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一场胜诉背后的“糊涂账”
“群众选我当组长,是信任我,我却把手伸向集体‘钱袋子’,辜负了父老乡亲的信任。”面对处分决定,融安县浮石镇某屯村民小组原组长李某全懊悔不已。
今年3月,浮石镇纪委在该屯开展村集体资金专项核查时,发现该屯集体资金存在异常支出问题,多笔诉讼代理费支出既没有正规合法的报销票据、费用明细清单等佐证材料,也没有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记录。
为进一步核实资金支出的真实情况,镇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深入核查。一方面,全面调取近年来的财务账目、收支凭证等台账资料,对疑点代理费支出的金额、时间等进行逐项比对;另一方面,逐一约谈相关村组干部、走访村民代表,详细了解代理费产生缘由、收费标准、报销流程及议事决策等情况。
经过摸排,矛头指向该屯村民小组原组长李某全。
“请你说明一下这几笔代理费报销的相关情况。”谈话室里,核查组开门见山。
“这些诉讼代理费都是真实发生的。之前屯里因征地补偿纠纷,大家商量花7000元聘请律师诉讼未果,我就自己主动接手代理案件并且打赢了,为屯集体挽回十余万元经济损失,支取点诉讼代理费作为报酬有什么问题?”
起初,面对核查组的询问,李某全心存侥幸,反复强调自己为屯集体争取利益的付出,刻意回避未经集体议事程序、违规报销代理费的核心问题。
面对李某全的辩解,核查组将证人证言、银行资金流水等佐证材料一一出示。在铁证面前,李某全陷入沉默。核查组把握谈话时机,客观肯定其为集体争取权益的初衷,同时严肃告知,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擅自处置、支取集体资金属于违规行为,引导其主动正视问题、坦诚交代。
在核查组耐心宣讲党纪政策、开展思想教育后,李某全如实交代了违纪事实。2023年1月至2025年9月,李某全利用独自保管屯集体资金存折、公章和印鉴的工作便利,在未经屯集体会议研究讨论、未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以代理费为名多次支取屯集体资金。经核实,李某全通过取现等方式,挪用包括以报销代理费为名支取的屯集体资金共计31.77万元,用于个人存定期或其他开支。最终,李某全受到记大过处分,并按程序辞去村民小组组长职务,挪用的屯集体资金及孳息退回村集体账户。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账目公示不及时、日常监管有漏洞等问题,浮石镇纪委举一反三、靶向施策,通过制发监察建议书、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全镇13个村(社区)开展集体资金管理专项排查,充分运用“融议心安”议事协商机制,健全完善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推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杜绝集体资金“糊涂账”,牢牢守护村集体“钱袋子”。(融安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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