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来源:自治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4日 10:01 打印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县市教辅材料采购违规收取折扣费问题突出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7月7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王昆芳向自治区教育厅党组(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秦斌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王昆芳代表巡视组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秦斌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的常态化监督力度不够,对全区高校的监督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发生了教辅材料违规收取折扣费的问题,个别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个别高校存在违规合作办学办班等问题。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还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三超两乱”问题尚未按要求解决好,存在部分混岗使用干部问题。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建议: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区各高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加大教材教辅发行、基建工程、科研经费、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办力度。切实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精简会议。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自行设置内设机构、档案材料管理不严、混岗使用干部等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表态: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上来,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专题研究,主动“对号入座”,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围绕行业监管中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严厉查处教育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整治“四风”问题,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切实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自行设置内设机构、档案材料管理不严、混岗使用干部等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