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3月17日至6月17日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进行巡视。7月4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自治区工信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全委系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自治区工信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意见,对巡视意见逐条梳理,对号入座,诚恳接受,以坚定的决心、负责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提出的各项要求,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委各项工作。
(一)及时动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认真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全委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分工,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二)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了《自治区工信委党组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细化分解10项整改任务,制定29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规定整改时限,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通过大排查大梳理,努力形成以立行立改为突破,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梳理为关键,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核心的整改格局。
(三)领导带头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委领导带头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直接抓部署、抓推动,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案件查处、项目资金管理、人事管理、协会排查、制度制订完善等方面问题整改进行专题研究,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委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驻委纪检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带头,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从而使本委的整改扎实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整改工作两促进
坚持统筹兼顾,始终围绕完成好全年的目标任务来抓整改落实,既抓好整改工作,又做好日常工作,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使整改落实过程成为改进和推动全委工作的过程。巡视整改期间,我区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
二、聚焦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委机关处室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业务来往和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够规范的整改落实
(1)开展委机关处室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业务往来情况的大排查。重点排查:一是排查有无授予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行政职能或有关资质的问题;二是排查委托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有关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排查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团体)兼职(任职)情况。根据排查的情况,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委机关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业务往来等管理办法。
(2)建立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业务往来及购买服务等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了工信委《关于规范委机关与社会组织业务往来的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业务处室的工作流程,厘清委机关处室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业务往来关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制订了《自治区工信委关于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把购买服务项目全部纳入自治区政府规范的采购方式。
(3)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和项目执行情况的大检查。大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对财政“戴帽”下达由工信委转拨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二是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排查;三是对由工信委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大检查,着重检查购买服务的方式、程序、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排查情况,决定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对“戴帽”下达由工信委转拨的财政资金双方共同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及时收回了广西中小企业联合会未支出的项目资金。
(4)严格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停了2014年前期课题研究项目执行,修订了《自治区工信委关于前期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前期课题项目管理,从制度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2、关于个别处室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整改落实
(1)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年内开展一次“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在前几次检查治理的基础上,这次重点检查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转嫁支出,以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2)全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要求有关处室、委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监督力度,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的开支,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劳务费、节日慰问费、加班费及津补贴等。
(3)加强对委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检查。规定从2015年起,委直属企事业单位每年要上交审计报告或年度决算报告,实行年度检查;每半年抽查2-4个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每年举办一次财务人员培训班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强化财经纪律。
3、关于全覆盖的监督力度和执纪问责手段不够的整改落实
(1)建立健全委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制定印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委直属院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直属各单位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实现监督全覆盖。
(2)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举办一期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全区各市工信委纪检组长、监察主任和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委员、监察室主任(科长)参加,通过培训着重提高他们在处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方面的能力,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
(3)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三转”的落实。召开委系统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会议,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的意识,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敢于担当,敢于亮剑,敢于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依纪依规实行问责。
(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一些基层单位执行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落实
(1)加强教育,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认真抓好“三严三实”每个专题的学习,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创业谋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2)全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在全委开展落实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把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干部住房、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党组组织核查组,对存在问题的8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并责令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立行立改严肃纪律。对巡视中反馈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立案调查处理,一是对存在公款购买月饼、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立案调查;二是对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接受有业务关系单位的请托到区外办事的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其将所报销的费用交回委财务;三是对违规多占住房的干部进行了约谈;四是对长期没有按有关规定发展党员负有领导责任的某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2、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也不够的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办法。继续落实委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建立联系点制度,委领导加强与直属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单位工作情况,帮助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强化责任意识。工信委党组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讲纪律守规矩,不断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改变重业务轻党务、重机关轻基层、重总署轻检查的现象。同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整改活动,努力把整改落实过程当作一次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过程,当作修养党性,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的过程。
(2)加强工信委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委党组对委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调减其所分管的业务处室和行政工作,使其集中精力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委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信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断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3)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委党组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决定在现有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力度、狠抓落实。一是委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直属单位的党政领导和各处室的主要领导;三是分管领导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着力解决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四是驻委纪检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听取汇报、检查部署工作;五是建立完善对直属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结合在一起。
(4)强化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召开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部署进一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坚决查处违纪行为,特别是针对这次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约谈。党组书记、纪检组长等分别约谈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委机关各党组织纪检委员、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委员。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持续纠正“四风”、深化“三转”等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明确指出我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和查处腐败案件的力度,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6)开展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委党组成员带队到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检查,对直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进行清理规范,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委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要求自行组织开展了检查,切实解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不强、制度执行乏力的突出问题。
(7)制定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委直属院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工信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自治区工信委约谈制度(试行)》、《自治区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在年初与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印发了三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定期报告、述责述廉、检查、考核、总结和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
(8)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调整充实自治区工信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等部门紧密结合,强化监督手段,强化对重大事项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职能。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加快建立针对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人员风险防控体系,构筑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9)提出修订与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为加大对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力度,进一步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经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决定由双方共同修改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煤矿机械化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工信委关于工程项目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
2、关于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不够的整改落实
(1)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驻委纪检组先后召开二次会议,对在委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进行了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责任,全面梳理,认真核实问题线索。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认真落实好“一案两报告”制度。2015年以来,我委已经核实办结信访举报30件,立案调查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2)全力以赴对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委党组、驻委纪检组高度重视,加强力量,组成3个核查组对巡视组移交的27件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核查。截止2015年9月2日,已办结 15件,正在核实12 件,其中函询9人,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1人,通报批评2人。在巡视组巡视期间,工信委对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立案调查。对巡视组反馈需要整改的个别单位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委党组已作出决定,分别给予某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给予某单位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单位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对这些违纪问题的严肃问责,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育了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谨的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行政会议、“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一是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着力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着力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运行机制。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审核报批制度,对产业资金的安排,具体建议和安排方案由委领导专题会议提出,按程序提交自治区有关部门汇审,经协商一致后,联合行文报自治区政府常务会前,提交委务会研究。
2、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和处级非领导职务超职数配备问题的整改落实
严格执行干部使用管理规定,切实解决处级非领导职务超职数配备问题,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按照新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消化解决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超职数配备问题。对于干部轮岗交流问题,工信委党组已明确,年内完成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同时委党组明确在年内妥善处理好在职长期养病不在岗人员的问题。
3、关于抽调、借用干部现象比较突出的整改落实
对委机关抽调、借用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借用人员有关程序的意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接收挂职人员有关程序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干部借用、挂职等工作。
三、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工信委党组将继续抓住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这个重要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从严治党的自觉性。坚持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在加强从严治党、反腐倡廉、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新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
二是强化整改工作的“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机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三转”,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不断加强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督导和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法执纪,严肃依法依纪问责,重点抓好庸散懒、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
四是着力抓好制度执行。坚持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严格问责,强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以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需要完善的制度,抓紧研究完善,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的长效机制,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五是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案件线索的核查,严查自治区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71-8095240;邮箱:gxjwjcs@163.com;来信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13楼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工信委纪检监察室,邮编:530022。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
2015年10月8日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