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金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来源:那坡县纪委 作者:许卫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7日 15:57 打印

  民生资金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生计等切身利益,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有效进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目前制度不健全、体制不完善,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收入分配、教育、物价、生态保护、医疗改革、三农问题等民生资金领域正成为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灾区”。


  以那坡县为例 ,2013年以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该县民生资金有 9413.8万元,重点投入在住建、扶贫、林业、民政等领域。几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民生资金方面的信访举报36件,主要反映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生态公益林资金、扶贫路建设、民政救济等方面的问题,被举报的对象涉及乡科级干部4件,一般干部2件,农村村干部和社干部30件,已全部分类处理完毕。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5件,转办23件,信访监督1件,暂存6件,拆信不反映1件。初核转立案查处民生资金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给予党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起6人。通过查办民生领域资金案件收缴违纪金额4.94万元,清退给群众4.94万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75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当前民生资金领域的贪污腐败,特别是职务犯罪活动已经日益严重,甚至在个别单位和部门形成了“潜规则”,影响了国家的政策的贯彻实施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思想观念蜕变。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时期,产生了一系列深层次矛盾。在利益冲突的矛盾中,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松懈甚至蜕变。一些人心存侥幸,虽然涉案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纪违法行为,但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仍然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民生资金项目涉及面广,指标的分配、农户申报、资金的发放主要依靠村支书、村主任等村干部来协助完成,审批大权掌握在村干部手中,为村干部贪污、受贿提供便利。个别村干部在为民办事的过程中,吃、拿、卡、要,中饱私囊。2013年以来该县共查处村干部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贿案件4起,索取金额最低每户200元,最高达5300元。村干部直接向农户提出收取财物要求,威胁“不给钱就办不了”,一点都不忌讳,农户迫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只好“小钱换大钱”,被索取财物后不敢声张,担心被打击报复。如百合乡某村民委原副主任梁某在为农户办理危房改造项目手续的过程中,以请领导吃饭、喝茶为借口,向该村危房改造户索取每户500元至5300元不等的财物,索取金额达12600元。所索取赃款全部用于其个人建房和私家车维修等开支。案发后,索取金额12600元全部退出。梁某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存在空隙,管理体制存在漏洞。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产生并迅速发展,与我们的政策、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是密不可分的。腐败分子就是善于寻找政策漏洞,只要政策本身具有这样那样的漏洞,腐败现象就会很快地渗透进去,在其中开始滋生和发展,并很快形成规模。近年来,国家的各项惠民利民专项资金不断增加,但对其的管理与使用却存有很大漏洞,存在因管理不严造成被骗取、套取的现象,如某乡卫生院为农村群众编造假病历、写假处方套取新农村合作医疗经费作为本院收入,使党的民生政策的落实大打折扣。办案实践证明,犯罪分子往往钻政策空子、钻管理空子、钻时间空子,大肆侵吞关呼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产。

 

  (三)监督制约机制软弱缺失。民生领域资金作为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领域,应该有一整套完善而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应有作用。比如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由于各屯没有专门的集体经费账户,上级直接把屯里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拨入村干部的个人存折内,村干部想用就用,不需任何审批手续,完全脱离上级及村民的监督。再加上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对资金发放的公开、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村干部贪污、挪用资金不费吹灰之力。

 

  2013年以来,那坡县共查处村干部贪污、挪用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案件7起,比较典型的是2013年查处的百省乡百坎村原支书杨某某、村民委原副主任黄某某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案。该案中全村12个屯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存折全部由黄某某保管,当得知上级拨付的一笔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已打到各社的存折后,杨某某、黄某某二人立即从存折提款进行私分,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而各屯群众全然不知。案发后,贪污金额3万多元全部退出。两人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综观这些案件,都是因为机制不健全而导致案件的频发。

 

  (四)村务公开未落到实处,透明度不高。近年来,村务公开作为一项切实可行而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被广泛推行,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村务公开仍未真正落到实处。有的对群众不关心的事公开,对群众关心的事不公开,没有对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村务活动进行公开,有避重就轻的现象。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只是在上级检查时临时张贴做样子,检查过后再无人过问,村务公开栏成为摆设,为腐败提供温床。

 

  惩防民生领域腐败的对策与建议:

 

  (一)构筑严密有序、监督有力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要立足教育,超前防范,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对那些掌管人、财、物的实权部门及其关键岗位和行业重点部位要大力加强行业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入手,立足个人思想、岗位职能、业务流程深入清权查险,找准风险点;从自我预防,单位防控,社会监督入手,以教育引导,科学管理,全面公开为手段,筑牢防范墙;从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入手,建立内部预警和外部预警机制,增强防腐性;从单位自查、日常监督、年终检查入手,及时跟踪督导,纠错整改,责任奖惩,提高纠错力。


  (二)加大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腐败案件的查处、惩治力度。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民生领域腐败的重要手段,坚定不移、毫不动摇地加大查案工作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坚决遏制民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既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也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对那些贪污受贿,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以及严重官僚主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应从快从重,严惩不贷。

 

  (三)大力推行“六公开”,提升监督的效力。要建立和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介,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警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要围绕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办事程序和处理结果全方位地进行公开,切实增强办事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编辑: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