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钦州保税港区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6年1月27日,第五巡视组组长周惠峰、副组长邓丽兴向保税港区工委书记、保税港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雄昌反馈了巡视情况。随后,周惠峰向保税港区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反馈,王雄昌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9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
周惠峰指出,钦州保税港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巡视期间,巡视组发现钦州保税港区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存在重业务、轻监督,重招商引资、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班子成员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干事创业精神不足。选人用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周惠峰代表巡视组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一是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督执纪机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项工作的部署安排中,强化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承担起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成立纪工委和监察部门,配齐配强人员,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二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主要领导要带好班子,充分发挥副职作用;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充分沟通、团结协作;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三是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增进组织凝聚力。要抓好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多与干部谈心交流了解干部的心理动向,注重对干部政治上关爱、工作上关心和生活上关怀,激发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创业精神。四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围绕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重大资金开支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并加以落实;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督促他们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以及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五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问题发生。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公车改革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费出国(境)相关规定,防止违规问题发生。
周惠峰强调,保税港区工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班子、带队伍。对整改落实情况,工委要以适当方式向本单位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王雄昌表示,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地肯定了我们在推动钦州保税港区建设发展的工作,并严肃地指出了保税港区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通报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我们表示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巡视组所提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坚持举一反三,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所有整改落实工作由工委承担主体责任、负总责,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定承担起责任,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逐一对照分析, 将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具体人。通过完善措施、健全制度、转变作风和强化执行等方法,把落实整改和管委会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钦州保税港区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和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及“十三五”规划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有关成员、钦州保税港区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钦州保税港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