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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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巡视。2016年1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紧盯问题不放过,咬住整改不放松,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端正态度,深刻反思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1月28日自治区第四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自治区质监局党组随即召开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如何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质监局党组进行了持续一个星期的学习讨论,深刻反思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刻认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重大部署和坚定决心,深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了精准发力、集中整改的共识和动力。
(二)周密安排,精心制定巡视整改方案。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句领会把握,每个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积极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献计献策。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为6大类16项19条,并针对问题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完成时限、第一责任领导、相关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下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桂质监党组发〔2016〕3号),迅速开展全面集中整改。
(二)周密安排,精心制定巡视整改方案。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将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条逐句领会把握,每个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积极为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献计献策。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为6大类16项19条,并针对问题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完成时限、第一责任领导、相关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配合处室,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具备条件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制定下发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桂质监党组发〔2016〕3号),迅速开展全面集中整改。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总监督,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实施和检查督促。围绕整改工作周周有例会,对急需协调处理的问题随时上会研究解决,层层压实责任。
(四)精准发力,使出推动整改组合拳。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坚持业务工作配合整改工作、进度与质量并重,环环紧扣联动。结合年度考核,召开处室及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强化了“一岗双责”的落实。围绕细化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突出的位置,层层传导压力;围绕推进整改进度,派出了督查专员深入各牵头处室检查推进情况,督查专员每周至少到牵头处室巡查一次,对照整改台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牵头处室的落实整改措施一个不漏、完成时限一个不超。围绕保证整改质量,开展了大约谈活动,由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单独约谈局班子领导、各支部书记,实时了解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动态和进度,对整改推进缓慢责令加快,对整改措施不具体、内容不实在、操作性不强的,要求退回重新研究整改,对整改职责边界不清、工作任务交叉的,牵头组织沟通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开展。
二、集中精力切实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局党组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不强,责任主体不明确,工作分工不细致,层层传导压力不够,面上布置多,督促检查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多”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规章制度。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质监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广西质监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承担“一岗双责”责任。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会议制度》,明确规定局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制定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向党组报告一次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定期检查本单位各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记录本、党员缴纳党费登记本、党员党费证、党员学习笔记本。
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约谈。局党组书记、局长和自治区纪委驻局纪检组长林华单独约谈局班子领导、各支部书记共18人,集体约谈25人,其他局班子成员单独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3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及时召开全区质监系统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视频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与分管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将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纳入绩效考评,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配强了局机关党委力量,积极申请并获批将质检院、计量院、特检院等三个党总支升格为党委,全局及直属机构的18个党支部(党委)落实了纪检委员(纪检书记),有力支持了驻局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聚焦主业。
五是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分别到各直属单位指导各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开展问题整改。
六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中心组2016年理论学习计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组织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准则》和《条例》考试;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开展“书香质检”阅读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针对“局机关每年举办的一些业务培训班也少见党风廉政教育方面的内容”的问题,坚持业务培训与党风廉政培训教育同计划、同安排。在2016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的39期培训中,专门安排了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并要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必须安排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其中3天以上的培训班,要安排党风廉政的有关专题。同时,还明确规定,今后凡是培训班没有安排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的,都要补充党风廉政教育内容后再实施。在《学员手册》中明确学习和廉政纪律要求,提醒学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肃课堂纪律。
3、针对“直属10个党支部有9个党支部应设未设纪检委员”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明确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立即按规定选举设立纪检委员,至2016年2月26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所有党组织全部按规定选举设立了纪检委员。
4、针对“2012年1月原副局长、巡视员段一中收受巨额钱物案件发生后,虽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对班子和质监队伍触动不大,认识上多归结于段一中个人因素,没有认真查找原因,剖析根源,汲取教训,警示教育整治效果不佳,近年来系统内违纪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刻反思段一中等人违法违纪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的通知》,组织开展“段一中案回头看”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腐败案件警示录》,到南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撰写剖析材料,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腐败的严重危害,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5、针对“纪检组主责主业聚焦不够,监督检查常态化欠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够有力,管辖单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一是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切实聚焦主责主业。抓好机关纪委书记调选改任工作,监察室主任不再兼任机关纪委书记。组织召开了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的意识,突出主业主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依纪依规实行问责。
3、针对“直属10个党支部有9个党支部应设未设纪检委员”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明确要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立即按规定选举设立纪检委员,至2016年2月26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所有党组织全部按规定选举设立了纪检委员。
4、针对“2012年1月原副局长、巡视员段一中收受巨额钱物案件发生后,虽然开展了专项整治,但对班子和质监队伍触动不大,认识上多归结于段一中个人因素,没有认真查找原因,剖析根源,汲取教训,警示教育整治效果不佳,近年来系统内违纪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的问题,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刻反思段一中等人违法违纪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的通知》,组织开展“段一中案回头看”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自治区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腐败案件警示录》,到南宁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撰写剖析材料,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腐败的严重危害,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5、针对“纪检组主责主业聚焦不够,监督检查常态化欠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够有力,管辖单位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一是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切实聚焦主责主业。抓好机关纪委书记调选改任工作,监察室主任不再兼任机关纪委书记。组织召开了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的意识,突出主业主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依纪依规实行问责。
二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实践“四种形态”。驻局纪检组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持续纠正“四风”、深化“三转”等问题已先后约谈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和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排查问题线索。自治区质监局党组、驻局纪检组对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抽调人员逐一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该立案的坚决立案查处,该问责的坚决予以问责。截止2016年3月,已分类处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6件,目前已完成初核3件,转立案3件,谈话提醒1人,函询2人。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先后对区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及时向区局党组进行了通报。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并选编与质监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例及时下发组织各单位学习。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工作宣传,按时上报工作统计报表。
五是开展了政风行风明查暗访活动。自治区质监局党组规定,今后每年都要通过现场检查、模拟办事、随同办件、案卷检查、电话回访、群众评议、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开展2次政风行风明查暗访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了第一阶段的政风行风明查暗访活动,向行政管理服务对象发放了调查问卷,群众对质监部门总体评价满意度为89.1%。对活动期间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正在组织整改。
六是开展以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质检机构、名牌产品为主要内容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工作中出现“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的行为。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的整改落实情况
6、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公款报销私人消费”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每逢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都要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文件,就抓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强调,提前敲响警钟,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并在节假日期间,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加强了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卡的干部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6、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人违规收受礼金礼卡,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公款报销私人消费”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每逢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都要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文件,就抓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强调,提前敲响警钟,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并在节假日期间,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各项禁令。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的同时,还加强了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卡的干部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二是开展了财务专项监督检查。根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于2016年2月23日至3月4日对所属单位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三是开展了公车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2016年3月9日至10日,对局直属事业单位公车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各单位都相应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或规范,明确了公务车辆管理责任,实行集中管理入车位(库)停放,出入车辆实行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各单位的公车使用均能按规定执行,各项登记手续均齐全,未发现存在豪华装饰公务车辆、离退休干部占用原公务车辆和违规换(借)车等现象。
7、针对“个人事项报告意识淡薄,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举办《准则》、《条例》专题辅导会暨局党组中心组第九次学习(扩大),邀请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组长黄远山做《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
二是组织好个人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工作。2016年1月底,完成了区局机关及直属各事业单位处级以上干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项报告表》填报工作,正在抓紧录入所有处级干部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信息,并将根据有关规定,按1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三是对在2015年“随机抽查”工作中,个人填报情况与查询情况有差异的人员,要求书面说明差异情况,严格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对发现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逐一登记,并直接与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挂钩;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取消考核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分。目前,已对1名干部立案审查。
三是对在2015年“随机抽查”工作中,个人填报情况与查询情况有差异的人员,要求书面说明差异情况,严格采取不同处理措施。对发现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情况,逐一登记,并直接与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挂钩;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诫勉、取消考核对象(后备干部)资格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或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处分。目前,已对1名干部立案审查。
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实行“凡提必查”,对拟提拔人选、后备干部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重点对象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重点核查。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欠缺的整改落实情况
8、针对“有的重要事项讨论,原主要领导先发言定调,有时党组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时,原主要领导都是第一个表态发言”的问题,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议事制度》,对会议的原则等作了具体规定。现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吸取原主要领导的教训,关乎“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现一把手从不第一个表态发言,都是最后一个表态发言。2016年以来,共召开了8次党组会,都能够严格按会前充分沟通意见,会中充分发表意见、逐一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未位发言的程序进行。
二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相关事项都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和收集相关意见后,具备上会条件后才提交党组讨论。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和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都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三是落实专业综合部门做好会议记录和起草会议纪要,做到有专人记录,有专门会议记录本。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都呈送党组各成员审阅,由党组书记审定签发,并对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
9、针对“有的重大事项决定没有会议记录”的问题,对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工作进行了强调,指定人事处和办公室分别负责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记录工作,对近年来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的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防止类似事件在现党组、班子中再次发生。
10、针对“有的人事问题未经集体讨论”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凡提拔干部都要严格选拔任用条件,符合履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前公示等程序要求;对机关人事调动、重大人事调整等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今年以来,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在提拔计财处处长、评价中心主任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按计划考录、遴选的6名公务员岗位安排,也上会经集体讨论决定。
(四)关于有的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1、针对“个别调入人员未经严格考察,个人档案材料缺失严重”的问题,一是对一名多年前调入的干部,档案中存在多次更改姓名,档案资料不完整、部分时段缺失等问题,在巡视组指导下,花费大量人力进行调查、审查,并立案查处。二是对发现的3起个人档案存在缺失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正在反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区局人事档案逐一进行审核登记、分析汇总。四是对拟调入人员进行严格考察,对档案先审查合格再办理调动,今年调进的6名公务员都经过了严格的档案审查关。
12、针对“人事调整充实不及时,有的岗位长期空缺”的问题,一是按程序逐步配齐空缺职位、空缺岗位人员,在2月底前已完成区局计财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广西质量技术评价认证中心主任的配备任命;新录用的4名公务员已充实到有关处室。二是2月份根据新的“三定方案”岗位空缺,提出动议,酝酿形成干部提拔使用和调整工作方案上会研究。三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已完成局总工程师的考核,目前正在公示中;人事处长、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区局机关3个副调研员职位以及直属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工作方案,正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中。四是加强与组织部、编办、人社厅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拿出2个岗位遴选公务员也已完成干部考察工作,拟录用人选已上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13、针对“有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分设,尚未形成合力”的问题,一是针对垂直管理期间形成的个别市质监局党政正职分设问题,加强与当地市委组织部沟通,配合地方解决处理好党政分设问题。目前除梧州市质监局外,其余各市质监局已解决了党政分设问题。梧州市质监督局的问题也正在沟通协调当中。二是对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分设的,加强组织管理、协调和教育,做到党政一把手找准工作定位,分工明确,相互理解支持,形成合力。
(五)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4、针对“有的经费管理不严格,部分原始凭证报销不合规,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会计基础薄弱”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全系统各单位在内部制度建设、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报账审批程序、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强化现金和公务卡使用管理等各方面都提出加强管理的要求。同时,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今年将举办一期全系统财务人员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15、针对“局本级及下属11个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挤占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问题,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全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同比减少了15.65%; 2015年区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同比减少22.28%。今年实行更严格的预算管理,在2月至3月份财务大检查中,没有发现无预算和超预算等经费使用异常情况。
16、针对“有的单位、市局将实际未支付的费用分别列做事业、经营、项目支出,并计入其他应收款、暂付款科目挂账,虚增当年支出”的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加强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内部审计机制,实行年度检查,每年安排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各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财务风险。
17、针对“存在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的现象,尤其是现金支付各项费用过大”的问题,制修订了《公务卡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公务卡的使用管理。一是规定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确实不具备公务卡使用条件的,须按经费报销程序事前审批,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二是原则上不允许工作人员借支现金,确因工作需要借支,应该按经费报销程序进行审批;三是制定了公务卡使用流程说明,供广大干部学习,熟悉公务卡使用方法,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六)关于行业协会未真正与行政脱钩的整改落实情况
15、针对“局本级及下属11个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挤占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等,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的问题,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整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全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同比减少了15.65%; 2015年区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同比减少22.28%。今年实行更严格的预算管理,在2月至3月份财务大检查中,没有发现无预算和超预算等经费使用异常情况。
16、针对“有的单位、市局将实际未支付的费用分别列做事业、经营、项目支出,并计入其他应收款、暂付款科目挂账,虚增当年支出”的问题,一是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加强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内部审计机制,实行年度检查,每年安排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各单位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财务风险。
17、针对“存在频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各项费用的现象,尤其是现金支付各项费用过大”的问题,制修订了《公务卡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公务卡的使用管理。一是规定在公务活动中,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确实不具备公务卡使用条件的,须按经费报销程序事前审批,尽可能减少现金支出;二是原则上不允许工作人员借支现金,确因工作需要借支,应该按经费报销程序进行审批;三是制定了公务卡使用流程说明,供广大干部学习,熟悉公务卡使用方法,全面推广使用公务卡,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六)关于行业协会未真正与行政脱钩的整改落实情况
18、关于“退休干部在协会兼任秘书长以上职务,且未按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相关兼职人员还在协会领取报酬”的问题,先后三次开展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对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已满两届或年龄已满70周岁或退休后未满3年和未经正式报批备案的5名同志进行了清退; 4名虽符合兼职条件的同志,通过约谈,全部主动辞去了协会所兼职务; 14名退休领导干部(含曾经兼职目前已离职的人员)清退了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正式实施后仍领取的薪酬。
19、针对“有的协会依托行政权力充当‘红顶中介’,开展评审或者培训等工作,收取费用,增加基层负担,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在全区质监系统2016年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对清理整顿社团组织 “红顶中介”问题进行了部署,并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红顶中介”问题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实现了机构、人员、财务、资产、职能脱钩。第一,各协会办公场所全部搬离局机关大院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所在地;第二,不允许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家属到协会担任或兼任理事以上职务;第三,对行业协会财务独立核算情况进行了核查;第四,对本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占有、借用行业协会车辆、办公设备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目前区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与行业协会之间资产清晰、产权明确。
三是印发《关于杜绝“红顶中介”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质监部门一要通过网络、通知等形式告知辖区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明确任何协会开展的业务均为协会自主行为,自治区质监局不作任何委托、授权或指定。二要立即对辖区内开展业务的协会进行排查,严肃查处假借各级质监部门名义强行开展中介服务的行为。三要立即对本部门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排查,不准在职领导干部到协会讲课、讲话、致词等,不准指定或授权协会开展中介服务,禁止到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
三、持续发力整改,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自治区质监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从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发力,压实从严治党的“两个责任”。深刻吸取“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解决思想“总开关”问题,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监督检查严起来、把执纪问责动起来,使党员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新常态,通过抓党建促业务,为质监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旗帜鲜明的方向指引和更加坚实牢靠的政治保障。
(二)持续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件件抓落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落实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三)聚焦重点难点,强化督促检查。紧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线,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党员干部中举起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存戒尺。要经常关注排查风险点,要把财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稽查执法等作为重点监督管理,防范不廉不正不作为现象发生。要以党风带政风,加强监督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会为的问题,监督“门难进、脸难看”作风,肃整纪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营造良好环境,为质监事业的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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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6年4月21日
2016年4月21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