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30日至10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柳钢进行了巡视。10月2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柳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柳钢集团公司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依法治企,狠抓源头治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整改。在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柳钢党委立即召开常委(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深刻反思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以自治区党委的要求统一全公司上下的思想。之后,柳钢党委又多次召开常委(扩大)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公司党委认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柳钢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柳钢不仅存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共性问题,而且也存在个性问题,尤其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管理决策、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方面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问题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必将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涣散职工队伍,影响企业改革发展。公司党委要求,各级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要求,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不讲条件、不留余地、不论职务高低,全面推进,狠抓整改落实,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潘世庆任组长,总经理甘贵平、纪委书记林承格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公司党委切实承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负总责,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承担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委书记担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督促和推动各级党组织担负起本单位整改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过程管控,形成整改闭环。公司党委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研究,逐项分解,制定了《柳钢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并将巡视组反馈的四大类15方面问题,以及三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列出任务清单,制定整改分解表,分解落实到责任人、负责人及负责部门。各负责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将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监督考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在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方面,以巡视整改问题为切入点,逐步建立起管长远、治根本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这次巡视整改,集团公司共制定和修订了48项制度文件。在制度执行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完善全面覆盖、责任明确、严格规范、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
(五)狠抓整改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公司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公司党委建立了巡视整改问责机制,明确要求并反复强调,对于整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倒查领导责任,使责任追究成为整改工作的有力保障,以从严追责倒逼问题整改。
二、坚持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把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柳钢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注重效果,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做到三个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一)立竿见影,及时整改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
巡视组巡视柳钢期间,相关领导多次约谈了公司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指出了柳钢存在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中高层领导享受“巨额福利”、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对此,公司党委立即分析问题根源,找出症结所在,并对问题立行立改,部分问题已经立竿见影,效果显著。
1.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柳钢党委认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反映出公司党委对“两个责任”的内涵及落实“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理解不透彻,对推动建立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的思路、措施及力度还很不够,自身也没有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同时,反映出公司纪检部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勇气不够、力度不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偏轻偏软,这与自治区党委要求严重不符。为此,柳钢党委、纪委按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整改“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等问题。
(1)关于对梁景理案件剖析、反思不到位,不少领导干部和职工对案件性质认识不清,损害从严治党威信的问题
一是公司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党委常委会、中层干部会、书记例会、政工例会、整改工作动员会等不同场合,对梁景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性质等进行认真分析,对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不清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个别对梁景理违纪违法事实进行辩解说情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扩大)会上进行了反思和检讨。二是组织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党委副书记林承格亲自授课,严明纪律要求。三是组织召开梁景理严重违纪案例专题剖析会,下属243个党支部、5485名党员以及部分群众、职工代表参加案例剖析会,175名中层干部认真撰写不少于800字的剖析反思材料,有效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明辨是非,消除案件给党员干部职工造成的负面影响。四是发放《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190多套,给中高层领导干部进行正反典型的教育学习;给5485名党员订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2)关于柳钢集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纪委支持不力,党委主体责任薄弱,重经营、轻党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完善“两个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柳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柳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开展述职评议,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较好地形成了大抓党建、齐抓党建的工作格局。三是支持纪委完善组织结构,充实纪检监察队伍,选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优化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设置。四是组织修订《柳钢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专业责任制》,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权重。五是坚持在每月召开的政工例会、书记例会、季度中层干部大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讲评,把落实“两个责任”列为中层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关于柳钢集团公司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助长了个别领导独断专行,纪委主业不突出,长期不办案,班子内部尤其是对“一把手”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长期以来二级公司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监督工作当摆设,没人管、没精力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完善相关制度。①制定《柳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②修订完善《柳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包书》,收严承包事项,增加承包风险;③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开展廉洁文化月活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④制定《柳钢分片派驻纪检组长实施方案》,推进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均衡发展,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二是推进五项工作。①制定出台《柳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将纪委28项监督责任任务清单按落实时限进行了分类,并对现阶段可以落实的9项任务马上着手落实,做到立行立整,其中7项已经完成,2项正在落实中。同时对需要下一步和长期落实的任务制定了具体的落实计划。②按照自治区国资委“1+7监督闭环”试点工作要求,制定执纪监督工作闭环,绘制执纪监督工作流程图,规范线索处置和监督执纪工作机制,强化了执纪问责职能。③改变长期以来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做法,单独设立纪委书记,16个党总支和直属支部也按要求设立纪检委员,进一步强化监督作用。④修订《柳钢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⑤举办纪检知识培训班,对全体纪检干部及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使大家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2.关于中高层干部违规享受“巨额福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在巡视组巡视期间反馈此问题后,公司人力资源部立即通知取消了中高层领导干部购车、保险、年审等补贴政策,同时出台《柳钢中层干部职务消费管理规定》,重新明确中层干部交通补贴发放额度。二是根据2014年中央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条款,参照国内同类型钢铁企业及部分自治区直属企业的补贴标准,确定柳钢中层正职交通补贴为1800元/月、中层副职1600元/月。
3.关于公司部分领导干部深入群众较少,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这一问题,巡视工作一开始,巡视组就已指出。对此,公司党委十分重视,及时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认真反思,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要求领导干部结合各自分工,负责1-2个联系点,每月至少深入联系点调研2次,参加联系点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有关活动,了解掌握生产经营以及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和职工思想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公司10名党委中心组成员按部署要求,深入36个定点联系单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调研活动,并撰写完成10篇专题调研报告。相关部门结合公司领导专题调研情况,梳理调研发现的5类共性问题,并将调研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就74项工作内容分解到有关部室、单位进行督办落实。二是建立随时下基层处理紧急事务机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出现紧急重大事项时,能够及时快速到达基层,帮助指导处理。三是加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增强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四是结合公司“1+7”监督闭环工作,制定下发《柳钢党员监督工作闭环实施意见》,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五是结合经济责任制的修改,进一步修改完善《柳钢核心人才绩效管理办法》,将经济责任制完成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健全“能上能下”机制。六是进一步加强纪律约束,严禁领导干部提前下班外出或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家在外地的领导干部,在没有重大和紧急事务需要处理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周末回家,但要尽量减少回家次数,确保有更多的时间在公司,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周末、节假日均要保持通讯畅通,若遇重大紧急事务,能及时赶回公司处理。
4.关于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5年8月,公司成立了董事会,对推动民主、科学决策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在此基础上,公司着手制定《柳钢董事会议事制度》,进一步促进民主决策、规范决策常态化。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细化决策工作的形式、流程和规则。2014年,柳钢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查缺补漏,及时出台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认真落实。今年9月,相关部门组织对二级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较好地促进了决策制度的推进实施。按照董事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公司还修订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推进项目决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减少决策失误。三是加大对应收账款、债权债务的清欠力度,减少经济损失。对瑞昱国贸、兴佳房地产、经销、奥达等公司存在大额应收账款、债权债务、涉诉涉案等法律风险问题,公司给予足够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清欠小组,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有资产流失。
5.关于利用国企改制,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11•29”案件责任人缺乏监管、国有产权意识淡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不清等因素造成的,上述问题也成为“11•29”案件发生的原因之一。该问题的整改工作从2014年开始就已进行,巡视期间稳妥推进。
一是将违规改制企业的外部股东、职工股权进行清退。在自治区国资委和“11•29”专案组指导下,共计收回29家企业净资产29.81亿元,控制资产总额约74.76亿元(未经过审计,具体金额需待清产核资完成后再确实核定)。在完成外部股权收归工作后,公司基本完成22家内部改制企业职工股权的清退,共计4309人,本息合计8494.09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了职工股权利益,规范了涉案企业产权关系。二是对改制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整合重组。从2015年8月开始,集团公司就全面摸底调研下属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的基本情况,并研究制定了《柳钢集团下属企业和实际管理的集体企业的整合重组方案》,通过整合重组,将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以内,理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业务关系,避免同业竞争。
(二)抓住重点,及时完成限期内的整改工作
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公司党委进行了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在自治区国资委的指导下,对短期内能够完成整改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1.关于政治意识淡薄,执行中央政策打折扣、搞变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公司党委书记亲自在中高层干部大会上对存在执行中央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专门进行了约谈。公司党委还开展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进一步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修订下发《柳钢中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报告内容、报告情形、受理方式、随机抽查及纪律处分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三是将公司二级后备干部纳入报告人员范围,确保领导干部如实、规范填写。
2.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违反程序发展党员,违规审批党员的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管理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备案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等7个制度,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完善柳钢发展党员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出口关,严肃查处违规现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维护发展党员工作严肃性。
(2)关于党费管理混乱,未按规定足额收缴,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修订《柳钢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纠正不规范、不严谨的内容条款,明确党费收缴标准、严格使用管理工作流程。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的通知》,明确各类党员党费收缴比例要求、收缴额度计算方式,设计了党费核算统计表,从12月开始严格按标准核算、收缴党费。三是理清留存党费使用下拨审批权限,建立留存党费使用预算制度,坚持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需从留存党费开支63000多元用于订购2016年党组织学习刊物,经过了党委常委会的集体研究同意。四是计划2016年初委托审计部门对2015年党费使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2016年2月下发党费使用管理情况通报。
3.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力度不够、有盲区,顶风违纪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追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费用。修订完善了《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与审批手续,严禁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发放购物卡、日用品,公司所有单位的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三是从严要求,控制业务招待费开支,严禁滥发钱物,搞铺张浪费。严格执行柳钢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超标接待、违规发放有价证券和津贴补贴、违规接受宴请、礼金等行为。四是规范物资采购费用报销程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修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除在原有基础上每笔经济业务需经手人、证明人、领导签字外,明确规定需购物清单或办理出入库手续后才能给予办理报销手续,建立办公用品或采购物资领用台帐,杜绝花钱任性、乱报销问题。五是统一节日物资福利发放标准,严禁超标或巧立明目滥发福利、奖金。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年度奖励、节日慰问、生日慰问费用使用的规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职工福利、补助以及奖金发放。六是加强派驻机构财务人员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
4.关于涉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柳钢集团与非钢集体企业没有明确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制度,非钢集体企业的报表没有纳入柳钢集团的报表合并范围,但均由柳钢集团实际控制,待2016年对集体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条件成熟时再进行财务并表。29家涉案改制企业产权归属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因其账面净资产较大,在企业资产状况尚未清晰的情况下进行财务并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因而涉案改制企业的报表也没有纳入集团的报表合并范围,但是柳钢集团已经从财务、资金、制度等方面对这些改制企业进行了监管。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管控制度。修订下发《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专项费用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制度、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等,要求集体企业、改制企业参照执行,并将其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制订价格管理办法,明确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原则,与集体企业、改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报公司价格委员会批准后确定,进一步加强定价和调价规范化管理;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要求所属子公司、改制企业、集体企业结合实际,制订适合本企业的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制度督查与考核,从资金使用、制度执行、财务监管方面强化对集体企业、改制企业的管控。三是对集体企业和改制企业的财务人员实施委派制,所有关联企业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派驻,其资金审批权限集中至资财部统管,严格执行资金授权审批制度。四是以合理方式转换部分改制企业股权,杜绝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5.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违规、带病提拔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涉嫌带病提拔的问题
关于个别干部涉嫌“带病提拔”的问题,主要是原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干部任用的民主氛围不够浓厚,原主要领导梁景理违背原则、独断专行,班子成员不肯不敢发表意见和建议,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有“一言堂”现象。目前,公司党委已对涉嫌“带病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
(2)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存在违规现象的问题
其原因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条款精神理解得不够灵活、到位所致。根据中央新出台的干选条例及柳钢《干部选拔任用若干规定》,我们将任职回避的情形狭隘理解为只有符合“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或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才属于应回避的情况,但没把“业务直接相关”、“公司领导担任子公司领导”的情形作为应回避的情况。目前,公司对涉嫌违反“任职回避”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调配。同时,全公司完成了科级干部的“任职回避”排查、核实工作,目前正确定调整方案。
此外,公司还修订完善了《柳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禁止“带病提拔”、执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条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党委已督促公司纪委牵头,会同党工部、人资部一起落实相关执纪问责制度。二是相关部门修订下发《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制定下发《柳钢董事会和总经理会议制度》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坚持隔周召开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董事会。三是制定下发会议制度及相关会议记录模板,督促指导二级单位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记录。四是公司纪委、党工部、人资部联合对公司42个单位、部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以及班子运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推进重大问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规范决策常态化。
7.关于执行离岗退养走样,涉嫌变相“吃空饷”问题的整改情况
柳钢自2002年2月实行中层干部离岗休息制度以来,随着居民生活成本的提高和企业经营效益的增长,离岗休息中层领导的待遇也不断提高。2014年,公司修订出台了《柳钢中层干部离岗休息管理规定》,明确中层干部到点当月即办理离岗手续后均由单位聘任为业务顾问,除享受8000元/月的离岗工资外,还根据离岗年限发放5-3万元不等的年度顾问薪金。从制度制行情况看,离岗中层干部聘为业务顾问后基本不再到单位上班,但仍享受较高的顾问薪金,的确与“吃空饷”无异,与《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相违背。针对此问题,一是当即废止了中层干部离岗休息制度,停止发放顾问津贴。二是修订《柳钢中层干部退居二线管理办法》,明确中层干部到龄后均按退居二线干部管理,退居二线后仍须上班,除离岗工资外另按工作情况计发绩效薪金;干部本人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上班的,由本人提出,经公司党委讨论同意后可以不上班,只发放生活费。
(三)破解难点,及时跟进不能短期内完成的整改工作
对反馈意见中不能短期内完成整改,需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或长期都要抓的问题,柳钢党委坚持先易后难、及时跟进、各个击破,确保整改落地。
1.关于存在违规招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监督流于形式,没有采取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梳理和完善招标采购制度等相关管理文件,对现行《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强化招标采购工作监督,促进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二是积极做好招标采购内容清理、分类工作,对达到公开招标条件规定的,由规划发展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对按规定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的,由规划发展部按照修订后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自行招标。
(2)关于有些招标项目没有图纸和招标控制价,中标后仍通过谈判来定价的问题
一是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全流程管理,特别是加强对项目招标前期工作的管理,加快项目图纸设计及投资估算;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没有设计图纸和招标控制价的项目视同不具备条件,不予办理相关招标手续;三是中标过程中,在确定中标人前,禁止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确定中标人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关于投标资格审核不严,准入门槛过低,甚至存在由设备使用单位、采购部门科室和部门主管领导推荐参与招标供应商现象的问题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和完善供方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供方的管理。在供方资质审核、准入门槛、产品或项目试用标准、验收标准等方面不断提升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逐步建立严格公正的试用评价考核体系和完善科学的供方分级管理考核系统。
此外,对生产备品、备件及材料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货物的采购,也将力争依托电子招标平台全面实现公开采购。先期暂时利用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进行公开采购尝试,积极探索电子招标平台的建设模式,加快推进电子招标平台建设步伐,尽早实现全面电子招投标。
截至目前,《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供方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三个文件修订已完成;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和电子招标平台合作合同正在进行内部会签,会签完毕即可签署生效,实现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和生产物资等的公开采购。通过整改,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从制度上杜绝各类违规招投标现象,有效提升制度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2.关于财务风险防控不严——“经销公司商业承兑汇票签收多,造成到期资金没有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销公司、审监法务部共同对欠款经销商提起诉讼,努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调查经销商的资产情况,以房产、汽车抵债等方式收回损失。二是严格追责问责,对已发生的风险,经核实系相关部门及人员不按协议及规定办理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经销公司6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不再接收无资产抵押商票。根据集团公司价格委员会要求,对无资产抵押的商票已于2014年8月起全面停止接收,并要求钢贸商逐渐兑付商业承兑汇票。目前,除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侨海贸易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外,其余无资产抵押的钢贸商对前期的商票已兑现完毕。四是原则上不再签订三方协议;五是对销售业务进行改进,如针对委托人监控风险,实行面签制度,新增的委托书均要求新客户法人来柳钢进行面签,或由经销公司派人上门对客户法人进行面签,并对原有的委托书进行清理,逐一对各家客户法人代表进行重新面签;六是针对合同/协议条款可能产生的风险,对相关合同文本要求须交公司审计监察法务部进行审核后方可签订;七是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检查考核,保证制度落实;八是从财务管理上严格监督把关。
3.关于部分中高层领导干部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柳钢集团在‘兴佳•山水福第’划出部分地块单独建设别墅和楼中楼,专供集团公司部分中高层领导干部,造成的影响极坏”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视组反馈情况后,集团公司对主要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过努力工作,目前6个具体问题5个已经得到整改。一是2015年11月23日起已撤除“园中园”增设的门岗及超配的保洁员;二是2015年11月份起“园中园”业主的住宅日常维护、维修按相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维护维修费用;三是2015年11月份起使用小区场馆参照柳州市内类似馆、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四是2015年11月23日起柳钢商贸公司餐饮配送点撤离“兴佳•山水福第”;五是对“园中园”住户物业管理费标准进行调整。关于装修款的追缴工作目前正在抓紧进行。
三、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形成强有力的长效机制,助推公司战胜“钢铁危机”实现转型发展
(一)坚持扎实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成果显著
柳钢党委直面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不折不扣进行整改,坚持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真正挖地三尺,把所有问题查找出来,把各个角落打扫干净,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要体现在:
1.强化了问责,发挥了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公司纪委对职工群众的22件举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经领导批示查清问题20个,诫勉谈话1人、约谈4人;办结巡视组转办的信访件29件,核实问题66个。查清问题线索3个,约谈11人,立案3起,给予或建议上级组织党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10人,对领导干部“多吃多占”的违规装修款进行追缴,有力惩戒了违纪行为,强化了震慑作用。
2.明辨了是非,提升了思想认识。公司党委组织全公司党员干部深刻剖析梁景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层层宣讲案件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了案件性质,与违纪行为分清了界限,提高了对案件危害性的认识,明辨了是非,不仅基本消除了梁景理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不利影响,而且高度统一了思想认识,凝聚了各方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党内条规的学习贯彻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干部树立了“底线”思维,增强了“红线”意识,知道了哪里不能碰、哪里不能越。
3.强化了教育,筑牢了道德防线。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廉洁文化月活动,举办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组织中高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优化了政治生态和从业环境。
4.完善了制度,强化了监督制约。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公司梳理完善并新制定了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进一步织牢织密了制度的“笼子”,给权力套上了“紧箍咒”,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执行力,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了不能腐、不敢腐的防范机制。
5.强化了管理,促进了生产经营。通过整改巡视问题,公司新建章立制和修订完善制度48项,解决问题42个,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了风险防控体系,促进了生产经营健康向好发展。
(二) 坚持“四个结合”抓整改,拓展巡视工作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柳钢巡视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自治区党委要求和职工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结合工作抓整改,抓好整改促工作”的思路,坚持各项工作与整改落实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不走过场,切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把整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助推公司转型升级,全力以赴实现扭亏脱困保生存求发展。
1.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抓整改。将整改工作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查找和解决“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认真查摆巡视组反馈的关于领导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四风”问题。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行为,对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着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各种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善。
(二)结合应对“钢铁危机”实现转型发展抓整改。2015年以来,钢铁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钢材产品价格创30年来最低,原燃料价格跌幅有限,与钢价长期处于倒挂状态。受市场低迷影响,全行业亏损严重,柳钢也不例外。公司要将巡视整改工作与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应对“钢铁危机”实现转型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解决生产经营各项困难,促进生产经营企稳向好发展。
(三)结合落实“两个责任”抓整改。公司党委和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坚持廉洁自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承担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组织公司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媒体宣传报道、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广实施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推行下派纪检组长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坚持“纪”在“法”前,把监督对象由关注少数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大查处违纪行为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反从业规定的案件,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力。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快速有效查处各类违反政治规矩和纪律的案件,改变长期不办案的被动局面,坚持正风肃纪。
(四)结合风险防控抓整改。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财务风险防控不严、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围绕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纪律审查、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并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规范项目招投标、采购、销售等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大领导人员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对失职渎职的领导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妥善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严密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梳理经营风险点,完善风险预警及防控机制,加强对经营单位的检查督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经营安全。
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柳钢的巡视,既为柳钢进行了全面体检把脉,发现了病灶,也帮助公司党委和纪委提高了履行“两个责任”的能力和自觉。此次巡视发现的问题较多而且突出,涉及范围较广,时间跨度大,整改任务相当艰巨。但是,集团公司上下对整改工作认识清楚,态度端正,不以整改而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当作促进生产经营发展的有力手段来全力完成。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明确责任,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我们坚信,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自治区国资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一定能够按时完成好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实现减亏脱困转型发展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2592696;邮政信箱:柳州市北雀路117号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柳钢党委巡视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电子信箱lgjwzhk@163.com。
中共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