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违纪为代价的“好人”当不得

来源:桂平纪委 作者:陈谊军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11:12 打印

  “原以为给村干部安排贵一些的体检,也是一点福利,可以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不料会受到党纪处分……”日前,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三兴村党支部书记沈跃良后悔地说。由于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工程款,将之用于超标准体检,沈跃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被通报曝光。(据12月2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

 

  虚开发票套取的工程款,一分钱也没有落入自己的口袋里,而是本着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的良好初衷,安排了贵一些的体检。这名村支书为此付出了受到党纪处分的代价,他冤吗?其实,想明白党纪之严以及党纪之威,就容易越过心里受委屈和觉得“冤”的“坎”,会重新对纪律要求深化思想认识——这一点也不冤。

 

  以违纪为代价的“好人”当不得。诚然,无论基于如何良好的初衷,我们都不能够以“破纪”为前提,不能够让党纪条规的刚性约束抛到脑后,以“好人”心态,搞纪律的“变通”执行。换言之,“变通”执行的纪律还是原来的纪律要求吗?这样的纪律打了“折扣”,还能够以严格的实行取信于民吗?这还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吗?显然,“好人”意识要不得,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场合,对待任何事件,都应该牢牢地把纪律和规矩要求挺在前面,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执行到位。

 

  把纪律和规矩要求挺在前面,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这也是亮出党员身份,彰显党员身份责任的体现。党的纪律要求怎样,明确哪些不能做的,规矩上表明如何执行的,哪些不可为的,对这些,党员干部非得有深刻的认识不可,非得在当世俗中的“好人”前三思不可,非得有把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的自觉不可。轻易为人情世故和“好人”思想所左右,就把纪律和规矩轻易置之脑后,就在众人的语言奉承里轻易破了纪律之约束,这注定是要吃“大亏”的,也注定是要受到纪律和规矩的戒尺惩治的。

 

  纪律和规矩之严,并不在与人情世故、面子问题、“好人”意识相悖。相反,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破除世俗方面的人情世故影响、“好人”意识影响以及“面子”问题影响,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减负”,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最好保护,更是公权力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没有这些思想上的根本转变,就容易因为当一个所谓的“好人”而坏了纪律和规矩,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的严肃性,最终,也坏了自身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第一责任。
以违纪为代价的“好人”当不得,党员干部成为“好人”,首先要做纪律和规矩的严守者、执行者、实践者。因此,欲当“好人”,还得先把纪律和规矩的“必修课”上好,主动地把纪律和规矩的戒尺拿起来,自觉把严明纪律和规矩的防线筑牢。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