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6:19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30日至10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10月23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整改。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关于对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桂巡办(2015)176号],10月23日反馈会后,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以及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认真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了集团公司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致认为坚决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抓好整改是落实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思想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照单认领,以积极、担当的精神、果断的措施,积极主动做好整改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整体推进。10月26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政工例会通报了巡视反馈会基本情况。10月29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整改期限等。10月30日召开集团公司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文件精神,通报了专项巡视工作中鱼峰集团存在的主要问题。11月9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和《整改责任目标明细表》,审核同意印发《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并由牵头领导组织责任单位领导开会部署落实整改责任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整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和《整改责任目标明细表》下发后,集团公司党委召开7次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修订出台了8项规章制度,下发了5个检查通知,开展了二级公司财务纪律专项检查,进行5项党建工作集中整治活动,对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进行了专项督查,举办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学习培训,组织50多名业务骨干到柳州市第二看守所进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现场教育讲座。为保证效果,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党工部、纪委组织人员深入各党支部进行实地检查整改任务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多次深入基层进行检查促改,保证整改工作不留死角。集团公司党委召开5个整改工作汇报会,听取进度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工作。


  (四)注重结合实际,做到整改工作和生产经营两不误两促进,助推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步进行。第4季度是公司水泥产销的传统季节,也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关键环节,公司党委突出稳增长、促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抓好整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水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不利形势下,做到了“两不误、双促进”。集团公司党委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旺季不旺、多雨等不利影响,树立信心,通过巡视传递正能量,想方设法抓好产品销售,在核电水泥、道路水泥、大坝水泥和海工水泥等产销上发力,产品差异化、高端化使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下稳中求进;抓紧对外发展项目都安水泥生产线的建设工作,克服雨天给施工带来的影响,实现了12月16日主机设备点火试运行的目标;谋划“十三五”规划,加强与区直企业联合重组发展,为在“十三五”做大做强做优建材企业打好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公司党委将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细化为44项整改工作进行责任目标分解,成立7个专项整改工作组进行跟进整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同时举一反三,确保相关工作通过整改得到落实和提升。


  (一)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针对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启动问责机制,集团公司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予以公开批评。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责任清单形式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组织召开了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三是完善纪检组织结构,加强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明确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量,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各党(总)支部每年向集团公司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各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集团公司党委述职述廉。


  四是整合监督资源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加强纪检与党工部、法律审计、财务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每季度抽查3-5个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行风险排查,将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问责的方式,督促各下属单位认真整改加强检查考核。


  2.关于党建工作薄弱,存在违规情况问题


  一是针对党建工作问题进行严肃问责,集团公司对党工部等三个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党建工作年度目标奖。


  二是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和群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


  三是重新调整了党委工作部,把党建工作能力较强的干部调整到党工部,党委书记主抓党建工作。设立党建活动室,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强化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上党课的示范表率作用,确保“三会一课”制度得以落实。


  四是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各项基础档案资料,制订《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考核。


  五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党支部和党工部要严格把关,不符合发展程序的,党委不予审批,并向基层组织追责。


  六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党费管理,重要党费支出经党委会讨论,定期检查党费结余及使用情况。


  3.关于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查阅中层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发现不如实填报的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深入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加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教育。


  二是签订承诺书。印发《鱼峰集团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关于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承诺书》,确保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三是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明确审核把关部门及领导,党工部和公司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签字把关责任,公司纪委进行过程监督。


  4.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一是针对销售公司2014年、2015年分别在湛江市和三江县召开用户座谈会宴请用户,公款购买烟酒,给客户发放纪念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公开批评,责成销售公司经理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年终奖。


  二是建章立制,明确标准,规范流程。集团公司参照自治区财政厅文件重新修订了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差旅住宿标准和出差的审批流程。


  三是强化财务审核,提高制度执行力。对没有事前审批、事前审批手续不完整、标准超支等事项,均要求改正,否则不给予报销。


  四是重新修订《鱼峰集团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以安排在公司内部食堂为主,有效减少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


  五是加强供销部门用户座谈会的审批及监督管理,严禁到旅游景点开会,禁止公款吃喝、送礼。


  (二)在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1.关于不遵守财经纪律,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存在问题照单认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集团公司对财务部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对分管领导予以公开批评,建议经营班子取消年度绩效奖,扣除财务部负责人财务绩效单项奖;针对湛江鱼峰公司公款私存问题,责成该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奖,撤消财务主管职务,取消年终奖。针对混凝土公司业务销售员挪用货款问题,责任人张某某已经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主管销售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建议经营班子取消年终奖;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公司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班子取消年终奖50%;鉴于原财务主管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取消年终奖;责令混凝土公司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是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约束子公司的财务行为。①加强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事前、事中、事后、经常性、普遍性的监控,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力度;建立以现金流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会计业务流程框架,实施精细化管理。修改下发了《集团公司驻外子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资金审批及费用报销、支付程序的暂行规定》、《出纳岗位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抽查程序》等有关规定。②进一步明确外派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与财务管理的职责,加强会计核算,按照财务工作标准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保证账账、帐实、账表相符,以制度管人、管事,生产、销售、财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牵制,从源头上把风险控制。③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出纳岗位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抽查程序》,每年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进行不定期抽查,认真做好库存现金定期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产品销售渠道的过程管理。①加强开票、装车及出厂管理,仔细检查核对票据,抽查开票、装车流程,认真核对出厂品种、数量、出库号,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发货人。②严格遵守销售价格调整审批程序,需要价格调整时,销售公司根据需要调价的范围、内容,组织相关区域业务人员,参考市场信息资料,进行价格分析、评估,提交价格调整方案并形成报告,经会人员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法律事务部、主管销售副总及总经理等,逐级审批。③严格执行《鱼峰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手册》中规定的“合同授权管理制度”中授权签订销售合同的权限,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四是加强物资管理,改变目前既采购,又保管、出库的模式,加强物资仓库的年终盘点工作,从2016年1月起,物资仓库移交由设备部负责管理,强化物资出入库过程监管,防止物资流失。


   2.关于存在违规招标问题


  一是严格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全面体检。集团公司组织召开招标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要求各下属单位对照制度全面检查已开展的招投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刚性约束。集团公司重新修订印发了《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费用在200万元以上、货物类项目费用在100万元以上、服务类项目费用在50万元以上必有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标计划、招标流程、定标流程等关键性工作,进行更严格、规范、明确的规定。


  三是健全集体决策机制,确保公开透明,评标小组由技术、经济等方面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通过专家集体审议并提出意见,经集团公司招标委员会集体开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滋生。


   3.关于销售管理不严,大额账款难于收回问题


  一是成立应收账款清理追账工作组,由销售、财务部、法律审计部门组成工作组分别对水泥销售和混凝土销售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水泥应收账款(呆账、坏账)大多是2009年以前由于历史原因、政府工程等形成的,2009年以后水泥销售基本实现当年新增应收账款当年收回。


  二是加强对水泥和混凝土销售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力度,定期核对账款,及时跟踪催收,确保当年应收账款全部回笼,对历史形成的老款指定专人跟踪目标,落实追账措施,建立货款回笼奖励机制,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欠款人责任。


  三是为在保持水泥、混凝土销量合理增长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规避企业风险,减少公司呆、坏账发生机率,销售、财务部门对客户施行信用等级评估,在客户档案的基础上构建全面的客户信用评价体系。


  四是销售部门根据评定的客户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赊销数量或回款宽限期),为签订赊销合同提供依据。


  五是在与客户签订赊销合同前,需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内签订数量或回款宽限期;若赊销合同签订的赊销数量或回款宽限期超过客户应得的信用等级并且此赊销合同又必须签订时,须由客户提供第三方担保,或提供不低于授信额度的担保物。


  六是赊销合同实行预警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员对即将到期的账款向销售业务人员提前通报,以便于销售人员及时收回货款;对未按约定付款期限支付到期货款的客户,销售部门负责追查原因,根据客户信用级别出台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调整该客户的信用等级。


  七是在赊销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以应收账款形成的时间为基本数据,对其进行各种统计分析,及时了解各种应收账款的详细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健全,干部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鱼峰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任免干部必须经公司党委会讨论,规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程序。


  二是制订《鱼峰集团科级干部管理办法》,明确党委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及监督机制。


  三是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制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从源头上确保管理干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从严管理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发现的违规提拔使用领导人员问题,集团公司分别对相关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进行工作提醒。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部分单位违反程序提拔使用干部问题,集团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加强各级干部的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广西干部网络学院、现场警示教育等学习方式作用,让全体干部通过学习提升素质。


  2.关于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不健全,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一是重新制订《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规范董事会会议的议程与议案,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规定对每年的投融资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重要子公司相关事项通过董事会进行集体表决。不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董事会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二是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发挥经营层在推动董事会决策事项落实的作用,董事会做出的决策事项,要及时召开有关会议或由分管领导向有关部门、人员传达、部署,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3.关于高管违规兼任所属企业法人代表人的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讨论研究了这个问题,涉及下属公司有8个,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高管兼职限制”条款,即: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监事例外)。目前正在对蓝天发电公司、爆破公司的法人代表进行变更,其他子公司法人代表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或备案。


  (四)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


  1.针对群众意识淡薄,“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转变作风,使领导干部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带着问题到群众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由简到繁,由浅入深,边整边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是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公司领导及主要职能部门领导值班制度》,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带头服务基层,带头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


  三是认真执行《鱼峰集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落实集团公司《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结合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强化执纪检查工作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坚决查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绝不手软。强化执纪问责,整改工作以来,共责成违规违纪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检查3人次,纪律处分2人,通报批评4人次,公开批评6人次,约谈15人次。


  2.针对工作纪律不严,作风漂浮的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公司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基层蹲点和针对问题集中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作用,党委委员要坚持参加集团公司政工例会,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必须挂勾财务和销售等重要部门。


  二是注重运用调研成果,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思路、促进生产经营及企业发展的措施、政策得到落实。


  三是强化督查力度,由公司党政办进行联系及考核,经常性深入企业和基层察看公司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了解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情况,使联系群众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公司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全面贯彻执行。


  三、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


  集团公司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非常重视,公司党委及时召集纪委、党委工作部、法律审计室的同志布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纪委书记亲自抓办理工作,多次听取信件办理情况汇报,详细分析信件反映的每个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过问办理进展,召开2次专题会议,亲自约谈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纪委、党委工作部、法律审计室对移交的群众举报信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评估,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目前移交的信访件已基本核查清楚。


  四、强化巡视整改效果,推进“十三五”鱼峰健康发展


  集团公司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意见的工作只是达到了近期目标,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与职工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整改工作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明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改革任务、制度建设要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聚焦、向构建发展新体制聚焦,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监督落实。以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为引领,加强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资委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国资委整合国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谋划“十三五”,加快寻求和区企联合发展的合作洽谈,通过并购或重组等手段,引进战略投资和外部资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做大做强做优鱼峰水泥及其产业链,确保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认真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要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集团公司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与企业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扭住关键,严明责任,狠抓落实,推动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继续保留集团公司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视整改的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三是要强化建机立制,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进一步围绕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干部工作、“三重一大”、财务监管、资金管理、招标问题等内容,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巡视整改中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要抓好贯彻执行,严管关键少数,制度规范多数,提高干部职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制度执行的变形走样,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

  
  四是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自觉把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结合起来,加快完善整治“四风”改进作风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形成公司作风建设新常态。集团公司将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要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中,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监督的常态化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教育,把学习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进一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不断加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和腐败问题反弹回潮。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办的指导下,集团公司将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促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向自治区党委和广大职工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2-3883439;邮政信箱: 广西柳州市太阳村镇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邮政编码:545008;电子邮箱:gxyfjw@163.com。


 中共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