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紧盯资金流向深挖问题 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黄前凯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 17:39 打印

“村集体资金的去向终于弄清楚了,我们心里也有底了。”近日,凤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回访中了解到,困扰凤山县平乐瑶族乡平旺村群众多年的村集体资金去向问题终于得以厘清。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下沉一线监督走访中收到平乐瑶族乡平旺村群众反映,55万元村集体资金使用不透明的问题。村集体资金是带动产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民生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若核查不及时,极易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迅速对这笔村集体资金的支出事由、实际流向逐项核查。

 

经查,2021年11月,平旺村党员罗某明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联营协议,村集体出资55万元专项投入肉牛养殖项目。但罗某明未履约实施,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将部分资金转借他人、挪作个人使用。目前,罗某明已被立案审查调查。

 

该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拨付、涉农贴息贷款发放、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紧盯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款项拨付等关键环节,把监督延伸到资金落地“最后一公里”,逐项核验资金使用合规性,严防涉农资金“跑冒滴漏”。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32人,留置2人。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资金监管缺位、项目审核不严、资产管护薄弱等共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深以案促改促治,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凤山县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细则》《第三方机构参与乡村振兴项目选聘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晰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公示要求和管护责任,推动由“整改一案”向“治理一片”转变,以刚性制度管住小微权力,切实守护好乡村振兴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