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4日至10月9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视。2015年10月26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立足一个“全”字,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开展
集团公司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全程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带头抓,各部门、各公司具体负责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2015年10月26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向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问题和意见的当天,集团公司党委马上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会上,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小溪向党委委员和总部机关各部(室)、有关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通报了巡视情况反馈会的有关精神,并代表集团公司党委明确表态: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照单全收;要深刻反思、找准症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坚决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全面狠抓整改落实。
(二)成立工作小组,加强整改工作落实。集团公司及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为成员的专项巡视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纪委(纪检监察室),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三)认真制定方案,分解细化任务。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员草拟《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初稿)》。在征求集团公司各位领导和总部机关各部(室)、有关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意见建议后,经报告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形成《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送审稿)》报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2015年1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专题对《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和审议。2015年11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下发《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的文件。《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文件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及具体措施、时间要求、工作要求,将巡视组反馈的11个大问题细化为32项整改任务,逐条对照将整改任务分解到总部机关各部(室)和各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每一项整改任务至少有1名集团公司领导牵头负责,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配合部门,逐条落实工作任务。
集团公司在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2015年11月12日,集团公司党委再次召开党委会,进一步将11大项问题的32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37条具体措施。会后,集团公司印发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责任清单》,对照整改任务逐条提出具体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负责部门(人员),确保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能整改落实到位。
(四)狠抓督促检查,紧盯整改进度。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每周抽出专门时间,组织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解决整改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对重点难点问题,领导亲自督办。2015年12月9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建设板块整改工作专题会议。2015年11月18日,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到防城港检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星期都向负责具体整改的部门、公司了解整改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逐项对照,快速推进,突出一个“实”字,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在明确具体细化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负责部门(人员)后,集团公司各位责任领导分别组织分管部门、公司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落实整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部署整改落实。对一些在近期能尽快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的整改任务抓早抓实,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重新整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迅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在召开巡视意见反馈会后的第三天,集团公司马上组织、派出一个工作组进驻重要合资公司——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了解,提出整改工作方案,切实解决管控不力和关联交易等问题。对巡视组提出我们存在的执纪不够严格、追责不够有力问题,我们马上予以整改,对下属钦州港口集团公司业务部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启动了经济赔偿追责和通报批评程序,现已办结。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在整改工作中,集团公司党委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构,制订出台了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及时修订年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制定了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的方案,对下级党委、纪委签订党风建设责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5年10月29日至30日,集团公司党委马上组织举办了100多人参加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亲自在培训班讲课,将最新的有关党的建设、党务政策法规、“两个责任”要求等内容对基层“一把手”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狠抓理想信念,增强作风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担责精神,让一线负责人绷紧反腐防腐之弦,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为转变“重经营轻党建”错误观念、加大党风建设工作力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夯实基础。
同时,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明确每年至少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各1次、中心组学习4次。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已经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并确定在12月30日召开集团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再次明确党委书记每年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亲自上党课各1次,纪委书记每年上廉洁从业专题课1次以上。出台《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利用综合展示厅、网站、《北部湾港通讯》等开展经常性的廉洁宣传教育。
(二)关于“监督执纪问责难落实”问题
我们明确将“纪检监察室”从党群工作部分离出来,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增强人员配备;督促二、三级公司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选好配强集团公司和二级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清理纪检干部兼职问题。对遵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11月至12月初,继续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核实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情况。同时,在今年12月开展了对子公司、控股公司执行“三重一大”、招投标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12月8日,再次开展查处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鉴定实施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拟提拔、评优评先人选出具廉政意见。
针对巡视组提出我们存在执纪不够严格、追责不够有力的问题。在巡视意见反馈会后,我们马上对下属钦州港口集团公司业务部主管人员、业务部分管领导、业务部负责同志等因工作失误导致钦州公司在提货纠纷中造成损失的调查,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追究责任。2015年12月,根据《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经济赔偿暂行规定》,对此次提货纠纷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业务部商务主管按3000元进行经济赔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对负有分管责任的业务部副经理按1500元进行经济赔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业务部经理按500元进行经济赔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时任钦州公司分管领导按500元进行经济赔偿,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决定除了维持对以上同志企业行政责任的处理之外,再次对此事的领导责任启动追责程序。
自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加强执纪问责。集团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存在问题的子公司、控股公司3个部门负责人和6个子公司领导共13人(次)进行约谈,对6人进行诫勉谈话,对2人进行责令检查。
(三)关于“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防城港口堆场2.2万吨硫磺被盗案、合资合作的民营企业以虚假合同骗取国有资金刑事案件和防城港务集团劳资主管吴志超贪污骗取外付民工费案件等,我们一方面通过法律程序挽回经济损失,以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损失,并对不法分子尤其是集团公司的内部员工严格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尽快查找公司管理和监管等环节的漏洞,建立完善严格的监管制度,强化用章管理、提货审核、合同履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手段,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以上案件涉案人员目中无法,内外勾结大肆侵吞公司财产而触犯国家法律,主要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我们对黄海纯、廖鹏等人已作出除名处理。鉴于在该案中,企业管理也存在一定漏洞和管理人员有失察失控问题,相关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也负有一定责任。但在此事中,集团公司纪委没能及时介入对监管不力造成此案严重后果的有关领导责任进行调查,导致还未能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问责。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决定启动追究领导责任程序,就防城港口堆场2.2万吨硫磺被盗案涉及领导责任情况,启动经济处罚程序,并对时任分管领导追究责任;就合资合作的民营企业以虚假合同骗取国有资金刑事案件领导责任情况,开展追责,分清责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就防城港务集团劳资主管吴志超贪污骗取外付民工费案件,对时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同时,我们深刻地从这些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方式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12月15日,我们对2012年以来各类信访举报及监督检查、巡视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清理排查,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重点线索组织力量进行排查或重点督办,认真排查案件线索,真正解决在一些领域、环节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
从2015年11月中旬开始,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函询暂行办法、诫勉谈话暂行办法、约谈暂行办法、案件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等,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违纪违规案件查处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巡视组在今年11月底移交的3件信访举报件,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安排纪委的同志开展专项调查核实工作。2015年12月18日,集团公司纪委经过开会研究,已制定出初核工作方案。
(四)关于“一些工程项目违规操作”问题
从2015年11月中下旬开始,我们开始对巡视意见提到的“一些工程项目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据调查,几年来,为了防止对集团公司的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降低集团公司工程造价的同时提升业绩、保证资质,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港建司)施工项目的经营管理方式主要有两种:自营管理和联营管理。自营管理就是自营组织施工全过程;而联营管理属于违法“三包一靠”中的“一靠”,即挂靠转包。中港建司主动参与集团公司内部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活动、违法挂靠转包,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初步核查出2011年-2014年有46个项目涉及合同总金额66327.04万元,核查工作还在进行当中。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决定对时任中港建司领导进行追责。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板块的管理,集团公司制定出台《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及《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建立了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落实工程技术部与财务部对接研究集团公司工程款支付周期问题。目前,集团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均已委托招标代理,并进入公共交易中心平台,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其余开展招标项目,均按照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入集团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开展招标工作。所有招标工作均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等集团的电子平台上进行内部流程审批(纸质流程逐渐减少),进入公共交易中心平台的项目资料或文件均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备案。
(五)关于“有的工程建设管理失控”问题
2015年10月以来,集团公司专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及内部审计,对反映防城港港宸国际大酒店建设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在设备采购中有虚拟合同套取资金、采购品种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以及工程结算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调查。根据内审报告,一是部分供电设备实际安装的数量与合同不一致;二是实际安装的部分供电设备的规格型号与合同不一致;三是安装的设备中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因港宸酒店工程存在多次修改设计情况,施工、采购合同量大且整体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和结算,我们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广西德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港宸大酒店进行工程审计,2015年12月已签订相关合同,2016年1月广西德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进场开展审计,预计2016年3月前完成审计工作。我们将根据审计结果提到的存在问题,对有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
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认为集团公司在有的工程建设上管理比较乱且不到位,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领导责任,并责成防城港务集团党委收集有关材料尽快处理好相关问题。
根据巡视意见要求,从2015年12月开始,我们要求各建设单位每月5日前填写《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月报表》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组织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对项目参建单位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并于每年的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评价结果报所在地市交通运输(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送集团公司。同时,我们正着手建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预计2016年3月份完成系统开发并投入试运行。今后,集团公司将严格执行《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监管措施,严格管理工程项目。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等的管理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失察失控的项目管理人员将进行严格问责。
(六)关于“有的‘三重一大’事项违规操作”问题
前些年,集团公司因为刚进行三港整合,建设任务很多,发展任务很重,加上思想认识不到位,很多“三重一大”事项都没上会讨论。针对巡视意见,集团公司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梳理,集团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中落实不够到位,一些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并没有上会讨论,如拟投资广东亚铝项目没有经过董事会研究讨论,就开始投资并将大额资金付出去;对一些重要人事问题如北海诚德派驻财务总监等经营高管也未上会讨论;对境外投资公司高管的薪酬也没有上会讨论,等等。总的来说,集团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
2014年以来,我们相继印发了《投资管理规定》、《合资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向合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授权表决规定(试行)》、《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稿)》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会程序,凡涉及到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议案(议题)均通过层层审批提交上会,集团公司的一些重大项目(如上市公司的重组和增发、发行债券以及大部分比较重大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项目)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投资事项纳入年度预算由董事会进行审批,不断加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力度。为解决广东亚铝项目的问题,集团公司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力度做好工作;对北海诚德派驻财务总监问题,集团公司按规范流程重新派驻了北海诚德集团财务总监;在巡视组在巡视期间,对向境外派驻高管人员薪酬问题,我们已经整改,上会讨论通过,并派出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国内驻港企业管理人员薪资进行了解,制定了《外派人员(境外)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呈报通过会议审定后,已经下发,并按此严格执行。
自2015年下半年来,集团公司召开董事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均尽可能做好充分准备。会上,一般先有其他班子成员先逐个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在最后发表意见。在很多会议场合上,各种观点和看法得到充分发表,班子成员之间得到了充分交流和沟通,最后形成统一的实施意见。
对“有的公司多次用大额度资金购买带有风险性质的银行理财产品,未经报批”问题。按“三重一大”规定,购买理财产品是需要报合资公司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营班子进行审核,报主要负责人确定才能办理。集团公司下属合资公司一般是由合资公司主要负责人授权合资公司财务部门直接操作。对这种不规范操作,现集团公司要求合资公司必须进行整改,必须按“三重一大”规定要求报批同意方可操作。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我们修订更新的《集团货币资金管理办法》中将此项业务纳入管理,要求各公司不得开展非保本的理财业务;除保证金、上市公司资金不得动用外,集团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5日上线结算中心资金归集功能,下属公司均不保留大额银行存款,而是归集到集团公司账户后统一和银行进行风险低的保本理财投资。
2015年12月初,我们重新修订了集团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公司议事规则》及党委会议制度,由纪委依照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每年度对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廉洁评估、由人力资源部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定期考核和任免进行评估、由财务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财务资产管控评价。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集团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主任的项目投资审核委员会,出台了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对工程、项目、投资等重大决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工作时限、成果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才能上董事会。再次完善集团公司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进一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民主集中制实施细则,督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重大决策论证、监督、问责机制。
(七)关于“选人用人和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
前些年,集团公司在讨论干部问题一般都是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没有单独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考核考察过程中,对廉政鉴定不够严格,有的岗位没明确层级,存在三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公司直接任命现象。去年以来,我们大力加强干部队伍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人事任免和调整均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书面议题在党政联席会上充分讨论,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集体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各个环节上加大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
根据巡视整改意见,集团公司进一步制订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暂行)》草案稿、《招聘管理办法》初稿。2015年12月,开始汇总各子公司、控股公司2016年度招聘计划,对招聘总体工作进行管控、动态跟踪。
对巡视反馈个别未调入的中层干部档案,集团公司已经派出专门人员调阅该干部档案,已经办理完毕将该干部档案调入集团公司。目前,集团公司中层干部档案全部调入集团公司,收归集团公司管理。同时,全面梳理需要调入档案的科级管理人员名单,并陆续发函调档。已申请购置标准档案盒等设施设备、设计安装档案室“三防”设备设施,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硬件设施。
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明确提出今后凡涉及到人事议题,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干部任免各项程序特别是最后任免决策形成,必须由集团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不能按以往用党政联席会的形式来替代。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2015年12月,集团公司出台了科级以上干部工资指导性意见,统一了集团公司和三港及其他各子公司、控股公司三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认真研究和制定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已形成《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初稿)》,加强对各子公司的工资总额管控。进一步加大了对子企业月度工资发放的监控审核,要求子企业在月初上报上月经营业绩情况及各层级职工月度工资发放计划,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复后,子企业方可发放月度工资,工资发放后再将汇总表报送人力资源部复核。通过总量控制,对三港职工工资进行调节。
2015年12月,我们进一步认真梳理关键岗位人员,查核是否有回避情形。重新梳理了本年度提拔干部的办件材料,按照干部选拔纪实工作要求将相关原始材料、记录整理归档。按要求开展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工作,正在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馈结果比对核实相关事项,形成了随机抽查核实情况报告。
(八)关于“领导人员兼职过多”问题
集团公司现有投资主体多,资产规模大,其中二级子公司40家,三级子公司90家,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基于管控的需要,兼职部分全资、控股的重要子企业,领导兼职情况均已上报上级机关审批同意。针对巡视组的整改意见,我们对领导班子的兼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梳理,并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兼职原则形成了整改议案,于2015年12月9日经集团公司三届十四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对于集团公司板块化运作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兼职情况,集团公司已按照2014年三届六次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整改完毕,本次议案仅涉及调整领导人兼职企业共76家(领导兼职76家公司均经过上级机关审批同意)。经调整后,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兼职企业减至35家。随后,2015年12月17日,集团公司召开会议工作布置会,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目前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其中,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原来兼职19个,调整后变为9个;集团公司总经理由原来兼职23个,调整后变为2个。
(九)关于“港口货物管理混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
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港口货物货损货差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2015年11月下旬,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进行梳理,目前已查清自2010年至2014年港口货物货损货差共16单,直接赔偿客户共计2121553.52元(不包括通过协商解决赔付的)。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我们制定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责任清单》,防城、北海、钦州三港按照清单内容,在原有货物风险控制工作的基础上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主要从完善、规范港口货物进出的业务、生产环节流程、制度,严防假提单、假提货手续;加强作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提货经办人、外来车辆登记、报备制度,统一提运单印制,防止货物被盗、错装、错倒;完善各港区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提高货管工作效能和信息化水平;定期开展各港货物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等几方面开展整改工作,2015年11月底,检查领导小组对防城、钦州、北海的港口码头公司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明确各项整改工作具体负责人、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了相关制度,不断发现、完善货物风险控制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货物管理重要岗位、重点环节、重要人员的监管,我们积极推进预约提货管理系统(WEB子系统)的开发和试运行。通过港方、客户提货信息共享管理,充分运用散杂货信息系统各系统功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对提货单证辨识能力和信息核查手段,实现“事前计划、事中监控、事后核对”的闭环货物管理模式。
(十)关于“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失控,有的贸易违规操作”问题
集团公司下属的二、三级公司近年来出现的一些违规违法案件,暴露出我们下属公司的个别人在贸易业务当中,利用各种手法套取国有资金,甚至有内外勾结、想尽各种办法套取银行和国有企业资金的可能,反映出我们原来在贸易业务上没有注意做好风险控制,贸易的口子开得过大,一些关键岗位和环节确实监管不力。从今年初开始,集团公司将原来业务分散、独立运作的11家贸易领域公司进行整合调整,由集团公司一名领导具体分管,以构建集成、高效的一体化供应链为指导思想,对外打造北港电商公司与泛海商贸公司两个品牌,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贸易模式,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物流有效协同,促进交易量增长;对内实行一体化管理,提高效率和资金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严控贸易风险和形成坏账风险。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方面作出整改:
一是加强对合资公司的管控。完成了对广西渤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泛洲物流有限公司等集团公司下属重要合资公司的章程及招投标、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管理制度的梳理工作。针对梳理出的相关问题,我们正着手由我方股东及时提出相关提议,通过股东会指导、督促合资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合资公司采购、财务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管控。由集团公司委派采购、财务等人员参与合资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15年12月,集团公司派出一个中层干部到北海诚德镍业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调换财务总监,清理了2名不称职的财务人员,全面介入采购、销售等环节,加强对合资公司生产经营的管控。
二是加强风险管控工作。集团公司通过开展风险评估、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及专项核查等方式,对合资公司的招投标、采购、生产及销售等工作进行专项核查。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并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对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20多家全资和合资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正在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准备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对自贡油脂公司变压器被盗案件、钦州公司提货纠纷造成损失事件的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经济赔偿处理和公开通报。
三是对下属企业监事进行相应调整。针对集团公司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兼任下属企业监事过多、监督不力的情况,我们对集团公司下属16家子公司的兼职监事进行相应调整,将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监事队伍当中,强化监事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对集团下属公司特别是合资公司的管控能力。相应调整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是对北海诚德镍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巡视反馈意见会后第三天,我们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集团公司一名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资产管理部、战略发展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10多名同志组成的调研组,用半个月的时间开展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中高层访谈及资料查阅等方式对集团公司下属的重要合资公司——北海诚德不锈钢集团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基本情况,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为集团公司做好对下属合资公司的管控提供了有益的决策依据。
五是积极化解贸易风险。集团公司围绕贸易经营,加大力度追收未回收的贸易款项,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存在的贸易风险。我们加强对带有融资性质的贸易进行清理整顿,介入北海诚德公司原材料的采购管理流程,加强对货权和单证的管理,逐步开始实现贸易的一体化运作。广西泛海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泛华能源公司、北海新力贸易公司、泛北贸易公司等对于已开展的诉讼事宜,由责任主体公司明确责任人严密跟踪检查诉讼进度。制定了《风险管理手册》、《供应商和客户信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管控客户准入和客户资信审查,加强发放货流程审批,分批对现行业务进行以合同单证为侧重点的内部核查,停止高风险的业务,对新发现的已经形成风险的业务进行清理整顿。目前,贸易板块各公司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经理、决策委员会委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并决策每一个贸易项目的开展、公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和调整整改措施,跟踪抓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贸易风险。
(十一)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超标发放和使用经费”问题
近几年集团公司发展速度迅猛,各方面人才引进和发展不够,财务人员储备严重不足,在财务人员的外派、管理、使用上做得还不够。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在建立一级结算中心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完善结算中心集中结算功能。目前,集团公司控制的公司已全部纳入结算中心;将同一银行资金定期归集到集团公司对应银行账户,对相关公司实行账户余额限额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实现对资金的统筹安排,目前正在进行资金系统的调试上线;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各公司支付审批流程,对不合理之处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间要求。同时,我们实行财务双重管理制度,即:集团公司财务部与下级公司共同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
修订完善了集团公司《职工差旅费管理办法》、《经营接待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办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集团公司从2016年起启动全面预算管理,各公司、各部门费用支出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预算审批,严格按预算列支,对不在预算范围内的费用开支不予支付。
我们对部分合资公司固定资产进行了进一步核算,集团公司收齐了全集团范围内的资产清查报告(包括控股的合资公司),进一步规范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的管理,对于核算不规范的已要求限期整改。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按整改要求落实,在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存在的一些不规范业务进行核查整改,对巡视组提出部分合资公司固定资产进一步核算清楚的问题,集团公司责成财务部门并已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对诚德集团公司开展专项审计,并于2015年12月末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集团公司将责成诚德集团公司按审计提出意见严格整改,并按财务制度规范资产核算管理。
同时,在修订完善的《货币管理办法》中加入对合资公司提供资金的具体条款,严格按照自治区国资委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办法并切实严格执行。
四、建章立制,健全机制,着眼一个“规”字,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赖以生存的体制基础,是一个公司及其构成机构的行为准则,是一个公司有序化运行的体制框架和经营活动的体制保证。通过这次巡视,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健全集团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是巡视整改工作的一大重要成果。在这次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任务中,集团公司制订、修改或完善了《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制度》、《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案件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货币管理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34个,着眼于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规范经营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规范监督检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于一些需长期坚持、每年必做的做法,我们基本以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建设,着眼于长久而不仅是短期内的整改措施。今后,我们将着重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成为集团公司健康运行的基础和保障。
五、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前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改,截至2015年12月22日,集团公司大部分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并收到预期效果。虽然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些整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整改事项还未能够全面完成,个别整改事项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整改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还不能完全有机融合,在实现“双促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收尾不等于收兵、收尾不能收工,很多整改工作还需要今后一直不断加强和完善。为此,集团公司党委将坚持“思想不松、要求不改,镜头不换、聚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强化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风气和发展环境。
(一)继续立行立改抓成效
一是2015年12月31日晚,接到自治区巡视办的电话指示后,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2016年1月1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召开碰头会议,再次专门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落实巡视整改事项。2016年1月1日至2日,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先后逐个与集团公司部分领导、各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直接负责人共23人进行谈话,分别听取意见,提出要求,部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2016年1月3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自治区巡视办的指示逐条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推进建设板块整改。为了解决建设板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团公司积极整合建设板块,2015年6月,我们重新调整建设板块,成立了广西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管建设板块。自成立之日起,我们就明确不能再采取挂靠转包等违规违法方式经营,并明确对违规违法经营的将严格追究责任,中港建司从那时开始已全面取消联营挂靠转包这种经营方式。在巡视组进驻之前和之后,我们都曾在相关会议上明确表态,不得采取联营挂靠转包的经营方式。为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管理程序,杜绝违规建设行为,12月11日,我们邀请了广西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的专家对集团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60多人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法律法规培训。
三是对北海诚德集团存在有关问题加强整改。1、集团公司董事长约谈对方股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就规范经营管理及公司后期运作交换了意见,正在与诚德对方股东商量诚德集团后续发展的有关事宜。2、派出人员梳理流程加强管控。集团公司派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任北海诚德集团三家公司的常务副总并分管销售,派出一名财务总监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对北海诚德集团的销售、采购、资金使用、重大人事任免的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增加我方派出人员的审批和管控环节,确保关键环节管控到位,实际履职到位。3、推进北海诚德集团上市工作,借此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内部管理,通过资本市场把公司做强做大。
(二)锲而不舍地做好后续整改
一是继续保留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定期碰头和研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坚持分类治理。成立由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风险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党委会提出启动追责程序的事情逐个开展调查,争取在春节前后完成,及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落实人员与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公司联系,将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通知其建议调查处理;对于已经开展的各项整改或检查,要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始有终、全面完成;对于新出台或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通报,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纳入明年集团公司党委重点工作计划;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定期开展“回头看”。三是继续做好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已经核实但未处理的,将尽快处理;尚在调查中的,将加紧核实,严格按照3个月内完成初核的时间内完成,做到凡是有举报就有核实,凡是核实了就要查处,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2016年,集团公司党委将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性锻炼,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要求融入集团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四)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集团公司党委将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和经营管理工作。结合自治区国资委对企业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抓好检查兑现,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促进”,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
(五)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三转”,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聚焦主业、履职尽责。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惩治和预防监督大格局,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监督网络。三是以严肃纪律、强化问责为有力抓手,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把纪律执行到位,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管好、把党的领导干部管好、把全体党员管好。四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和突出问题,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整改的及时整改,层层传导压力。五是加大对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着力发现、预防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六)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进行,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加大持续健全建章立制力度,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三重一大”决策、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方面,新建和完善一批管用务实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规范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业务流程,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职工公认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对工作失职渎职以及不胜任、不适应、不在状态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强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坚持一切按规程、按规矩、按纪律办事,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七)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要着眼于发挥党在国有企业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复杂市场环境的能力和抓“两个责任”的能力。继续保持清醒头脑,全面总结分析集团公司近年来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把解决问题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企业各项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创新、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全面整改推动集团公司规范管理、做强做优,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自治区实施“双核驱动”发展战略以及集团公司建设千万标箱大港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集团公司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3105室;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gwjtjw@163.com;联系人:陈定松,电话:0771-5681622。
中共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