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7:59 打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11日至6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进行了巡视。7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一)关于“义务教育免费教材采购、教辅材料管理不够严格规范,部分县市发生了教辅材料违规收取折扣费”问题。
  

  针对部分市县违规收取教辅材料折扣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清退违规资金1037余万元,制定教辅材料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系列文件,建立征订平台,实行单一版本,从制度上减少腐败。具体如下:
  

  1.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清退违规收取教辅材料折扣费,清退工作已于2015年5月底完成,清退违规资金1037余万元。
    

  2.制定教辅材料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框架性系列政策文件,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3.建立教辅材料征订平台。通过平台,营造公平、透明、开放的教材征订环境,实现全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发布、版本选用、征订填报、质量监控、监督检查等功能。建立完善自治区教辅材料选用委员会专家库,依据有关规定,组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辅材料选用工作。
  

  4.实行单一版本教辅材料。实行1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本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各设区市按照相关规定,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1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本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减少逐级推荐所产生的散滥及腐败行为。
  

  (二)关于“薄改项目招投标过程废标率高且废标均为低价标,存在腐败风险隐患”问题。
  

  1.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相关制度。装备中心和电教馆正在研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政府采购及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人职责、采购程序、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确定、开标评标、执行年限、履约验收、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完善招标采购文件监督防范体系,保障教育工程招投标过程科学、公正、公平、廉洁。
  

  2.加强项目招投标前期调研,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加强市场调研,建立年度更新设备(产品)信息库,提高市场研判能力,科学合理制定项目预算,完善专家咨询和专家论证制度,广泛组织专家对采购货物、工程及服务的技术参数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决策报告,避免因项目预算不合理导致的有效投标人不足而废标,也避免因投标人不顾市场成本低价中标却不按合同履行职责。
  

  3.进一步简政放权,改进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方式。2014年,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将教育项目资金管理方式由项目审批制改为项目备案审核制,进一步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各地主动性。今后,除经论证需要自治区统一采购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的采购项目外,其他教学仪器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我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
  

  (三)关于“个别高校存在违规合作办学、违规校外办班、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等问题
  

  针对部分高校违规办学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查处了违规办学高校5所,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或处分,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具体如下:
  

  1.开展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对已发现的违规办学的5所高校,教育厅和广西招生考试院领导都对其进行了逐一约谈,并派出督查组到上述高校进行督查落实。并于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区高校开展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检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奠定基础。
  

  2.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进一步明确专本衔接试点宣传政策和纪律要求。二是拟对《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桂考委办〔2010〕27号)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自学考试专本衔接试点工作办学行为及招生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常态管理,抓好专本衔接试点各环节监控,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考生备案管理、加强毕业资格审核、加大问题查处力度等。
  

  3.加大违规惩罚力度。查处了某高校二级学院违规办班案件,给予相关责任人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查并处理了5所高校在专本衔接试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办学案件。下一步对出现违规合作办学等问题的高校,除了继续依法依规处理高校当事人、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之外,还将削减相应二级学院招生计划,并在“强基计划”经费分配上予以扣减。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为官作风还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
  

  1.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经办负责制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首个接待办事问事人的责任,对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负责联系相关处室或单位办理,任何人不得以“不属于职责范围”为由,推诿、拒办。进一步明确经办人的责任,凡是参与经办过的文件、政策、事情、会议及各种政务活动等,都要负责,承担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不是主办处室或主办人”为由,推卸责任。已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到“六不准”:不准压文不办、不准压事不办、不准推诿扯皮、不准超时办理、不准不作为、不准乱作为。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地纠正和防范 “四风”问题苗头,通过案例在厅内开展警示教育。
  

  3.完善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健全委厅领导联系高校和市教育部门制度,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机制。推行办事公开,确保教育政务便民、公开、高效。把部门职能、办公场所、联系电话以及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结时限、承办处室等在广西教育厅网站和教育类新闻媒体上公示,加强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4.创新体制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目标管理,做好检查考核等工作,逐步建立部门考核制度,逐步完善、强化过程控制和流程管理,确保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任务,保证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5.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真正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基本准则,作为干事创业的基本要求。扎实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开门纳谏,认真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
  

  (二)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相关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召开的范围和内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每2周召开一次,厅长办公会议每2周召开一次。各类会议以短会为主,并尽量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及时传达信息。
  

  2.严控发文总量和文件篇幅。增强发文的针对性,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桂教”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0件,“桂党高工”文件每年原则上不超过30件。增强文件的思想性和可操作性,提倡发短文。一般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一般报告性公文控制在3000字以内,确有需要的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请示性公文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全面运行办公OA系统。从2015年7月起,全面运行办公OA系统,实现了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降低了办公成本,减少了发文数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力度还不够大”问题
  

  1.出台了《委厅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党组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党组专题听取纪工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情况汇报;支持纪工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委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
  

  2.研究制定《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完善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督促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推行约谈制度(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函询制度,实行专项督查(重点为“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落实情况)制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依法对各单位开展行政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性,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加强廉政专题教育。
  

  4.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监管制度。按照“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制定权力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张贴在机关办公大楼,确保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关于“有的遵守政治纪律不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加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开展好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为主题的专题研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纪律意识。
  

  2.抓好专题教育,认真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列举出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各种问题和现象,进行一次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全面体检和诊治;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等各项规章制度,深刻反思是否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通过对照和反思,切实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3.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制定完善: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
  

  4.抓早抓小,开展信访约谈,制定“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约谈制度。
  

  5.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分别制定委厅机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高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在委厅机关和高校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和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违法违纪、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等六个方面的问题。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关于机构编制三超两乱问题尚未能按要求解决的问题。
  

  针对机构编制“三超两乱”问题,已下文撤销了自行设置的3个内设机构:撤销项目办,其职能并入财务处;撤销双十办,其后续工作由规划处负责;撤销绩效办,其工作由办公室统筹。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计划,将通过自然减员、内部调剂等方式,在中组部规定的消化超配干部截止时间内(2016年底前),逐步消化11名(其中2名已解决)处级非领导干部职数。未消化前,除按政策必须落实外,一般情况下不新提拔干部。
  

  (二)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存在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出生年龄档案前后记载不一致、入党关键材料缺失、个别干部学历学位材料不全等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全面摸底排查,逐一落实整改。并以此为契机,研究出台委厅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搭建委厅机关干部档案管理电子信息库,提高干部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关于“机关行政处室与参公单位存在部分混岗使用干部”问题。
  

  针对混岗使用干部问题。已专门制定整改方案,主要通过规范混岗干部管理流程、加大机关进人力度、鼓励和支持混编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选派“第一书记”和乡镇干部挂职锻炼,结合政府职能转变重新配置行政人员、搭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联动平台等多种措施逐步解决。
  

  今后,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将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推进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紧抓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更加注重建章立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815612、5815262;邮政信箱: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教育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jggh@gxedu.gov.cnjjz@gxedu.gov.cn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
                               2015年10月8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