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5:49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专项巡视。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细化责任清单,狠抓“两个责任”落实
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清单,明晰工作目标。制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36项、党组书记责任清单17项、党组成员责任清单12项、机关党委责任清单13项、党支部责任清单9项。建立委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列入委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委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与委内处室和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组成员和其他厅级干部约谈。三是党组成员承担共同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的业务,谁负责源头治理”要求,规定党组成员要对分管处室和单位干部进行经常性廉政教育,要与分管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纪检组长要与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四是坚持从严从实,统筹融合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调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两手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良好作风。五是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今后每年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大力支持加强纪检派驻机构建设,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纪检派驻机构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管,配齐配强监督人员。对基层党支部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符合《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已全部配备纪检委员。年内将举办纪检委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委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大力支持案件查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梳理,对涉及信访举报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开展约谈和后续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明确今后查处的纪律审查案件既追究当事者的直接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三是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警示教育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认真遵守廉洁准则、廉洁纪律,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对发生问题处室和单位开展案后回访和警示教育,开展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二、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优化决策程序和队伍建设
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需经集体讨论,办事讲规则按程序,不以传阅和圈阅代替会议讨论。制定“三重一大”具体标准,细化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事项清单。修订委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印发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重大项目会审、重大项目选择范围和标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等制度,规范委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科学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需经集体讨论,办事讲规则按程序,不以传阅和圈阅代替会议讨论。制定“三重一大”具体标准,细化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事项清单。修订委主任办公会工作规则,印发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重大项目会审、重大项目选择范围和标准、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等制度,规范委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制定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离任内部审计等制度,围绕干部日常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监管、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修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理论建设,把住思想“总开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组织纪律,率先垂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参加所在支部学习,加强与支部成员的交流谈心。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防止重使用、轻监督和权力滥用。
四是实现干部谈话谈心全覆盖,关护干部健康成长。制定干部谈话谈心、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管理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干部谈话谈心以讲问题、提要求为主,突出破解巡视反馈提出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缺失、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精神状态不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思想、振奋精神,激励和鞭策干部敢于担当、勇挑重担。
五是规范干部抽调工作,清退长期借调人员。我委承担自治区的各项协调工作较多,需进一步统筹兼顾。针对长期抽调人员问题,自治区能源局认真传达巡视整改要求,增强政治意识,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整改。10名长期借调人员已全部清退,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借调挂职不超过2年。
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对公款收受礼金礼卡、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受基层和企业的宴请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财务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一方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对违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分处理。其中:撤职同时降级使用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调离原工作岗位2人,对1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4人次,整改、清退违纪违规资金。
另一方面,责成涉及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务求实效。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修改完善财务开支审批、固定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控和经费管理。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费用开支过大问题,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支出,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四、加强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协会脱钩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从修订完善有关财务规定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入手,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同步整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经费开支审批、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违规现象。建立财务收支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和财务管理监督机制,实施委内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交叉检查制度;优化项目前期经费安排和加强事前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建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抽查机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选择宾馆住宿,按规定报销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杜绝虚报冒领行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办公固定资产,及时办理验收登记入库手续,实行专人管理、领用借用登记制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相关责任单位着重从抓党风廉政建设入手,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加强对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造册入库并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程序审核报账。
三是整顿违规提供工程咨询资质。立即终止与没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合作,违规合作开展业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加快工程咨询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
四是破解资金“体外循环”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资金“体外循环”问题,行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自治区政府明确处置方式后按规定移交国有资产。下大力气整改资金“体外循环”、逃避监管问题。撤销基建办并责令其停止所有业务,落实接管后续工作,启动基建办资产清算、财务审计、厘清债权债务和资料移交工作。
五是协调落实企业脱钩问题。摸清委属企业实际情况,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宏桂公司沟通衔接,脱钩工作进入相关程序,下一步将根据要求按时完成脱钩。
五是协调落实企业脱钩问题。摸清委属企业实际情况,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宏桂公司沟通衔接,脱钩工作进入相关程序,下一步将根据要求按时完成脱钩。
六是先行一步实现协会脱钩。经摸底调查,我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团机构共9家,均没有我委在职干部兼职,各协会均已独立建账。3月15日下达脱钩通知文书,宣布脱离我委与协会的主管关系。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在三年内完成的总体要求,已争取将这几个协会全部列入自治区第一批脱钩试点范围。
五、持之以恒巩固成果,巡视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的巡视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聚焦“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始永远在路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整改落实工作拿出有力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还需要下更大的功夫和努力。要始终与时俱进,经得住检验,做出的整改承诺要“说到做到”,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经得起巡视组的“回马枪”。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不是走过场,坚决不允许应付了事,有头无尾,固态萌发、变本加厉。在下一阶段的整改工作中,需要毫不松懈、精准发力,举措再强硬、质量再提高、效果再扩大,经得起党委政府对我委党组整改行动力、执行力的检验,对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考验,交出让党委政府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2328832;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20楼2001室;电子邮箱:2328832@163.com,邮编:530028。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6年4月21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