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29日至10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广西宏桂集团进行专项巡视。10月25日,自治区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向广西宏桂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切中要害、深刻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务实具体、措施得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完全符合宏桂集团的实际。对于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宏桂集团党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并坚决进行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视组反馈意见后,集团公司党委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集团公司经济发展的高度,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和次日,集团公司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和领导班子、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二是将巡视反馈情况形成材料以集团公司党委文件进行印发,并通过集团公司OA系统向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行通报;三是迅速成立集团公司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家权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胜修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有关整改落实的协调工作,形成了责任分明、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改过程中先后3次召开集团公司党委会听取整改落实办公室关于整改情况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细化责任分工。集团公司党委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逐一研究,把整改工作作为集团公司上下的共同责任来抓。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审定,制定下发了《中共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十几个具体问题,按照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六明确”的要求,由集团公司7位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8个部门和各所属责任企业。各所属企业也都按照责任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三)统筹安排整改步骤。为确保集团公司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集团公司将集中整改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集团公司党委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措施,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层层实施宣传发动。第二阶段由各部门和各企业根据集团公司党委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分解细化本部门、本企业整改方案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成效。整改工作方案任务一览表涉及到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企业要针对整改具体问题提出细化措施,于11月18日向集团公司党委填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分解表》,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同时报送本单位整改落实方案。12月15日,各责任企业、集团各部门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第三阶段由集团公司党委及各部门、各企业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第四阶段由集团公司对各部门、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强化督查。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11月中旬,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头到驻邕各企业检查督促和指导开展整改工作。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掌握各企业工作进展,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汇报,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自查不严、整改不快、措施不细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传导责任和压力,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要求,使整改工作始终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要求和集团公司党委部署有序推进。
(五)强化巡视成果的运用。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举一反三,深挖发生在群众身边“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的种种表现:一是不讲政治规矩,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乱表态;二是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松懈,上下班迟到早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三是利用职权和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四是搞利益输送、吃里扒外;五是不按规矩办事,任性用权;六是不接地气,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利益;七是班子闹不团结,搞小圈子、搞内耗;八是公车私用,既领车补又开公车,领“双响”、吃“双粮”;九是按照个人好恶对待同事,任人为亲,搞团团伙伙等等。集团公司党委利用10月30日集团第三季度经济分析会,将这些问题向集团本部全体员工、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通报,要求各企业、各部门“对号入座”,深挖查摆,提出整改落实的措施。
二、切实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集团公司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十几个专项问题,分解为62个具体措施进行逐个整改,明确每个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和“准、狠、韧”的劲头,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落实。到目前为止,己基本完成的有44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18项。
(一)关于集团公司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学习,确保思想认识提升到位。集团公司党委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个研讨学习阶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新专题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纪委书记邓卫平同志在自治区第十届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把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党委主动承当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性。
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集团公司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审计(监事会)、资产管理、财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集中研究、协调解决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对重要案件查办进行督导等。
三是进一步修订细化有关制度。制定出台《广西宏桂集团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广西宏桂集团关于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宏桂集团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成员的具体责任,增强其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并制定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对直属企业领导班子、领导管理人员的目标管理和考核。
四是开展约谈,狠抓压力传导。11月16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陈家权、纪委书记陈家坚对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2011年不按程序选人用人的2名领导人员、广西外事办汽车队公车私用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性约谈,指出违纪问题,要求吸取教训,深刻反省。12月7日,党委书记陈家权、纪委书记陈家坚对工作岗位调整的部分企业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国资委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精神,传导主体责任的压力,并要求岗位调整的负责人把责任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下去,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问题。
五是建立子分公司党委(总支、支部)向集团公司党委汇报制度。根据制度规定,集团公司党委每季度选取2至3家子分公司党委(总支、支部),向集团党委汇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况。通过基层党组织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亮相交底”的方式,提醒和督促各直属企业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关于集团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出台《广西宏桂集团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纪委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具体责任,并明确一系列保障措施。
二是进一步明确履行监督责任的主体。突出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调整充实纪检监察部门,确定将纪委工作职能从党群工作部划出,成立独立的纪检监察室,专职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要求成立有党委的南宁邕州饭店、广西国际旅行社等企业结合换届工作,及时成立纪委。原则上A类企业要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及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B、C类企业设立纪检监察岗位及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做到全覆盖、有人抓,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聚焦主责主业。
四是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严肃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案件。2015年1至12月,集团公司纪委累计收到信访件14件,其中巡视组移交信访件4件、自治区国资委移交6件、企业自查自纠4件,受理案件14件,受理率100%;办结案件12件,结案率86%;立案查处违纪违规人员5人,给予党纪处分 4人,行政免职处理1人。
(三)关于对造成企业资产损失问题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广西宏桂集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集团公司及各直属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式。
二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制订出台了《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连续亏损、长期不能实现任期目标,违规决策经营、违反管理制度、内控管理不严、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形,给予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关于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广西宏桂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突出重大投资和贸易项目风险评估机制,明确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国有产权(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资金使用管理、资产租赁经营、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决策部署执行、选人用人等经营管理中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有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使企业反腐倡廉从小处细节着眼入手,从具体制度上做保障,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立起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防范措施,使党员和管理人员节制自律,不触犯界限。
(五)关于所属企业招标投标存在问题
一是责成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工作部)立即进驻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几年来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彻底大翻查,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要求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招投标中的不规范情况进行彻底整改。如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跟进查处,对违纪违规行为追究责任,绝不手软。
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管理。修改完善集团公司《采购招标委员议事规则》、《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重申明确集团公司各级企业对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和设备、物资采购、委托服务等非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设备及物资采购,50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上的中介服务、商业保险等项目以及总额500万元以上项目均实行集团公司统一招标管理。同时,集团公司积极依托OA及时通报招投标项目和结果,进一步增加项目招标的透明度,杜绝企业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加大对所属企业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明确凡是企业招投标必须报请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到场监督。
(六)关于对所属企业有效监管不够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审批制度、来文来函答复管理办法,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请示,没有严格执行报批手续等问题。
二是加大对直属企业的审计工作力度,明确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工作)每年有计划对所属企业的内部控制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审计,及时对所属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整改、检查,杜绝内控漏洞。
三是完善监事会内设外派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印发《委派监事人员业务管理细则》、《委派监事方案》、《关于建立集团公司委派监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修改完善《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派兼职董事监事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外派兼职监事联席会议,沟通汇报监管的企业重大情况,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监督。截至目前,集团公司向12家所属A类企业和重点企业外派兼职监事12名。
(七)关于集团公司个别中层管理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
一是将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违纪违法问题和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向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员和管理人员要从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树牢法纪观念,时时、处处、事事守住法纪底线,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党员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活动。新《准则》和《条例》出台后,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先后举行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和《条例》。集团公司为本部全体党员管理人员、所属企业管理人员及各党支部征订《准则》和《条例》,做到人手一册。下发通知,要求各直属企业认真组织党员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两部党内法规,实现党员全覆盖。
三是通过印发《广西宏桂集团下属企业规格划型与企业负责人基薪核定暂行办法》、《广西宏桂集团系统内企业挂职任用薪酬和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宏桂集团所属企业领导人员补贴发放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相关制度。
四是加强新党员的廉洁培训教育。从2016年起,每半年对新党员进行党纪党规专题培训和教育,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给新党员讲课,组织新党员参加警示教育等,使新党员牢固树立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和《条例》的意识,自觉廉洁从业。
(八)关于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过程中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重点对各企业2014年度、2015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员工招聘的人数及基本流程、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等情况,并对各企业2015年度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加大中层管理人员交流调整力度,对9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交流。其中从集团公司部门交流到直属企业任职的3名,从A类企业到B类企业交流的5名。
三是加大从生产一线和技术骨干中培养选拔领导人员的力度。2015年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进行民主推荐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工作,通过公开推荐、组织考察,选拔任用了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审计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3名,各职能部门科长7名,副科长2名。注意配强配好各级领导班子,培养选拔广西柳州宏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宁明园饭店、广西外事办汽车队、北海彩云宾馆、广西红盾印刷厂、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领导班子成员6名。
四是加强选人用人民主科学决策,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过程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集团直属各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在各企业民主推荐本单位领导人员和集团本部中层管理人员,同时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任用工作,加大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九)关于招聘录用员工不够规范透明的问题
一是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录用员工相关制度,制定了《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员工招聘录用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二是加大公开招聘力度,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广西广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岗位。
三是加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和新招聘员工的入职培训等工作,每年组织1至2次相关业务培训。
(十)关于集团及部分下属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存在违规发放员工福利、节日补贴等问题,一些下属公司财务管理混乱,乱支乱报现象严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专门召开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布置会暨资金管控专项培训会,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牵头,对所属企业的各项报销工作,特别是对变相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各种钱物、财务乱支乱报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消费支出等情况开展清理检查,共完成48个财务核算点检查整改工作。
二是分级建立完善《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流程图,加强对营运资金的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
三是制定《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从预算工作组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对预算工作进行规范,避免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缺乏约束力的风险,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的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战略难以实现的风险,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可能导致的预算管理流于形式的风险。明确规定所属企业要参照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制定本企业的预算管理办法。
四是责令广西荣桂贸易公司严肃整改在发放了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的情况下,公司财务每月还支出高额的公车运行费用和通讯费用的问题,全面停止该公司交通补贴和通讯费补贴的发放。责令当事人退缴费用6,986.56元。修订完善《广西荣桂贸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公务用车辆管理办法》、《广西荣桂贸易公司业务接待费用管理制度》、《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员工出国(境)审批管理的暂行规定》、《广西荣桂贸易公司资金审批权限管理办法》和《广西荣桂贸易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务用车管理、福利管理、资金管理制度。
五是责令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严肃整改乱报交通费问题,要求当事人退缴乱支乱报交通费361.70元,通讯费9,072元。修订完善《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资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关于POS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暂行)》和《广西宏桂资产租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六是修订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开展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发放员工福利、节日补贴自查自纠,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和完善,对2013年、2014年在工资总额范围内按节日补贴项目预发的绩效,直接明确为预发绩效。
七是认真开展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固定资产是否有专人管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调配使用是否合理、监管是否到位等。修订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采购、验收、日常管理、维护修理、处置和定期盘点等流程。在自查过程中有3个单位自查发现固定资产未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共涉及固定资产824项,现已全部完善固定资产卡片,整改完成率100%;3个单位未及时对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涉及固定资产原值47.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49万元,已全部完成账务处理,整改完成率100%。
(十一)关于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严格执行《广西宏桂集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调研、出行、开会、发文、新闻报道、接待等工作一切从简。把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切实抓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因私出国管理办法,加强规范“三公”经费预算使用管理。2015年1-11月,集团公司系统“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98万元,同比减少439万元,降幅33%。
(十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组巡视期间,转给集团公司信访案件1件,主要反映邕州饭店领导班子成员违纪问题。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组成调查小组深入邕州饭店进行认真调查了解核实,形成了《关于群众反映南宁邕州饭店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违纪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报告》,并根据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责成邕州饭店限时整改。
巡视组结束巡视工作后,于11月11日移交信访件3件,其中2件集团公司已经作了处理,1件正在调查核实中。
三、持续深化整改,深入推进管党治党和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但整体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集团公司党委决心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保持机构不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事项,按照既定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后续整改工作;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集团公司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集团公司纪委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企业和单位,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人员薪酬挂钩。
(二)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重点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强化震慑作用。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公开曝光,强化警示作用,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将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完善各直属企业纪委或纪检监察人员向集团公司纪委、纪检监察室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制度和程序。集团公司纪委加强统一协调工作,整合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力量,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查案办案工作,积极探索集团系统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对各直属企业线索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线索管理。
(三)继续抓好抓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改。在项目招投标领域,全面落实《招投标法》,深入推进集团公司阳光招投标建设。在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逐步形成监管严密、灵活高效的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营管理领域,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方面,持续抓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在选人用人领域,坚决调整不称职、不适宜、不作为的管理人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杜绝近亲繁殖、任人唯亲,杜绝圈子文化、跑官要官。在管理人员管理方面,从严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严肃查处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特别要抓好“一把手”的选用和监督。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真正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坚持以巡视整改倒逼规章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在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进行专项综合整改的同时,组织集团本部和各企业查规章制度漏洞,并积极把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推动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优化。
广西宏桂集团将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以有力的举措和扎实的作风,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为实现集团公司“十三五”目标,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放心企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广西宏桂集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71-2860484;通讯地址: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宏桂集团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hgjjjcs203@163.com;专门信箱设在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宏桂集团二楼多功能厅门口。
中共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委员会
2016年1月14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