党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等进行有计划性的安排,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今年2月份,党组会及时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今年的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3月18日,专门召开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党建工作视频会议,15家较大的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向委党组书记递交了《2016年机关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
3.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印发了《自治区卫计委机关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权力明晰表、权力运行流程及风险防控措施》以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函询问责三项制度》等18项制度措施,组织查找出182个岗位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43个,提出防控措施331条,目前正在逐条落实,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同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明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
(二)关于对一些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轻的问题。
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更加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建立健全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委党组对新发现的案件线索,已经组织专门力量深查深究,如涉嫌违纪违规,一定从严处理。
(三)关于驻委纪检监察室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
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驻委纪检组逐条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1.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驻委纪检组将原来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交回委机关党委(纪委)负责,聚焦主业,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制定《2016年驻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和问题线索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
2.加大核查巡视发现问题线索力度。调整驻委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工作分工,并抽调委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协助问题查办,2015年12月,驻委纪检组本级立案2件。其中1件已结案,给予党纪处分1人;另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力争4月底前结案;对巡视组移交的20件问题反映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其中4件属于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职责范围的正在办理,要求4月中旬完成初核工作;16件为业务工作内容材料,已按管辖权限转交相关单位、市、县处理,并进行督办,要求限时办结并报告结果;建立问题线索台账,逐项核查处理,目前,有的问题线索已经完成核查,有的正在核查,有的仍继续保持与司法机关联系加快核查。
3.坚持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春节后召开直属单位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会议,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特别紧盯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挪用专项资金和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加大监管力度。
4.谈话提醒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委领导分别谈话提醒问题比较突出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45人次,督促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巡视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坚决整改到位。
防止医药采购和基建项目违纪违规方面:
(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过程腐败问题频发的问题。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过程腐败问题频发为重点,纪检监察室开展检查和暗访,规范了权力运行流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切断权钱交易利益链条。针对一些人利用职务平台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的问题,3月30日,制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规范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行为暂行规定》,防止相关人员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
3.强化政府采购刚性约束。针对委机关一些处级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掌握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方面的相关权利问题,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2月24日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现场监督小组的通知》,建立委机关政府采购现场监督员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阳光评标;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方案,由专家评选五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每次采购随机抽取,确保采购代理公平性和合规性;建立委机关政府采购廉政承诺制度,3月29日,下发《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的通知》,处室主要负责人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签订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参数的评审办法,规范业务处室参数编制权力。
4.构建药品采购新机制。改革药械集中采购管理体制,专家抽取及相关评审工作已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完全剥离,统一纳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执行,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按照《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要求,进一步规范新一轮药品网上集中分类采购,扎实开展药品分类采购,构建药品采购新机制,全区政府办医疗机构100%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全程网上监管”。建立和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共防共治机制。
5.围绕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4月10-11日,根据自治区
处置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牵头,会同自治区纪委、公安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涉案重点地区玉林市博白县进行了核查,通过一天的集中调查,摸清了案件的情况,并提出了对6个单位给予通报或作深刻书面检查的意见,提出了对26个相关责任人、当事人示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行政记过、行政警告、撤职、开除等相关的处理、处分意见。这次专项检查效率高、问责及时,充分说明了我们对党的事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高度负责,是委党组落实整改工作的具体体现,得到了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目前,专项调查组还正在对兴安、合浦两县涉案疫苗开展核查问责工作。
6.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参数的制定和评审办法,分类建立委机关政府采购参数专家库,实行按照类别随机抽取专家制度;制定《加强区直卫生计生单位政府采购监管指导意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监督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大采购责任追究力度,不断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关于个别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违反招投标规定及失职渎职等问题。
组成专项审查小组对业务大楼建设进行审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但历年往来款项全面清理,已向财政厅提出调整用于归还工程项目建设中挪用的专项资金。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委机关没有严格按规定清理办公用房问题。
巡视组反映此问题后,委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立行立改,在巡视工作结束前,已全面完成了委领导办公用房整改工作,所有委领导的办公室面积均低于规定标准面积。委机关处以下人员办公用房均在标准内,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全面完成。
(二)关于部分委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存在未经批准超过核定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的问题。
1.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3月23日,下发《关于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管理的通知》,要求直属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规定,今年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2.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委党组对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发放绩效工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开展专项督查。在前期自查和核查基础上,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整改督查。4月12日,委党组成立两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分别进驻问题较多的两个单位,开展督导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报委党组审定;立即开展细化到人的专项清理、汇总、登记、造册等工作。
3.坚决完成违规发放绩效工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进行沟通,准确领会绩效工资发放的最新政策和要求,在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下,坚决完成违规发放绩效工资的整改工作。
(三)关于个别直属单位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问题。
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问题,责成该单位立行立改,立即清退违规发放款项。目前违规发放清凉饮料、过节费已经全部完成清退。举一反三,在直属单位中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对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委党组逐条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一)关于我委一些处级领导职位长时间空缺的问题。
开展委党组管理干部任职情况的全面梳理,在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3月25日,委党组集体研究通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召开了干部大会,民主推荐包括自治区卫生计生监察专员3名在内的委机关、计划生育协会和部分委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职位共18个;2月份提拔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充实自治区脑科医院领导班子。下一步,还将对35个委直属领导班子按照“结构优化,配齐配强”的原则,逐个研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
(二)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问题。
一是委党组及时制定了《委机关干部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干部交流工作规范有序;二是研究制定《委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直属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管理、任职考核、岗位交流等规定,确保管理规范。三是根据《2016年人事工作要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换岗,3月25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名任职时间较长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下一步,还将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有序地推进委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交流轮岗工作。
(三)关于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宽的问题。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目前,委党组已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提交面向“985”高校招录选调生的计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馈将为我委招录3名“985”高校定向选调生;采取跟班学习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试和多维考察,从市县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转任调任优秀干部,已完成3名优秀跟班学习人员的调动考察(其中一名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从基层选派到区直机关跟班学习的选调生)和1名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调任考察。
(四)关于党组研究任用干部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党组研究干部任用、调入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干部任免等“三重一大”记录格式、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党组双秘书的职责分工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党组会的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格式统一规范,客观反映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全过程,确保党组会议纪要与原始记录相符合。
其他方面:
(一)关于一些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或不规范填报的问题。
1.再次认真比对核实,严肃处理。对2014年随机抽查的5名处级干部和2015年拟提拔处级领导职务的8名干部存在漏报或不规范填报的情况进行了再次认真比对核实,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
2.指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进行规范填报。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在开展2016年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认真指导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进行规范填报,凡不符合规范填报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填。
3.落实“凡提必核”制度和随机抽查核实制度。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对象进行重点抽查核实;2016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对2015年的填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核实。
(二)关于部分委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及退休干部存在违规兼职及兼职取酬的问题。
3月23日,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或兼职取酬专项清理的通知》,及时开展委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违规兼职及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对委机关全体在职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在职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社团兼职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检查。
针对巡视组反馈尚有有一名在职干部还未退出其违规领取的补贴的问题,2016年2月5日对该同志进行了函询,该同志已于2016年2月29日将其在广西营养协会领取的22600元工作补助退回广西营养学会。
(三)关于对新农合等专项资金的监管不到位问题。
针对新农合存在基金监管不严,一些单位骗取、套取基金等问题。委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明确把推进市级统筹和县级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作为加强监管的有力抓手;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成立专题研究小组,4月将提出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交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依据,努力从顶层设计、从源头上加强新农合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1.完善监管制度。联合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出台《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2016年修订)》等政策,建立卫生计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督促各地严格基金监管,重新认定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定点医疗机构资质,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
2.加大督查力度。委托审计事务所,对两个市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审计,以点带面,全面整改;继续组织全区开展以村卫生室为重点的新农合基金使用专项整治活动,并建立层级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制度;大力宣传新农合的惠农政策、报销流程等,形成社会参与监督格局;公开新农合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3.推进市级统筹和县级会计结算中心工作。2016年按照 “六个统一”要求,加快推进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全覆盖工作,建立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监管机制,统一补偿政策、促进区域参合人员公平正义。截至2016年3月,全区除玉林、崇左、贺州外,其余11个市均已成立市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推行新农合基金县级会计结算中心,延伸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的监管链,今年实现全覆盖。
(四)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问题。
1.健全机构,建立党建工作联系指导制度。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国坚任组长,建立委党组成员联系指导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制度。根据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委党组成员联系指导1-2个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不定期深入调研,听取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汇报,指导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强化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委党组会专题审议《2016年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委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工作要点》明确把抓好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书记创新工程和述职评议等作为今年的重点,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对超时未换届的16家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明确限期换届时间,已完成2家换届,4家已经启动换届工作,计划年内全面完成换届工作。
三、持续抓好整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委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与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委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从委党组做起,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委党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都要负起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注重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抓好成果转化运用,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政府采购、新农合监管、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着手研究修订、起草系列文件,为推动规范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卫生计生系统医药采购和基建项目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结合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深层次原因,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精准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认真按照整改任务分工明细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四)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执行《准则》《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促进全区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发展,以优异成绩向自治区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建设健康广西和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2800791;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5号1609室,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gxwjwjcs@126.com。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
2016年4月21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