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监督化解集体“烂账” 追回资金守牢“家底”
“这笔50万元的扶贫资金追回来了,我们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了保障,村民们的利益也保住了!”近日,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方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谈及该村成功追索集体债权一事时,激动地跟前来回访的邕宁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办工作人员说道。
此前,该城区纪委监委集中整治办工作人员在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方村与企业签订产业扶贫合作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将5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拨付该企业,用于特色产业基地运营。协议期满后,合作企业主张该资金属于“政府补助”,拒不返还50万元本金,造成扶贫专项资金长期滞留在企业,村集体资金无法收回盘活,形成烂账风险。
为追回该50万元本金,该城区纪委监委紧盯村集体资产权益保护,督促城区农业农村局迅速落实处置举措,依托“司法+项目”工作模式,指导中和镇指定工作人员作为村委会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认定案涉协议“名为合作、实为借贷”,判决企业返还5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该案既为方村挽回集体资金损失,也为辖区同类问题化解提供了司法参考范例。
邕宁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城区农业农村局和镇村加快资金追缴回收,确保追回的集体资金及时足额纳入村集体账户。同时,督促城区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以案促治,针对扶贫产业项目产权不明、集体投入资金易成坏账等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排查起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逐一纳入依法追索清单。此外,推动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司法部门建立农村集体资金风险预警机制,对新实施的集体经济项目实行“协议+备案+监管”全流程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集体资金流失风险。
邕宁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精准监督护航农村集体合法权益。2026年以来,督促化解集体“三资”历史遗留问题3个,追回集体资金250余万元,惠及3个行政村、1.3万余名群众,推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1项,以有力监督切实守好农村集体“钱袋子”。(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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