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16日至5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行了巡视。7月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集团公司党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注重学习提高,统一思想认识。7月9日反馈会后, 7月10日上午,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以及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了集团公司在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致认为坚决按照巡视反馈意见抓好整改是落实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体现,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巡视组反馈意见,思想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照单认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担当的精神、最果断的措施、最突出的成效,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一是及时成立机构。集团公司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巡视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二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督查。三是细化任务分工。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等。为确保按期全部完成,及时印发《集团公司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促检查,务求整改实效。研究出台了11项规章制度,下发了5个检查通知,开展了5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4项专项督查,举办了1场大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法制)讲座,进行1次警示通报。为保证效果,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一是组织总部所有部室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分批次对集团所有19家全资和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检查促改,保证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二是派出督查组对所有全资和控股公司的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分片区召开3个整改工作汇报会、推进会,听取进度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注重结合实际,助推企业发展。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稳增长、促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抓好整改。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不利形势下,集团公司党委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高温、多雨、台风频发等不利影响,实现了逆势增长:今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415.77亿元,同比增长1.05%;实现利润4.24亿元,同比增长10.26%,实现了“两不误、双促进”。
二、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旗帜鲜明,通过整体部署、层层落实,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出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要求。制定《广西建工集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明确方式方法,重点抓落实。
二是督促落实。在7月中下旬开展的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动态考核中,19家公司的党委(党支部)书记在向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作党委(党支部)工作报告时,均重点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三是明确要求。除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场合强调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外,8月3日—21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先后与班子其他8名成员逐一交心谈心,明确要求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在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又明确要求19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既要一心一意谋发展,又要聚精会神抓党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是加强监管。各级党组织围绕重点环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部署抓好对资金运行、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等进行实时监控、远程监控和在线预警。
五是夯实基层党建。指导刚具备党支部成立条件的新设公司南宁市大都小额贷款公司和杭州金翰投资公司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成立党支部。目前,集团所有全资和控股企业均已成立党组织。以项目党建为抓手,在重大和大型项目建立党支部或党员服务站,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
2.关于“集团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出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为纪委执纪、监督、问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广西建工集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了责任。出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和案件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对信访举报案件受理、案件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及时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对一名原中层领导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集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决做到廉洁从业。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选强配优纪检监察人员。印发《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暂行规定》,要求各公司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并配足配强纪检监察人员。集团监察室增设了一名专职副主任,对多家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
四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受理工作。今年以来,集团总部共接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督办及群众来信来访9件,初核完成6件,3件正在核查。积极配合上级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五是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核查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1个,其中已立案正在进行调查14件,移交司法机关审核1件,涉嫌违纪违法人员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1人被刑拘,1人被网上追逃。
六是开展效能监察。全集团围绕企业财务管理、大额资金运作、大宗物资材料设备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款回收等重要方面,立项实施效能监察项目21项。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监督项目11个,对项目督促检查13次,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5条,还全程参与集团公司总部大楼装修材料的比选、采购等,实现廉洁风险关口前移。
3.关于“集团和子公司部分班子成员纪律观念淡薄,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中隐瞒了部分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不如实填报的领导人员进行约谈,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深入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加强党性和纪律观念教育。
二是签订承诺书。制发了《广西建工集团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关于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承诺书》,集团公司9名领导和126名中层领导人员全部亲笔签名上报了承诺书,承诺从2016年度起,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完整。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了中层以上领导人员违规办企业自查自纠及禁止违规办企业专项治理行动。8月10日前,集团公司9名领导和126名集团中层领导填报了《领导人员自查自纠违规办企业信息登记表》。下一步,将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涉嫌违规办企业情况,即要求限时清理整改。
四是通过深入谈心谈话提要求。在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分别与班子其他8名成员的交心谈心活动中,要求班子成员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行动上立行立改,带头讲规矩、讲纪律、作表率,带头如实全面填报。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4.关于“集团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8月10日下午,集团公司在南宁、柳州、桂林三地五个会场同步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视频讲座,邀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授课,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各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等各类管理人员共430人听取讲座。
二是加强与各级检察院开展共建活动。今年以来,集团及各公司共组织廉政专题会议、听取集团组织的廉政专题报告、开展警示教育会等活动6场次,1320多人次接受教育。
三是大力整治经营活动不够规范,管理较薄弱的分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通知》,针对生产经营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自去年以来,共清理、撤销51个分公司。
5.关于“在生产经营中存在权钱交易”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制度,加强管控。制定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的规定》为全集团所有管理人员上了一道“廉洁从业”的“紧箍咒”。
二是加强廉政档案管理。要求集团各公司建立完善本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及时了解登记是否从事关联交易、违规经营及受惩戒等情况,以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从8月15日开始,组成3个专项检查小组,对所属部分企业的21家亏损分公司和区外分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截至9月6日,共对11家分公司开展了检查,对其他分公司的检查将在9月底完成。下一步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6.关于“部分子公司重大项目投资评估不严谨、决策程序流于形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廉政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建立完善监事会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从8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集团公司将全面实行内部“委派监事会”制度,向所有全资和控股企业派驻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从制度上加强监管。
二是进一步发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把关作用,从源头上把控重大投资项目等决策风险。2015年,集团及各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19次会议,讨论事项158项,涉及总金额414.7亿元,其中,否决39项,涉及金额70.9亿元,较好地规避了风险。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8月17—28日,对集团11家全资和控股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投资项目55个,项目总投资额约284.9亿元。其中,股权投资项目17个,固定投资项目24个,房地产项目14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公司切实抓好整改。
7.关于“集团和部分子公司通过大额提现方式发放职工绩效年终奖金涉嫌违规”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检查,及时改正。由集团财务资产部、审计部、监察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并约谈其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责成尽快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出台制度,规范程序。8月1日,集团公司出台《关于严禁通过大额提现方式发放绩效奖金的通知》,明确规定绩效奖金发放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严格考核办法、发放标准和审批程序。严禁集团总部和所属各企业通过大额提现方式发放职工绩效奖金。
三是强化资金集中管控。利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范大额现金支出,加强异常资金的监控。加大集团资金归集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支付风险。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8.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后还有顶风收受红包等违纪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规定及时纠正收受红包行为。集团公司在去年开展清退领导人员收受红包活动的基础上,出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发放、赠送和收受“红包”。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刚性约束。
二是再次对各种形式的违规发放津贴下禁止令。出台《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禁止节假日违规滥发津贴的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把禁止节假日违规滥发津贴补贴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项具体措施,严抓严管。建立组织、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劳动人事、审计以及监事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节假日违规滥发补贴行为。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出台《关于严禁2015年中秋、国庆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要求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贵重物品等,并要求集团各公司党委、纪委自觉负起“两个”责任,确保不发生违纪违规现象。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9.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待加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出台了《广西建工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形式、程序及规则,决策的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要求各公司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并严格落实。
二是加强对子公司的督促检查。从9月中旬开始,坚持问题导向,对集团各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10.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了《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作出了更加具体、严格的规定。
二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7月31前完成121名集团公司中层领导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现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调查核实,并将依照中组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认定和材料补正归档。针对提拔或调入的干部存在档案不齐全、调阅档案把关不严的情况,今后将严格干部档案审核,并将在年内制定《干部任(聘、录)前档案审核登记表》,对干部选拔任用、调入、录用前档案审核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拔、调动。
11.关于“集团对子公司选人用人疏于监管”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活动。8月6日开始,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全面审视2011年以来各公司选人用人工作,梳理现行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查找、整改、纠正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公司提拔干部事前不经过民主推荐、任用分公司负责人缺乏严格考核等问题,督促各公司立行立改。截至8月31日,9家建筑安装子公司重新考核任命分公司负责人12名,调整3名,免职10人。
二是结合考核工作推进监管。在7月中下旬开展的对各公司领导班子动态考核中,重点检查了各公司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落实情况。经检查,集团16家公司2013—2014年都开展了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跟踪检查整改成效。
三是完善机制。集团公司党委决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所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集中检查,促进各公司党组织严格按制度办事。
(五)其他问题
12.关于“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存在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房地产项目报送制度,强化监督。在《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了房地产经营情况季度汇报及房地产项目信息月报制度,要求从2015年9月份起,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所属11家房地产企业定期向集团定期汇报项目经营和利润等方面情况,报送完成情况列入企业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并进行动态考核。同时,开展全集团房地产项目调查统计工作,对2011年以来所有开发项目进行统计梳理。
二是开展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截至2015年9月,全集团已完成(竣工)投资项目33个,涉及总投资额10.6亿元,其中已开展投资后评价的项目26个,涉及总投资额8.5亿元,投资项目后评价开展完成率达79%。对未开展后评价的投资项目,集团公司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完成时限。
三是开展大额垫支项目风险专项检查。成立大额垫资项目风险检查小组并对10家建筑安装企业执行《广西建工集团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垫资风险暂行办法》的情况和大额垫资项目的合同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经检查,共填报垫资项目89个,其中政府BT项目12个,房地产项目63个,工业厂房项目14个,有7个垫资项目没有按文件规定向集团申请审核批准,风险较大的房地产垫资项目有28个。对此,要求各公司加强对大额垫资项目的管理,通过与业主方设立银行共管账户,要求业主方以土地、工程项目、房产、商铺等资产作为工程款支付抵押以及利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等加强应收工程款催收工作,确保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努力,集团公司大额垫资项目6—8月累计回收工程款67931.39万元。
13.关于“清房工作任务还未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
在清房活动中,全集团查出有违规多占住房共32套,至6月9日,完成清退29套,剩余的3套清理难度大,但是,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截至7月30日,剩余的3套也全部清退。
三、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
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集团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召集纪委和党群工作部的同志布置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亲自抓办理工作,多次听取信件办理情况汇报,详细分析信件反映的每个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过问办理进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约谈相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集团公司纪委、党群工作部对移交的群众举报信作了登记并分类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评估。集团公司纪委、党群工作部、监察室、财务资产部、审计部相关人员还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目前有24个问题已基本核查清楚,其中尚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调查取证及收集相关资料,有18个问题正在核查。
四、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全集团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前一个阶段的集中整改,截至9月6日,绝大部分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并收到预期效果。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些整改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改进,整改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实现“双促进”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收尾不等于收兵。集团公司党委将坚持“镜头不换、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巡视办的指导下,以立行立改带动全面整改深入推进,强化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风气和发展环境。
(一)锲而不舍地抓好后续整改。一是继续保留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定期碰头和研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坚持分类治理。对于已经开展的各项检查,要善于归纳亮点,总结经验并做好推广,着力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今年内出台的规章制度,每半年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检查和通报,检查督查结果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对于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普遍性和深层次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纳入领导班子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整改落实情况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定期开展“回头看”。三是继续做好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已经核实但未处理的,将尽快处理;尚在调查中的,将加紧核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核查情况,做到凡是有举报就有核实,凡是核实了就要查处,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继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一是加强对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学习研究,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结合自治区国资委对企业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抓好检查兑现,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促进”,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完善腐败治理的组织架构、监控体系和运行方式。四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查找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结合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三转”,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聚焦主业、履职尽责。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惩治和预防监督大格局,发挥集团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劳动人事、审计以及监事会等机构和部门的监督作用,形成立体式、全覆盖监督网络。三是围绕“四风”和建筑行业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等问题,着力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加大案件检查力度,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四是加大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着力发现、预防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建章立制。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的职责和关系,加强会议制度建设,抓好《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二是全面落实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相关措施,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利用好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归集平台,加强对所属企业大额资金调动和支出的监控。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监事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对所属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水平。五是继续完善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六是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法务部门全面参与生产经营的制度机制,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五)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着眼于发挥党在国有企业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从严治党,从根本上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复杂市场环境的能力和抓“两个责任”的能力。二是保持清醒头脑,全面总结分析企业近年来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做好结合文章,把解决问题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结合起来,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结合起来,与进一步加强企业各项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改革创新、解决问题、改进作风形成强大正能量,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以全面整改推动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检验整改成效。四是守纪律讲规矩,营造廉洁从业的发展环境,推动各级管理人员守底线、知荣辱、有敬畏,培育和养成廉洁文化,打造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阳光国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2843386,13977136293;邮政信箱: 南宁市朝阳路49号建工大厦6楼党群工作部,邮政编码:530012;电子邮箱:gxjgjtzzb@163.com。
中共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