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制定出台《关于在巡视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来源: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作者:韦佳金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15:49 打印

  为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增强惩治腐败的工作合力,最近,我区制定出台《关于在巡视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对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企业、高校及其他单位的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在巡视工作中加强与巡视机构的协作配合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意见》明确规定有关机关、部门和地方在巡视前信息提供和情况通报、巡视期间重要情况通报、巡视对象建议名单沟通、巡视与查办案件有机结合协作、巡视与干部工作衔接、专业力量协助支持、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巡视约谈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对巡视办、巡视组和各有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协作配合工作落到实处。

  《意见》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我区巡视工作更加顺利有效开展。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