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集团:用好案例资源 做好警示教育文章
“警示教育片中的几个典型案例,我都非常熟悉。他们既是镜子,也是尺子,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纪法红线绝不能碰。”日前,北投集团各级党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惩治工程领域腐败》,会后,北投集团某直属企业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首次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该片从近年来被查处的北投集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筛选典型案例作为“活教材”,一经播出,便引起强烈反响,干部职工受到了强烈震撼和教育。“很多员工跟我们反映,片中的案例都是身边人、身边事,他们看得认真,感触深刻。”北投集团直属企业路桥集团纪委书记每到一个项目部调研,都会组织项目部干部职工观看这部警示教育片,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一线延伸。
而就在不久前,北投集团刚组织231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另一个“身边人”——原广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卢某涉嫌受贿案的庭审。“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震撼力。”北投口岸物流集团旁听庭审的干部说,他曾与卢某共事多年,“身边人”的问题如此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另一家直属企业负责人在旁听庭审后,则举一反三,立刻着手部署该集团相关业务廉洁风险排查工作。
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是北投集团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鲜明特色。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才是最好的警示,只有真正警示了“大多数”,违纪违法的才能成为“极少数”。
警示教育的震慑,源自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在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和北投集团党委的大力支持下,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紧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分子,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如何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推动办案成果转化?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一直在探索实践——每查办一起典型腐败案件,负责纪律教育的同志都要提前参与。通过查阅案卷、采访留置对象及办案人员等方式,保留第一手资料,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拍摄制作成警示教育片,以增强“身边事”的穿透力和震慑性;结合近年来北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的“靠企吃企”、私设“小金库”、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案例,撰写剖析报告,编印《北投集团违纪违法案例剖析选编》,将其作为北投集团各级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案例学习资料,用于党员干部职工对照检视自身。此外,还充分利用处分决定宣布等契机,开展“处分送达+警示教育”,即在处分送达的同时,同步召开警示教育会,将针对个人的处分转化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张总,上次变更已经通过了,这是施工单位的一点小意思,您看……”“还跟以前一样,转到‘小金库’。”“只要有问题,坚决查清楚,绝不姑息……”这是北投集团直属企业新发展集团以内部违纪违法案件为原型自编自演警示教育情景剧的一幕。一直以来,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鼓励北投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警示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充分挖掘自主查办案例、丰富警示教育载体,从而实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为集团公司纪律教育重要阵地,2022年建成北投集团廉政教育展厅并投入使用,目前已接待2.1万人次开展警示教育;路建集团纪委根据案件类型、所涉领域等情况,分层分类到下属企业、项目部开展巡回警示教育21场;路桥集团纪委结合历年案件查办及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编制《项目不可踩纪律红线清单》,为管理人员划清履职边界,开展“红线大讲堂”专题宣讲62场次……一项项举措,使警示教育更加入脑入心,案件查办成果转化越来越扎实。
警示教育始于案,但又不止于案。近年来,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将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促治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统筹推进。一方面,督促各直属党组织抓好警示教育;另一方面,推动案发单位汲取本单位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针对原广路集团前后两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卢某、卢某梅等人贸易系列案件造成的恶劣影响,北投口岸物流集团组织召开专题廉洁从业教育会议,对同级党委班子开展集体约谈,督促全体班子成员深刻汲取卢某、卢某梅案件教训,对照检视自查,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北投能源集团党委以该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某能,原工程管理部部长林某铭案为鉴,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管理混乱等问题,持续修复和净化政治生态……
警示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探索新方法、新载体、新路径,让警示教育过程更贴近实际,让受教育干部职工更加身临其境,持续推动办案成果转化,使铁的纪律转化为集团公司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北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编辑:杨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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