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新县水产畜牧兽医系统腐败窝案分析

来源:大新县纪委 作者:农春丹 许东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2日 11:16 打印

  大新县水产畜牧畜牧局作为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单位,本应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在促进畜牧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但该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属站所负责人却利用手中职权为个人贪欲服务,近年来频发集体贪污受贿腐败窝案,严重妨碍了涉农惠农专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大新县纪委监察局对近年来发生在县水产畜牧兽医系统腐败窝案进行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案件情况

 

  1.农学新,男,大新县畜牧水产养殖局原局长。2009年,时任县畜牧水产养殖局局长农学新与时任副局长赵建华、办公室主任赵建中等3人虚增2001年度和2002年度W病病畜扑杀及免疫死亡数量上报以套取上级拨付的专项补助款87399元,并将其中51000元进行私分;大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农学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赵建华,男,大新县畜牧水产养殖局原副局长。因犯贪污错误被大新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赵建中,男,大新县畜牧水产养殖局原办公室主任。因犯贪污错误被大新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主任科员职务处分。

 

  4.赵建勋,男,大新县畜牧兽医站原站长。2009年,时任大新县畜牧兽医站站长赵建勋伙同副站长何忠林、欧绍毅采取虚列有关费用套取单位公款,并由时任会计蒙泽斌和出纳农蔚清进行帐务处理,以虚列的会议费、淘汰种猪补助费和处理病畜等名义分21次套出公款共计55665元后进行私分,大新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赵建勋开除党籍处分。

 

  5.何忠林,男,大新县畜牧兽医站原副站长。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欧绍毅,男,大新县畜牧兽医站原副站长。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蒙泽斌,男,大新县畜牧兽医站原会计。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农蔚清,女,大新县畜牧兽医站原出纳。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9.许福武,男,大新县堪圩乡渔牧兽医站站长。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谭国缔,男,大新县雷平镇渔牧兽医站站长。2010年,因犯贪污错误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张向阳,男,大新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副局长。2015年,时任大新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张向阳和时任局办公室主任范奇新合伙向16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猪舍修缮补助农户“辛苦费”3.58万元进行私分,每人分得1.79万元。

 

  12.范奇新,男,大新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办公室主任。因犯受贿错误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宁浩诚,大新县下雷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原站长。2015年,时任下雷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宁浩诚利用对外运生猪进行检疫、代理能繁母猪死亡拍照取证的便利,贪污受贿养殖户款项14814元。因犯受贿错误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时间跨度:6年;涉案人数:1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266499元。

 

  二、案件特点

 

  1.群发性明显。涉案人员职务相对集中,涉案人员中,局长、副局长、办公室负责人、站长等中层以上领导职务11人,占立案人数的84.6%。

 

  2.案件性质相似。前10个案件均以虚构支出、以小改大、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资金;后3个案件均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贿赂。

 

  3.窝案串案多。涉案人员关系多为上下级、同事,彼此结成利益共盟,形成串案窝案。此外,作案方式成为行业内半公开的“潜规则”,因此一查就是一窝。

 

  4.社会影响恶劣。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涉及群众多,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三、原因分析

 

  因一己私利,13名党员干部相互勾结,串通他人,大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收受农户“辛苦费”,前车可鉴,却仍蹈其覆辙,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原因:

 

  1.侥幸心理作祟。得到好处的都是利益共同体,只要大家都不说,那么就没人知道。几个人还曾反复琢磨,确保作假找不到漏洞,甚至还认为只要统一了口径,即使被调查也一定能逃脱。

 

  2.制度有漏洞。办案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向上申报畜牧惠民资金基本上由畜牧局具体科室经办,却缺乏内部牵制等必备执行环节,这就为涉案人员实施违法行为创造了条件。如张向阳在安排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具有很大的决定权,这就给其有了很大腐败空间。

 

  3.监督管理不到位。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在项目及资金的审批过程中,注重纸制资料的形式审查而轻视实地、实质审查,对资金监管力度不大。如,相关部门对猪场进行验收时,未深入基层对猪场的真实性进行了解,只草草地对上报资料进行了核实;又如,相关部门对资金缺乏跟踪监督,导致几人私分行为得以实现。

 

  4.政策宣传存在盲点。乡、村干部对惠农政策仅作了简单传达,村民对关键的政策内容不甚了解;同时,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项目所在镇村对资金申报内容及金额不作公示,村民在丧失知情权的同时,也丧失了对补助资金发放的监督能力。。

 

  四、加强水产畜牧兽医系统管理的几点建议

 

  1.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全员思想教育,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廉政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讲座、群发廉政警示短信等方式,以近期查办水产畜牧兽医系统的腐败案件为案例,抓好全员警示教育,增强全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2.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该案,要确保国家惠民补助资金高效、安全,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建立监督机制。提高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度,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通过网站、发放宣传资料、村务公开栏等公布生猪标准化养殖补贴、石漠化综合治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能繁母猪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项目的实施办法、办理方式、补助金额等内容,并公开举报方法、电话等,方便群众进行监督。

 

  4.加大查处力度。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揭示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对发现的体制和制度管理上的弊端和薄弱环节,要向有关方面提出治理的建议,堵塞漏洞,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化“一案双查”。2015年,大新县纪委在查处张向阳、范奇新受贿案件后,又追究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冯光军的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