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16:37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反馈专项巡视情况。2016年1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罗建文,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组长于洁、副组长蓝日光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波,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瞿国华反馈了巡视情况;于洁向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反馈,罗建文就落实巡视整改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赵波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5日至2016 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对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开展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开展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

  于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广西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但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审批等重要岗位和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问题比较突出。仍然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滥发补贴现象。清房工作推进缓慢。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选人用人存在优亲厚友。巡视期间,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根据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于洁代表巡视组对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提出了五条意见建议。一是要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按照“四种形态”,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处理。三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令行禁止。四是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及时纠正、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五是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工作,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于洁强调,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抓早抓小,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做好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的工作,按时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赵波表示,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客观肯定了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所做的工作,也严肃地指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我们诚恳接受、认领责任、全盘接收,并将深入分析症结所在,把巡视整改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扎扎实实予以整改。一是要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二是要组织专门队伍,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该诫勉的诫勉,该警示教育的警示教育,该查处的查处,该移送的移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决不护短。三是要把巡视问题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结合起来,建立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党委会、厅务会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加强对财经权、人事权、执法权等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四是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从政“三项教育”,树立“三个自信”,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自治区党委第九巡视组有关成员,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