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李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8:14 打印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东兴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李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私欲膨胀,大肆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健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林贵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